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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推家庭農場和農民專業合作社 走向“希望的田野”

現代化育苗設施。

(孫吉晶 攝)

農業機械化作業。(通訊員 供圖)

記者 孫吉晶 通訊員 鮑明浩

為深入實施科技強農、機械強農“雙強行動”和“4566”鄉村產業振興行動計劃,市農辦、市農業農村局、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市財政局等12個部門日前聯合出臺《關於推進家庭農場和農民專業合作社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此舉旨在加快構建現代農業經營體系,促進農業農村高質量發展。

意見提出:堅持“農戶主體、市場導向、示範引領、協調發展、因地制宜”原則,構建完善制度體系、工作體系、服務體系和政策體系,加快培育一批管理規範、生產集約、效益明顯、帶動力強、區域有影響的家庭農場和農民專業合作社,為促進鄉村產業振興和高質量發展建設共同富裕先行市提供有力支撐。

意見指出:加快提升家庭農場和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質量,實施綠色發展、品牌培育、數字觸網、融合發展和聯合合作行動。完善執行管理,創新利益聯結機制,加強示範引領,暢通退出機制。完善市縣兩級示範性家庭農場和農民專業合作社評定和監測制度,深入推進國家、省、市、縣四級示範聯創和動態監測。加強土地流轉服務,提升現代科技農機服務,健全農業社會化服務,最佳化農業營商環境,推進人才培育。

到2025年,全市家庭農場(含農業規模經營戶)穩定在1。5萬家以上,其中市級及以上示範性家庭農場500家以上;農民專業合作社穩定在3500家以上,其中市級及以上示範性農民專業合作社200家,努力實現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聯合合作和產業融合進一步深化,標準化生產和規範化經營管理水平明顯提升,服務能力、市場競爭力、產業和小農戶帶動力顯著增強。

提升質量 實施五大行動

實施綠色發展行動。堅持綠色引領,引導家庭農場和農民專業合作社走優質、綠色、安全發展路子。推行標準化、綠色化、迴圈化生產,實現投入品減量化、生產清潔化、廢棄物資源化。支援開展農業廢棄物迴圈利用、農業汙染防治、農業節水節能、美麗田園建設、水生態保護修復等,積極培育“肥藥兩制”的農業經營主體。縣級及以上示範性家庭農場和農民專業合作社全面納入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和合格證管理。

實施品牌培育行動。堅持品牌提質,引導家庭農場和農民專業合作社強化品牌意識,提升發展質量。積極培育農產品品牌,支援開展“三品一標”認證和商標註冊,注重形象創意設計,支援參加展示展銷活動,推行品牌化銷售,提高農產品品牌附加值。積極培育企業品牌,加強硬體設施和軟體管理機制整體塑造,強化創新、質量、誠信、社會責任,打造一批特色精品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推行“公用品牌+行業協會+經營主體”模式,培育發展全產業鏈品牌、區域公用品牌和品牌聯盟。

實施數字觸網行動。堅持數字化驅動,提升網際網路、物聯網、大資料等應用水平。加快推進生產、管理、購銷、服務等數字化,建設數字農場、雲農場等。推廣農產品線上銷售模式,藉助鄉村物流網路、配送體系和電商平臺,開展農產品線上交易,促進銷售增值。鼓勵有條件的家庭農場和農民專業合作社建立農產品電商平臺,建立專賣店和連鎖門店,建設農產品冷鏈倉儲物流體系,開拓農產品電商、直供直銷、集團配送等發展新途徑。

實施融合發展行動。堅持農業功能拓展,引導家庭農場和農民專業合作社積極發展休閒農業、創意農業、鄉村旅遊等新產業新業態,加快農業與工業、旅遊、文化、科普、健康等產業的深度融合,推進產加銷研一體化發展、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鼓勵家庭農場實施糧經結合、種養結合、產加銷結合,發展適度規模經營。鼓勵農民專業合作社帶動成員開展連片種植、規模飼養,加強農產品初加工、倉儲物流、市場營銷等環節能力建設,拓展服務領域。

實施聯合合作行動。堅持創新發展,引導家庭農場和農民專業合作社在自願前提下,透過兼併、合併等方式進行組織重構和資源整合,推進區域性聯合、行業性聯合、產業鏈聯合。引導家庭農場領辦或加入農民專業合作社,支援組建農民專業合作社聯合社和家庭農場聯盟,抱團增強競爭力。推進家庭農場、農民專業合作社、龍頭企業等合作,加強產業鏈、資源等方面的對接,優勢互補,形成“公司+農民專業合作社+家庭農場+農戶”等多種組合的經營模式,並向多層次、多形式、多元化方向發展。

強化規範 推行名錄管理

推行名錄管理。依託浙江省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資料庫系統,把家庭農場和農民專業合作社,以及符合條件的農業規模經營戶,納入名錄管理,做到應納盡納。加強資料採集和日常管理,建立動態更新等制度,開展統計分析、執行監測、財政扶持、質量安全、信用評價和精準服務等,提升管理資訊化水平。市場監管部門與農業農村部門建立家庭農場和農民專業合作社資訊共享機制,透過定期分析比對和更新,提升資訊資料質量。推廣“浙農碼”應用,推行家庭農場和農民專業合作社二維碼標識管理。

完善執行管理。指導農民專業合作社參照示範章程制定章程,加強內部管理和檔案建設,健全生產經營基礎臺賬、成員管理、生產標準、利益分配等制度,推行社務公

開。健全農民專業合作社成員(代表)大會、理事會、監事會等組織機構,推動在具備條件的農民專業合作社中建立黨組織。推行財務代理制度,引導家庭農場和農民專業合作社開展財務代理。

