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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聰明”小夥買外賣,30單退10單,因為奶茶冰塊化了,誰來保護商業誠信?

杭州一小夥,在某團點外賣發現自己的賬號被限制下單了,氣憤之下找到媒體尋求幫助,結果手動把自己推上熱搜。

原因是記者發現他最近的30單外賣,申請退款10單,

理由如下:奶茶冰塊化了;餐具破損;配送時間長;奶茶味道淡;肉夾饃有糊味等等。

小夥真應該點些老婆餅、紅燒獅子頭、虎皮尖椒之類的外賣,退款起來比較硬氣,說不定還能直接送商家進牢裡。

“聰明”小夥買外賣,30單退10單,因為奶茶冰塊化了,誰來保護商業誠信?

其中看似最有說服力的,就算是吃完外賣肚子不舒服了,當天小夥堅持休息,第二天才去醫院就診。

奇葩的是在病歷上,小夥自述的情況為“飲食不規律”,疼痛“餐後減輕”,這不就是常人說的“吃飽了撐的”嗎?

人不可貌相啊,別看這位胖小夥,表面看著很呆萌,其實是個膽(臉)大心細的人,他所有申請退款併成功的商家,都有一個相同的特點——品牌連鎖。

大品牌不同於小作坊,他們有維護品牌聲譽的需要,花點小錢平事,“價效比”還是很高的。

其次,連鎖企業有這個實力,換個小作坊試試,一份外賣掙不了幾個錢,你退款人上門找你理論的心都有。

“聰明”小夥買外賣,30單退10單,因為奶茶冰塊化了,誰來保護商業誠信?

可見小胖戰鬥經驗很豐富,之前有多少退單就不知道了,

他的行為總結為一句話就是“柿子找軟的捏”,就要“欺負老實人”。

千萬別認為這樣的消費者只是少數,某團員工表示“這樣的人太多了,還有打電話說螺螄粉有臭味要投訴的,還有用自熱火鍋把地板燙了,要求賠償的”。

其實這樣的消費者,坑害的並不只有商家,首先這種人的存在,勢必會破壞正常的買賣關係,讓雙方產生猜忌,互相提防之下哪有什麼誠信可言,更不可能有國人欠缺的契約精神。

這是商業社會最基礎的元素,否則坑蒙拐騙就會是常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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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商家的損失從哪“找補”回來呢,只能透過其他正常消費者來買單,羊毛出在羊身上,人家可不是逮著一隻薅。

這種現象並不少見,商家又缺少核實和解決的渠道,只能花錢解決自認倒黴,成本被迫提高,吃虧的最後還是“好人”。

所以建議外賣平臺開通對消費者的“拉黑”功能,比如禁止消費一個月,或者永久拉黑,只有力度上來了,他們才會有所顧忌。

“消費者是上帝”這句話,並不是針對所有人,偷雞摸狗耍心眼的不配稱為消費者,它們只會破壞商家與消費者、人與人之間的關係。

你覺得平臺應該永久“拉黑”這種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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