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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陽這起車禍,他已來自首...

10日,谷饒鎮木坑村附近路口發生一起小型轎車與二輪摩托車碰撞的交通事故,無證駕駛的肇事轎車司機宋某傑逃離現場。

近日,他迫於警方的偵查壓力,到潮陽公安分局交警大隊投案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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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日6時39分左右,宋某傑駕駛一輛號牌為粵B0Q795的小型轎車從金灶鎮衛生院往谷饒茂廣橋頭方向行駛,當時正下著中雨,視線有些模糊,途經谷饒鎮木坑村附近路口時,其左側有一婦女駕駛一輛二輪摩托車,與宋某傑的轎車車發生碰撞。事故發生後,宋某傑並沒有下車將被撞的婦女送醫救治,而是選擇逃逸。天網恢恢疏而不漏,迫於偵查壓力,宋某傑最終還是選擇到潮陽公安分局交警大隊投案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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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沒有駕駛證,車是過期沒有年審,因為害怕就逃逸了。當時不應該跑,應該看一下被我撞到的人怎麼樣,然後叫120。現在被民警教育後很後悔,以後一定會遵守交通規則。”

—肇事逃逸者  宋某傑

經查,宋某傑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且駕駛套牌小型汽車,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尚不構成犯罪,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條、第16條,《廣東省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62條、第63條、第66條等法律規定,分別予以處罰,合併執行罰款8500元,拘留20天。

公安機關提醒所有駕駛員,發生交通事故要第一時間救治傷者,並及時報警處理,不要心存僥倖,肇事逃逸將會受到法律的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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