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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前因婆媳矛盾離婚,現在前夫說沒有我他過不好,我該復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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禾田飛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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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前因婆媳矛盾離婚,現在前夫說沒有我他過不好,我該復婚嗎?

1、

總有姐妹在後臺問:我離婚了,但是現在我後悔了,想復婚,可以嗎?或者是,我離婚了,但他卻對我更好了,並且提出想跟我復婚,我該不該復婚?

我大機率會回答:不要。

大多數婚姻在分崩離析之前,都會經歷血雨腥風,彼此之間說盡了傷人的話,恨到了極點,每個人都已經是傷痕累累。摔過砸過的鏡子還能完好如初嗎?勉強粘接在一起,那些斑駁的痕跡會時刻提醒自己當初的憤恨與傷痛。

但是小機率我又會說:可以。

可以復婚的婚姻,前提是沒有背叛、欺騙和CG,沒有致YIN性的不良嗜好,這是原則。在此基礎上,我們再用三個標準去判斷自己該不該復婚。

在瞭解復婚的三個標準之前,這裡有一個案例,我們一起來看一下案例中的當事人可不可以復婚。

下面是當事人自己的講述。

3年前因婆媳矛盾離婚,現在前夫說沒有我他過不好,我該復婚嗎?

2、

我離婚都三年了,當初離婚是因為忍受不了我那尖酸刻薄的婆婆。跟婆婆經常吵架,老公夾中間很為難,最後乾脆甩手不管了。我吵累了,老公,噢不對,是前夫也累了,所以就離了。

我還是從頭講講我們的婚姻吧。

我跟婆婆結下樑子,是我們結婚時要的彩禮。那時因為彩禮,我們兩家鬧得有些不愉快,說得具體一點,其實也只有我婆婆不高興。

前夫是計程車司機,他租用公司的車搞運營,然後給公司交費用。每天起早貪黑,工作很辛苦,但他很勤勞。我呢,也就是看上他很能吃苦。

我們結婚的時候,兩家談了好幾次,把彩禮錢定在18萬,我家也明確表態,會讓我帶10萬元陪嫁過去。

婆婆當時臉色難看,但好歹也同意了。談定彩禮的第二天,婆婆就催著我們倆去辦結婚證,說她已經看好日子了,第二天是個吉日。但巧了,第二天有人包了我前夫的車,而且我也不大相信什麼吉日,所以第二天就沒去。是等了幾天,婆婆又算出一個好日子,我們才去領的證。

可我們把證領了之後,婆家那18萬彩禮遲遲拿不過來,婆婆總有各種理由推三阻四,她還對她家那邊的親戚朋友說,他們家拿了18萬彩禮,我家只帶回10萬,活生生賺走她家8萬塊錢。

我們這個地方小,前婆婆的話不過多久就傳到我家裡人的耳朵裡,我爸媽很生氣,給她撂了狠話:“他家要是不給彩禮,就別想把人接走。”

最後,18萬元彩禮錢還是在婚禮前一天打到了我爸媽的賬戶上,婚禮進行得還算順利,除了婆婆那張臉難看之外。

你想,婚前鬧這一出,婆婆對我還會有好臉嗎?我對婆婆也是一肚子意見:明明說好的彩禮錢,為什麼我們一領證就不想給,這不欺負人嗎?

有這點隔閡,婚後的生活可想而知,婆婆說話就夾槍帶棒的。我呢,大部分時間就忍著,實在忍不住的時候就頂幾句嘴。婆婆就不依不饒地鬧,還在我和前夫之間挑撥離間,弄得前夫對我也沒有好臉色。

後來我生了孩子,婆婆一看是女孩,對我的態度更差了。我實在受不了了,就跟前夫商量:我們搬出去住。可前夫說沒有條件。

就這樣兩天一小吵,三天一大吵,心真累。前夫調停不了我和婆婆之間的問題,乾脆不管不問了,他說:“你們天天這麼吵,都不聽我的,吵得我心情不好,我還怎麼開車,出了事怎麼辦?”

