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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州一地通報5起違規使用公務加油卡和公務用車典型案例

日前,黔西南州紀委監委對5起違規使用公務加油卡和公務用車典型案例進行通報曝光。

1。義龍新區司法局原黨組書記、局長彭顯釗違規租用車輛問題。

2018年9月至2020年3月,彭顯釗未經班子集體會議研究,個人決定租用一輛三菱越野車和單位職工的私家車,租車費用共計57320元,彭顯釗均採取與汽車租賃公司簽訂虛假協議的方式,用單位辦公經費報銷。彭顯釗還存在其他違紀問題。2021年6月,彭顯釗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2。普安縣人民醫院原院長徐少書違規配備公務用車問題。

2009年3月,根據徐少書安排,普安縣人民醫院在未辦理相關手續的情況下,購買一輛本田雅閣轎車,並將該車落戶在醫療耗材供銷商私人戶頭上,直至2021年7月,該車一直被作為普安縣醫院辦公車輛使用。徐少書還存在其他違紀違法問題。2021年8月,徐少書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3。興仁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百德分局負責人林耿公車私用問題。

2021年6月,端午節假日期間,林耿駕駛單位公務用車辦理個人事務。2021年11月,林耿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4。貞豐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工作人員熊昭陽私車公養問題。

2020年9月、11月,熊昭陽使用單位公務加油卡在貞豐城關加油站為其私家車加註燃油2次,涉及金額共計706元。2021年7月,熊昭陽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違紀資金予以收繳。

5。冊亨縣自然資源局工作人員黃鵬違規使用公務加油卡問題。

2021年4月至7月,黃鵬先後3次違規使用單位公務加油卡,為其私車加註燃油,金額共計327。75元。2021年12月,黃鵬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違紀資金予以收繳。

編輯:宋德政

釋出於:貴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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