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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書法史》:西漢的印章和錢幣

西漢的銘刻書法,這一篇我們說說印章和錢幣。單獨成篇的緣由,主要是因為印章獨成體系。就好像後世我們說書法,篆刻也獨成體系。

先說印章

篆刻與書法有著最密切的關係,是從書法中派生出去的一門藝術,而實用印章,是催生篆刻藝術的原始藝術形式。

《中國書法史》:西漢的印章和錢幣

(漢印:李璋印信印面)

由於印章在漢代是代表地位權力的信物,或作為個人憑信和吉利厭勝之物,故其刻鑄文字極為講究,總體上說,其藝術性勝過其他各類銘刻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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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印:範昌私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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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鈐印封泥的效果)

漢代印章以陰文佔了絕大多數,究其原因是因為當時的印章是蓋在封泥上的,印面凹進的文字蓋在封泥上就成了凸起文字,而凸起的文字線條挺勁,不易修改作偽。相應的,烙馬大印仍保持戰國時的陽文製作,因為陽文與馬匹的表皮接觸面積小,不易傷馬,而且文字清晰。

前面說過,秦代八體中有“摹印”一體專門用作印文,這種“摹印篆”與戰國璽印文字大小隨意、自然錯落不同,與秦通行文字小篆也不相同,它是一種相對較為適合佈滿方形印面的篆書,到了漢代,“摹印篆”得到發展,不但文字佈滿印面,而且還要保持文字的方正,由此發展為“繆篆”(即“新莽六書”中的繆篆),這種“繆篆”一個文字可以有多種寫法,屈曲纏繞,甚至按印面空間需要增減筆畫,讓設計者有了一定的創作自由。

我曾經總結過繆篆的文字特徵,大致是如下三點:

特徵一:跨界

。繆篆專為制印設計,有跨書體特徵,它既是篆書,又有隸書特徵;同時它又有跨時代特徵,既有秦小篆氣息,又以漢篆特點;

特徵二:方正

。繆篆筆調平方正直,繁簡適中,工整大氣,它基本取方正之形,因此適合刻到方形印章裡,既符合設計美的原則,也適合方形印章的空間管理;

特徵三:增減

。為了適應印面空間,它可以適當增減筆畫,以保證印面效果(對於篆刻新人,我們還是建議還是從各種集字書裡查字,不到萬不得已,不要因為增減筆畫形成錯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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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印文字徵》裡的繆篆)

“漢印”是我們對漢代印章的統稱,因為我們很難確定某方印的確切時期,因為漢印的形式、風格、變化很多(現在我們說的“漢印”通常指自西漢到魏晉南北朝時期的印章)。

但是我們也可以藉助他們的形式特徵推定其大致時期,比如:

西漢初期的官印,沿襲了秦代特有的田字界格,如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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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漢初:彭城丞印、文帝行璽)

《漢書·武帝紀》記載:太初元年(前104)“夏五月,正歷官以正月為歲首,色上黃,數用五,定官名,協音律。”顏師古注:“張晏曰:漢據土德,上數五,故用五,謂印文也。若丞相曰‘丞相之印章’,諸卿及守相印文不足五字者,以‘之’足之。”所以,我們知道,漢官印中的“琅邪相印章”“校尉之印章”等,是太初元年以後所授印章。

總體上說,漢印官印製度大致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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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官印製度,選自李剛田、馬士達《篆刻學》)

新莽時的私印,常常作“某某之印信”五字;東漢的印章,有些印文較平直刻板,有些作陰陽文相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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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陰陽相間印)

也有在印之四個側面或印面四周用四靈(青龍、白虎、朱雀、玄武)為裝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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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四靈印及魚蟲紋樣印)

也有作兩面印,一面刻姓名,一面刻人物、表字、裝飾圖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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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代的兩面印實物)

還有子母印,一套幾方可以套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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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代的子母印)

又有玉印,文字線條治淨流暢,轉角處圓潤舒和,勻稱工穩,嚴謹而不呆板,如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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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鳥蟲篆印:樊普私印)

注意,漢印中的鳥蟲篆並不作鳥首、魚形,而只取其線條的蟠曲,綺麗飛動,雖繁複而無塞實的感覺。鳥蟲篆入印,充分體現了漢人對線條藝術高超的把握能力,它雖然比其他書體更具有裝飾性,但是仍保持著書法藝術的許多特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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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鳥蟲篆印舉例)

