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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欺凌如何預防?增城這場主題訪談乾貨滿滿

“預防校園欺凌,‘兩法’護航青春”未成年人保護主題訪談直播活動在增城區青少年宮舉辦。

文/羊城晚報全媒體記者 周聰

為切實做好《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以下簡稱“、兩法”)的宣傳工作,增強廣大青少年的法治觀念和法律意識,呼籲社會關注和預防校園欺凌事件,9月12日,“預防校園欺凌,‘兩法’護航青春”未成年人保護主題訪談直播活動在增城區青少年宮舉辦。

校園欺凌如何預防?增城這場主題訪談乾貨滿滿

校園欺凌就在身邊

防微杜漸是關鍵

解決校園欺凌問題,預防和干預機制是最重要的。訪談中,國家二級心理諮詢師、增城中學專職心理教師林小龍從家庭、學校、學生自身以及旁觀者角度,多維度講述不同群體該如何有效發現校園欺凌和當校園欺凌發生時可採取的干預措施。

林小龍指出,欺凌者欺凌行為的產生,一方面可能是出於嫉妒、模仿、炫耀、惡作劇、維持自尊等青春期早期常見心理;另一方面則有可能是從家庭暴力行為、家長處事風格或自己受欺凌的經歷中習得了欺凌行為。對此,家庭要予以關心,家長要成為好的榜樣;家校要形成合力,培養學生積極、向善的品格特質和寬容待人的交際交往能力;學生要有意識發展自己的社交能力,避免一味以拳頭或冷暴力解決問題或樹立自己的權威。

“兩法”明確保護機制

法治護航青少年成長

“有些人認為,只要未成年就不需負法律責任,這種想法是非常錯誤的。”來自增城區人民檢察院的檢察官蘇亮結合自己過往的辦案經歷,分享了校園欺凌類案件所呈現的三個主要特點:即不懂法、共同犯罪、因瑣事而起,並解讀了新修訂的“兩法”中關於校園欺凌的保護機制。

蘇亮介紹說,《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首次對學生欺凌劃定了法律內涵;明確了父母和其他監護人的職責,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不得放任、唆使未成年人欺凌他人;明確了學校的防控職責,學校要完善學生欺凌行為的處理方式。《中華人民共和國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則根據欺凌行為的嚴重程度,明確了學校、公安機關可以採取相應的管理教育措施或者矯治教育措施和將欺凌者送去專門學校接受專門教育的規定。

增城區人民法院法官申彬指出,根據校園欺凌程度和性質的不同,校園欺凌者應當承擔的法律責任分別包括民事責任、行政責任、刑事責任。申彬提醒,校園不是法外之地,實施欺凌者必然擔責,廣大青少年不要存在僥倖心理、以身試法,應遵守學校紀律規定,與同學友愛相處,在矛盾發生時要積極尋求找老師、家長解決,堅決拒絕校園欺凌行為的發生。

公佈多種求助渠道

共建清朗成長空間

增城區“青年地帶”服務站社工何梅清就目前關於校園欺凌的求助渠道進行了分享。被欺凌者除了及時地告訴老師、家長外,必要時可撥打110報警電話透過法律途徑保護自己。還可以撥打“12355”青少年法律與心理諮詢熱線、增城區“青年地帶”專職社工熱線、增城區教育局校園欺凌幫扶專線等。

活動最後,四位嘉賓共同宣讀《預防校園欺凌,維護校園安全》倡議書,呼籲學生、家長共同攜手,為未成年人營造清朗的成長空間,共同守護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長。

本次活動由增城區文明辦指導,共青團廣州市增城區委員會、增城區婦聯、增城區教育局、增城區人民檢察院、增 城區人民法院聯合主辦。廣州市區融媒體中心客戶端“新花城”對活動進行全程直播,共吸引了逾23萬人次同步觀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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