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衛生監督公示了一起未備案多點執業醫生受處罰的事件。
涉事醫生劉某到診所坐診,卻未提前進行多點執業備案
,在坐診第二天就被衛監部門查處,受到了罰款5000元的行政處罰,涉事診所也受到了罰款10000元的行政處罰。
醫生在業餘時間下沉到基層醫療機構進行多點執業,本是一條增加收入的合法途徑,這位劉醫生卻因未進行備案而在坐診第二天就被罰款5000元。
多點執業備案困難?
多點執業是指有效註冊期內在兩個或兩個以上醫療機構定期從事執業活動的行為。
一般,在同一地點多個醫療機構執業的醫生,可確定一個主要執業機構後,向衛健行政部門申請備案即可。
看似流程簡便,實際上卻常常礙於第一執業機構的意見,將多點執業扼殺於“襁褓”中。
但按照深圳市的相關規定,2016年5月1日起,醫師在辦理多點執業網上備案時就不需再經過第一執業地點醫療機構的稽核同意了。
因此,對於劉醫生來說,備案並非難事。
多點執業逐步放開
起初,醫生執業地點限制頗多,自2009年起,國家不斷進行改革。
2009年,原衛生部在部分地區開展了多點執業的試點工作,明確了醫生多點執業分類管理的辦法,首次提出醫生可在備案後在同一省、自治區、直轄市內的1-3個醫療機構進行執業,並鼓勵醫生主動自願到基層和農村進行多點執業。
隨後,試點範圍不斷擴大。
2014年,原國家衛計委等多部門聯合制定相關政策,進一步推進了醫生多點執業相關工作。
此後,醫生參加慈善、公益性巡迴醫療、義診、突發事件或災害事故醫療救援工作,參與實施基本和重大公共衛生服務專案,不再屬於醫生多點執業。
而城鄉醫院對口支援、基層支援、醫療機構幫扶或託管協議、醫聯體醫療機構間多點執業時,也不再需要辦理多點執業的手續。
擬多點執業的醫生應獲得第一執業地點醫療機構同意這一規範,也源自這一年。
第一執業地點醫療機構是醫生多點執業面臨的一座“大山”。
2017年,原國家衛計委向這座“大山”出手了。
國家衛計委釋出《醫師執業註冊管理辦法》,明確規定:
1、實施醫生區域註冊制度,將醫生的執業地點由機構變成了地區(即省、市、縣),從此醫生可跨省多點執業。
2、備案更加簡化:擬多點執業的其他醫療機構只需備案即可,醫生可在網上進行備案。
不過,實際操作中,醫生多點執業仍然面臨一系列阻礙。
為此,今年兩會期間,人大代表們就多點執業問題進行了討論,全國人大代表、貴州省疾控中心健康教育所副所長何琳提出“建議允許醫生多點執業,刪除醫師法中執業地點要求”。
醫生執業地點註冊對於醫療資源共享來說,無異於“鐐銬”,徹底放開醫生執業地點限制,更加利於基層醫療的健全與發展、縮小區域間醫療水平差距。
其次,一定程度上能夠刺激醫療機構正視醫生待遇問題,早日摒棄“醫生是醫院的附屬品”的錯誤想法,促進醫療人才待遇水平整體最佳化。
再次,對於醫生來說,透過真才實學換取合理收益,能夠進一步促進其醫療服務水平的提高。
最為重要的是,醫療資源的分配更加平均後,全國各地的患者都能享受到同等的醫療服務,對醫療資源較為匱乏地區的患者來說,無疑更利於其診療保健。
不過,進一步放開多點執業,是需要更加科學的規範來約束醫生的,這仍需國家進一步調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