此外,漢代玉印中還有一些是滑石印,這類印作為隨葬用的明器,一般刻制都比較草率。這裡不再舉例。

漢印中還有一種多字印,《書法史》舉例為天津市博物館所藏的“大富貴十六字印”和“趙詡三十字印”,如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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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多字印)

第一方印文為:“大富貴昌宜為侯王千秋萬歲常樂未央”,第二方為:“趙詡子產印信福祿進日以前乘浮雲上華山鉰玉英飲醴泉服名藥就神仙”。之前有資料認為此類印為明器,作者斷定其為漢人平常佩戴的吉語厭勝用印。

(關於印章類的資料,可以參考本人關於篆刻史的文章,此不再詳細列舉)

再說錢幣

漢代沿承秦制,以黃金、銅錢為合法貨幣。民間流通則以銅錢為主。

漢初,幣制曾改變多次,直至漢武帝元鼎四年(前113)才實行將銅幣鑄造權收歸於中央政府的措施,建立了“五銖”錢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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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五銖錢)

這種制度基本上一直沿用到隋朝。其間王莽攝政和篡漢後曾四次貨幣改制,致使經濟破壞,社會經濟混亂,加速了其政權的覆亡。

下面提到的幣制改變情況,僅是與書法有關者。

漢文帝於前元五年(前175)改鑄“四銖錢”,而錢上的文字作“半兩”,放任民間私自鑄錢。這種錢直至漢武帝元狩五年(前118)五十多年間,一直是流通的標準銅錢,稱為“法錢”。

由於“四銖半兩錢”無內外邊廓,奸民往往磨取銅屑用來鑄錢,而磨過的錢不易察覺,仍在流通。為了防止錢的分量減輕而致物價上漲,政府部門對錢幣在使用時要用“天平”稱過,測定銅錢重量是否足實。用來測量“法錢”輕重的權(砝碼),有的稱之為“法錢權”,有的稱之為“法錢法馬”。這樣“法錢權”上面刻鑄重量,有的是“四朱(銖)”,有的是若干“兩”(一兩為24銖)皆系四銖的倍數,有時是一枚錢稱,有時是許多枚錢一起稱。

西安市文物管理處於1969年曾徵集到一枚“第十一重四兩”的法錢權,銅鑄,呈圓形,中有方孔,正面有廓,背面平,外圓直徑4。5釐米,現重61。5克,合漢制4兩,可一次稱24枚四銖“半兩”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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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錢權實物:第一重四兩)

還有一種似錢非錢,似印非印,質地為銅,有圓有方的物品。清未吳縣(今江蘇蘇州)人蔣斧對此作過考證,並定名為“法錢權”。四銖“法錢權”大多中間有圓孔為穿。如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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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漢法錢權,拓片)

這些法錢權上鑄刻的字皆生動有天趣,有篆、有古隸,其拓片乍看如漢鑿印。西漢前期銅器銘刻文字較少見,這些錢權可以補闕。

自漢武帝元狩元年(前118)鑄行五銖錢,重量和錢文一致,四周有邊廓輪起,可以防範盜磨。以後又禁止民間私鑄銅錢,就不再需要這種測量錢幣重量的權衡物了,枚後世錢權不曾再見。

關於“五銖錢”上的“五銖”二字,武、昭時期的風格厚重樸質,“五”字互動筆直行或銷彎曲。宣帝至平帝時期則風格輕靈,“五”字互動筆更扭曲。東漢初期的五銖錢文甚秀美,中期以後則漸顯臃腫,尤其到了晚期,字跡更為模糊不清(究其原因,或與鑄錢金屬質地有關)。

另有西漢陶質錢範和範母出土,傳世“建武十七年錢範母銘”所記“建武十七年三月丙申,太僕監掾倉,考工令通丞或令史鳳、工周儀造。”與漢鏡銘隸書類似。如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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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武十七年錢範母銘,隸書)

這裡的所說的文字為令史鳳所書,而由工周儀所鑄造。在漢代官署中,令史和工皆有數人。

特別值得一提的是王莽的貨幣復古改制,前後共有四次之多,有意思的是,王莽的歷次貨幣制作都很精美,錢文書法佳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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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莽貨布)

尤其是天鳳元年(公元14)鑄行的“貨布”,錢文“貨布”二字作長線條的懸針篆,隨幣幣枝足的形狀,修短展促,極具匠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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