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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輛被盜,保安未制止、未報告,被判承擔賠償責任!

小區安管員歸某某發現車輛被盜後,因怕盜車賊報復,不敢說出事實真相,隱瞞被盜車衝卡出場,導致小區管理公司賠償保險公司和車主合計483023。76元。雖然事件發生後歸某某離職,但小區管理公司還是將歸某某告上法庭,要歸某某賠付因他個人行為而給公司造成的損失483023。76元。記者昨天從福田法院獲悉,近日,該法院作出一審判決,歸某某向小區管理公司賠償4萬元。

車輛被盜,保安未制止、未報告,被判承擔賠償責任!

車輛被盜

安管員怕報復未制止

法院審理查明,歸某某2005年3月9日入職,任職深圳市卓×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卓×物業公司)×福家園物管處停車場的安管員。卓×物業公司提交的歸某某書寫的《關於被盜車衝閘事情經過》顯示,2008年12月1日23時46分左右,一輛皇冠轎車緊隨前輛放行的車輛,在未交出臨時智慧卡即衝出閘。歸某某感到事情不對即衝出崗亭,要求交出臨時智慧卡收費,並且在車後尾箱拍了一下,坐在此車後排一名男子對歸某某進行了威脅,強行將車開走。

不到20分鐘,車主拿著臨時卡和車鑰匙取車時發現車輛被盜,馬上報警。此時歸某某感到事情嚴重,但又害怕盜車賊報復,一直隱瞞事情的真相,直至監控錄影中查到他追衝閘出場的車輛後,他才不得不交代當晚被盜車衝卡出場的情形。

2011

年12月13日

,歸某某離職。

保險公司和車主

告物業獲賠

車輛被盜後,2009年5月12日,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對卓×物業公司提起訴訟,因本案涉案車輛被盜,其賠付了車主的損失取得了代位求償權。要求卓×物業公司賠償352600元及利息。福田法院以卓×物業公司管理人員在已經發現涉案車輛存在衝卡的情況下亦未採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致使車輛被盜,認定卓×物業公司對車輛被盜存在重大過失為由,判決卓×物業公司賠償352600元及利息。卓×物業公司不服該裁決上訴至深圳中院,深圳中院作出判決書,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2009

年9月15日

,車主劉某向福田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卓×物業公司賠償車輛被盜責任,福田法院以卓×物業公司管理人員未能及時發現作案人員的犯罪行為,沒有按規定查驗停車卡即將涉案車輛放行,對涉案車輛被盜存在重大過失為由作出一審判決,判決卓×物業公司停車場賠償62151元及利息,卓×物業公司承擔補充清償責任。卓×物業公司不服該判決上訴至深圳中院,深圳中院以卓×物業公司在發現車輛不正常駛出後,未立即查勘、聯絡車主並報警,認定卓×物業公司存在過錯為由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物業將失職安管員

告上法庭

經權利人申請執行,卓×物業公司已支付483023.76元。因為案件至今未偵破,卓×物業公司損失未獲賠償。2012年5月16日,卓×物業公司向福田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該會於2012年8月16日作出仲裁裁決書,裁決駁回卓×物業公司的仲裁請求。因此,卓×物業公司將歸某某告上法庭,要求歸某某支付因個人行為給原告造成的經濟損失的全部責任即償付483023.76元;歸某某按照銀行同期貸款利率支付遲延繳付違紀處罰金的利息。

法院認為,歸某某系卓×物業公司的員工,其職責為安管員,但歸某某在工作中已發現車輛不正常的衝卡出場時,卻因擔心受到報復而未忠實地履行職責,導致涉案車輛被盜。正是歸某某不履行職責的行為,導致卓×物業公司對車輛的被盜被認定存在過錯,因而承擔了相應的法律責任,造成了卓×物業公司的損失,故歸某某對卓×物業公司的損失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根據歸某某在車輛被盜的過程中的過錯,法院酌定歸某某應賠償卓×物業公司損失4萬元。卓×物業公司其他的訴訟請求法院不予支援。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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