創新利益聯結機制。支援成員和小農戶以實物、智慧財產權、土地經營權、林權等作價出資加入農民專業合作社。支援農民專業合作社與其成員、小農戶建立緊密的利益聯結關係。構建以經營績效和成本補償為基礎的互惠共贏、風險共擔的利益共享機制,採取“保底收益+按股分紅”等方式,保障成員和小農戶獲得更多紅利。

加強示範引領。開展家庭農場、農民專業合作社質量提升整縣推進工作,推動縣域農業經營主體高質量發展,到2025年,質量提升整縣推進工作實現區縣(市)全覆蓋,建成質量整體提升縣6個以上。推進梯度培育,不斷提升發展水平。

暢通退出機制。常態化推進“空殼社(場)”清理工作,按照屬地管理原則,重點對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標記為經營異常、嚴重違法名單、長期停業未經營、群眾反映和舉報,以及在“雙隨機”抽查中發現異常情形的家庭農場和農民專業合作社,建立資訊臺賬和問題清單,進行逐一摸底排查,精準甄別,分類處置,開展簡易登出,暢通便利化退出機制。列入經營異常的家庭農場和農民專業合作社,不得納入示範評定。

要素保障 推出多方位服務

加強土地流轉服務。支援土地集中連片流轉,穩定流轉關係,提升流轉質量,農村土地流轉率和規模經營率穩定在70%以上。探索創新流轉方式,推廣承包土地委託流轉和股份合作等方式,推進整村整組整畈流轉。探索農業“標準地”制度,對連片集中流轉土地進行標準化改造提升,統一規劃、分類改造,完善基礎設施建設,引導按產業類別流轉土地,防止土地“非糧化”“非農化”。推行土地流轉規範合同文字,承包方流轉土地經營權要按規定向發包方備案,保障流轉雙方和村集體合法權益。加強農村土地流轉和承包糾紛調解仲裁體系建設,及時化解流轉糾紛。

提升現代科技農機服務。深化農業院校、農業科研機構等與家庭農場、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合作,以建立試驗示範基地、聯合研發、股份合作等形式推進協同創新,整合轉化農業科技成果。積極推廣科技裝備應用,支援運用優良品種、先進技術、智慧裝備等發展智慧農業、設施農業、迴圈農業。推廣先進農業機械裝備應用,推進農業“機器換人”,提升機械化生產水平。

健全農業社會化服務。探索創新農業社會化服務方式,打造廣覆蓋、全鏈條服務體系,全面提升對家庭農場、農民專業合作社及小農戶的服務水平。加強農業生產性服務,圍繞耕種防收等農業生產環節,發展單環節託管、多環節託管、關鍵環節綜合託管和全程託管等多種託管模式,提高農業生產效率,帶動小農戶融入現代農業發展。推進農業公益性服務,開展技術推廣、質量檢測檢驗、疫病防控等服務。推進農業服務向全產業鏈延伸,開展產前農資供應、種子種苗和產後加工、銷售等服務。支援符合條件的家庭農場和農民專業合作社開展農業社會化服務,培育一批服務能力強、服務範圍廣、市場化運營規範的農業社會化服務組織。

加強服務平臺建設。推進為農服務平臺和服務組織建設,加快資源集聚整合,拓展服務功能,透過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提高對家庭農場、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服務覆蓋率。提升生產供銷信用“三位一體”農合聯服務功能,健全鄉鎮農合聯服務功能和執行機制,推進現代農業服務中心、產業農合聯建設,建成示範性服務中心50家。

最佳化配置土地要素。每年安排一定比例的建設用地計劃指標,支援鄉村重點產業和專案用地。鼓勵在鄉村全域土地綜合整治與生態修復和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中產生的建設用地節餘指標,優先支援家庭農場和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

加強政策扶持。建立完善政策扶持體系,採用專案補助、以獎代補、貸款貼息等多種方式,強化各級財政扶持。加大對家庭農場和農民專業合作社質量提升、社會化服務、示範建立等工作的扶持,支援農業經營主體不斷做精、做優、做強。加大對生產、銷售等環節的基礎設施建設扶持,支援噴微灌、水肥一體化等高效節水設施建設,支援農機庫房、烘乾保鮮、倉儲物流、加工包裝、市場銷售等設施建設。落實稅費優惠,財政扶持專案資金符合條件的可以作為不徵稅收入,種植業、養殖業、飼養業和捕撈業投資所得暫不徵收個人所得稅,按照規定享受相應的農業和小微企業減免稅收政策。

創新金融保險支援。鼓勵各類金融機構開展涉農金融產品創新,加強家庭農場、農民專業合作社的金融政策供給和信貸產品開發。開展信用等級評價,推行“無感授信、按需增信、隨時用信”普惠貸款模式,提高授信覆蓋面。推進農村承包土地經營權、集體資產股權抵押貸款增量擴面,穩妥探索宅基地使用權、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貸款,不斷拓寬貸款抵押範圍。鼓勵發展現代農業供應鏈金融模式,提供綜合金融服務。積極探索拓展保險責任廣、保障水平高的農業保險品種,滿足多層次、多樣化風險保障需求。

推進人才培育。深入實施農業農村高層次人才引進計劃,引進一批現代農業高階人才。鼓勵有條件的農民專業合作社聘請職業經理人。鼓勵科研人員到家庭農場和農民專業合作社任職兼職,完善智慧財產權入股、參與分紅等激勵機制。支援家庭農場主和農民專業合作社帶頭人參加農業技術職稱評定。

助推家庭農場和農民專業合作社 走向“希望的田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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