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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警鐘長鳴!浙江工廠起火6人遇難 包括老闆娘

安全生產大於天,一把火燒了老闆多年艱苦創業的獻血,一把火燒了多少家庭的幸福。

發生火災事故為什麼第一時間涉事企業負責人被警方控制 ?

企業負責人是企業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對於發生火災事故一般是安全保障措施疏忽大意或者整改不到位,後期還要面臨賠償和接受處罰,有的負責人因負擔不了責任會選擇跑路。因此,要在第一時間控制企業負責人。

消防安全,警鐘長鳴!浙江工廠起火6人遇難 包括老闆娘

如果此次火災是由於工廠勞動安全設施不符合國家規定,存在安全隱患。對這些隱患,公司疏於管理,沒有及時整改規範,未盡到安全防範的義務,結果造成本次火災的發生,那麼企業負責人涉嫌重大勞動安全事故罪。

依據《消防法》第六十四條的規定,過失引發火災尚未構成犯罪,應當接受警告、罰款、拘留的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則要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

根據此規定,可以歸納出責任人承擔行政責任的要件是:責任人有引發火災的行為,包括引起火災和導致火災蔓延的行為;責任人有過失這種主觀過錯;行為與火災形成或蔓延之間有行政法意義上的因果關係;有較嚴重的損失(由火災本身的定義決定,火災指時間和空間上失去控制的燃燒造成的災難),但未達到失火罪和消防安全責任事故罪的立案標準。

一般火災事故怎麼處罰?

1、法律並沒有按火災分級來做處罰的規定 2、從《消防法》到《刑法》,對與火災有關的處理,定義了行政處罰的過失引起火災,刑事處理得失火罪,消防責任事故罪,瀆職罪等,都有自己相應的具體規定。

災事故是大家都不願看到的,但是生活中難免會發生火災事故,在發生事故後應該怎麼做才能降低損失呢?火災後應該怎麼改進,來預防火災呢?

①進一步加強社會消防安全責任制的落實,建立消防安全自查、火災隱患自除、法律責任自負的消防安全管理機制。

②強化公眾消防法制觀念,提高對消防安全重要性認識,杜絕違法違章行為,建立健全和落實崗位防火責任制。

③依靠政府加大城市公共消防設施的建設力度,扭轉消防設施嚴重“欠賬”的局面。

④透過多種渠道籌集資金,解決公安消防部隊裝備嚴重不足的問題,滿足滅大火、救大災的需要。

消防安全,警鐘長鳴!

火災猛於虎,願逝者安息,消防安全必須重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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