真累啊,我累,前夫也累,就這樣我們離了。

3年前因婆媳矛盾離婚,現在前夫說沒有我他過不好,我該復婚嗎?

3、

離婚之後,我帶著女兒生活也挺難的。我白天上班賺錢,下班後還要給女兒做飯洗衣收拾家裡,很忙很累。沒時間逛街,也沒時間收拾自己,明明才30多歲,感覺跟50多歲一樣蒼老疲憊。沒時間談戀愛,也沒有人追求我。

可我卻聽人說,前夫已經談過好幾次戀愛了,總是因為這呀那的原因沒有再婚。

就在前段時間,前夫突然到我這裡來得勤了,說是想女兒了。漸漸地,他就經常過來,對我噓寒問暖的,有些特殊的日子還會送我花。他跟我說,自從我離開那個家後,雖然也談了幾個物件,但感覺都沒有我好,想跟我復婚。

剛開始我是拒絕的。但我發現,女兒很黏他,只要他一來,女兒可高興了,爸爸長爸爸短地叫個沒完。

我就有點動搖了,覺得吧,我一個人帶孩子確實挺累的,他畢竟是女兒的親爹,總比找一個後爹要強吧,我真的在認真考慮複合的事。

可是沒過幾天,當我下班回家,發現前婆婆站在我家客廳裡,和女兒玩得很開心。可轉頭看到我,臉上就冷冰冰的了。畢竟我在考慮和她兒子複合的事情,也就勉強打了個招呼。可你知道她說了些什麼嗎?她說:“你想和我兒子復婚,也不是不可以,把以前我給你的18萬彩禮先給我。”

都五年了,這筆賬她還記得,可見她有多討厭我。

可前夫說,不要管她,她現在管不著我。即使復婚了,我們也不會跟公婆住,我們出去租房子住。

我現在猶豫了,那是他媽,能斷得了關係嗎?要是她天天來鬧怎麼辦?前夫能治得了他媽媽嗎?我能相信前夫嗎?

3年前因婆媳矛盾離婚,現在前夫說沒有我他過不好,我該復婚嗎?

4、

以上是當事人的講述。那麼她這個婚能不能復?

剛才我說了能不能復婚的原則性條件,那就是沒有背叛、欺騙和CG,沒有致YIN性的不良嗜好,這是原則。即使前夫對你再好,再怎麼做小,這個婚都不能復。

除了以上的原則條件,還有三個標準可以用來判斷能不能復婚:

首先,

你們之間有沒有感情基礎

。就是對彼此有過真正的感情,彼此相愛過,甚至還愛著。這樣就算是有感情基礎,而不是那種到年齡了必須要結婚,或者是生活艱難搭夥度日,生活中相互不關心,各人自掃門前雪的那種,就是沒有感情基礎的,相互之間很冷漠。

其次就是

你們離婚的原因是否解決了

。離婚的理由很多,家庭瑣事、婆媳矛盾、經濟問題等等有沒有得到解決,或者說有沒有具體的方案去共同解決。如果有,並且起了效果,可以考慮復婚。如果離婚的根源還在,那麼即使復婚,也可能會再次離婚。

第三就是

你們為什麼要復婚

。復婚一定要基於他還愛著你,基於他還是覺得你很好。不是嘴上說的,而是行動,他還愛著你的行動。

女人很敏感的,一個人愛不愛你,你是能感覺得到的,不要試圖去說服自己:復婚對孩子好、對父母好、對他好,而是要自己覺得比以前好,這個好是指精神上的。

當然,作為情感工作者,我希望所有人都能在婚姻中得到愛、享受愛,但是,婚姻是需要經營的,需要彼此能理解,並且會好好表達自己的內心訴求,並學會相互尊重。

慎重用離婚的方式來解決婚姻問題,但更要慎重用復婚的方式來獲取你希望的幸福。

3年前因婆媳矛盾離婚,現在前夫說沒有我他過不好,我該復婚嗎?

圖|《我們的婚姻》劇照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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