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遊戲/ 正文

“網售處方藥”開閘,用藥安全必須放在第一位

□丁家發

近日,國家市場監管總局釋出《藥品網路銷售監督管理辦法》,涵蓋藥品網路銷售管理、平臺管理、監督檢查、法律責任等內容,自今年12月1日起施行。值得關注的是,新規首次對於處方藥網路銷售做出詳細規定。受訪專家認為,《辦法》的出臺對產業鏈上各方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堵住了“先方後藥”等線上漏洞,在提升藥品可及性、支援新興業態發展的同時切實保障用藥安全。(9月26日《工人日報》)

現如今,網購成為一種常態化的購物方式,足不出戶就能在網上挑選和購買商品,給民眾的生活帶來了便利。此前網售“送藥到家”服務,基本上都是非處方藥,而網售處方藥的流程比較繁瑣,民眾網購處方藥極為不便。新規首次對於處方藥網路銷售做出詳細規定,意味著“網售處方藥”全面開閘。筆者認為,網售處方藥必須把用藥安全放在第一位,不能為了便利忽視用藥安全,應當採取措施,從源頭上堵住“先藥後方”等違規違法漏洞。

“網售處方藥”開閘,大大方便了網購處方藥,但可能導致的處方藥氾濫現象,也不得不防。由於網售打破了地域限制,波及多地,點多面廣且距離遙遠,線下濫用處方藥的現象,不僅讓其危害性成倍增長,而且執法監督的成本也會大幅增加。而網購處方藥儘管實名制,但可透過冒名等手段隱匿身份,而且線上違法銷售處方藥,查處難度較大,真正受到懲罰的僅是少數違法者,在僥倖心理作用下,或為牟取暴利,違法銷售處方藥便更加猖獗。因此,謹防線上購藥、線下濫用,從源頭堵住各種漏洞,是最為有效遏制違法銷售和濫用處方藥的舉措。

一直以來,各平臺購藥流程多為“先藥後方”:消費者選定藥品、下單付款後,頁面跳轉至平臺自建或合作的網際網路醫院,進行線上問診開方或稽核處方,稽核通過後商家發貨。這種模式實際上演變為“患者‘自我診斷’,醫生‘對藥下症’”。按照線上線下一致性原則,為引導線上購藥迴歸“先方後藥”,根據新規,患者無法根據頁面資訊自行選藥,必須問診開方後才能獲得更完整的資訊;同時,網售處方藥實行實名制,透過溯源管理,可以清晰界定各方權責。這樣,在哪個環節出問題,可以說一清二楚,相關責任人將承擔相應的責任,誰也不敢違規違法操作,為線上違法銷售處方藥“開綠燈”,患者也必須老老實實按照流程網購處方藥,從而堵住“先藥後方”等漏洞。

處方來源的真實可靠,是確保用藥安全的重要前提。“網售處方藥”開閘,是一件便民利民的好事,千萬不能因處方藥濫用,而變成“傷民”的壞事。期待網售處方藥的藥品網路零售企業、第三方平臺及電子處方提供單位,能夠各司其職,在做好服務的同時,還必須嚴格把關,堅決堵住違法網售和濫用處方藥的漏洞,以確保廣大消費者的用藥安全。

相關文章

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