“人在做,天在看;透過現象看本質,這裡是缺舟也渡人”
骨灰,在我們的認知裡,那是承載著特殊意義的。
處理方式要按照死者生前的意願或者其家屬來進行處理。
隨便毀滅他人的骨灰,不單單是要接受法律的懲罰。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六十五條規定。
故意破壞、汙損他人墳墓或者毀壞、丟棄他人屍骨、骨灰的。
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情節嚴重的。
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1000元以下罰款。
同樣是道德以及倫理上的譴責。
還有一種同樣惡劣,就是沒有把骨灰將其對方親人,反而是進行利益販賣。
缺舟:
相信大家之前關注過一名女主播。
她山東濟寧汶上縣喝藥自殺。
她在直播中表示自己患有抑鬱症,已經住院治療兩個多月。
她實在是繃不住了,為情所困,想要透過這種方式來挽回前男友。
而那瓶農藥雖然是真的,裡邊也是兌了飲料,說明真的不想死。
可是直播間裡的網友卻不斷地滾動評論。
發著諸如“你快喝吧”“想喝就喝”“快喝快喝”這樣的言語。
而抑鬱心態影響的她,最終做出傻事。
雖然事後撥打了120和110,但為時已晚,最終未能搶救成功。
目前事件還在進一步調查當中。
但是這樣的現象,延伸出的思考有三個方面。
第一,是某些人的道德缺失。
慫恿著喜歡把自己的快樂建立在別人的痛苦之上。
第二,現行法律制度的缺陷。
讓某些人有恃無恐,肆意宣洩自己的情緒。
第三,平臺應當對於這些關鍵詞進行偵查和遮蔽。
確保及時能夠此類事件,進行援助和處理。
同時還是要奉勸不要自殺,不值當,要先好好活著,解決問題。
更讓人覺得憤怒的是。
汶上縣殯儀館火化工邵某偷換死者的骨灰。
而當地殯葬從業者張某和雷某某負責尋找買家、運輸骨灰。
如果陰婚配對成功,可掙5到7萬元。
目前,警方已將3名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
而張某妻子稱,買家未相中骨灰,陰婚未配成功。
希望能夠追回,讓她能夠真正魂有所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