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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見一證”便用小柴胡湯,這句話很多人可能都用錯了……

中醫書友會第2951期

每天一期,陪伴中醫人成長

I

導讀

:小柴胡湯臨床應用相當廣泛,因此“但見一證便是,不必悉具”這個條文大家也都相當熟悉,但對於這個條文,千萬別理解為只要有“口苦”或其他某個症狀,直接用小柴胡就行啊!中醫臨證必須辨證,並且辨證一定要精細。正如高老師所說,即使是方證辨證,更重要的也是方證辨識這“形而上”的部分~(編輯/個個)

少陽和解之主方——小柴胡湯漫談

作者/高建忠

小柴胡湯證的主症,依據《傷寒論》第263條和第96條,可以概括為:

口苦,咽乾,目眩,往來寒熱,胸脅苦滿,默默不欲飲食,心煩喜嘔。

臨床上,我們可以見到表現典型的小柴胡湯證患者。曾治療一老年女性,感冒後靜脈滴注抗生素3周,致臥床不起。

筆者至其家中診治,患者閉目臥床。問其哪兒不舒服?回答:“全身都不舒服。”問其冷嗎?熱嗎?回答:“冷一陣,熱一陣,難受死了。”此為往來寒熱。

問其口苦嗎?回答:“苦死了。”嗓子幹嗎?回答:“幹。”眼睛難受嗎?回答:“難受。不想睜眼。”此為口苦、咽乾、目眩。

問其想吃飯嗎?回答:“不想吃。”為什麼不想吃?不餓嗎?回答:“不餓。憋得滿滿的,怎能吃進去呢?”(患者用手從胸指到腹)。噁心嗎?回答:“有點。”心煩嗎?回答:“煩,煩死了。我想靜靜地躺著,聽到別人說話就煩得不行。”此為胸脅苦滿,默默不欲飲食,心煩喜嘔。

也許,這種問診帶有誘導之嫌,但筆者欣喜於患者的病症與《傷寒論》中的論述如此吻合!

更讓筆者欣喜的是,處以3劑小柴胡湯,3天后患者高興地告訴筆者:“服第1劑藥後我能吃飯了,服第2劑藥後我能下地了,服第3劑藥後我覺得病好了。”

01

小柴胡湯證的主症是?

當然,如此典型的小柴胡湯證在臨床上並不多見,而多見的是不典型的小柴胡湯證。

那麼,

從“抓主症”的角度考慮,上述小柴胡湯證的主症中,哪些症狀為特徵性的症狀呢?哪些症狀對辨證具有決定性的影響呢?

日人湯本求真在《皇漢醫學》中指出:“然咽乾、目眩二證,非少陽病亦有之,難為準據。唯口苦一證,無所疑似,可為確徵。以之為主目標,他二證為副目標,後可肯定為少陽病也。”

口苦對少陽病的辨證具有決定性的作用,由此推論,口苦當然對小柴胡湯證的辨證也具有決定性的作用。

《皇漢醫學》引用《古方便覽》中小柴胡湯案:“一男子,年三十,患傷寒,四肢逆冷攣急而惡寒,其脈沉微,欲斃。諸醫投以參附劑無效。餘診之,胸脅苦滿,乃與此方二、三劑,其脈復續。使服二十餘劑,痊癒。”

此案辨證,並無口苦,且除胸脅苦滿一症外,絕無任何一症與少陽病、與小柴胡湯證有關。

日人東洞吉益先生在《藥徵》中指出,柴胡“主治胸脅苦滿也。旁治寒熱往來,腹中痛,脅下痞硬”。並謂“《本草綱目》柴胡部中,往往以往來寒熱為其主治也。夫世所謂瘧疾,其寒熱往來也劇矣,而有用柴胡而治也者,亦有不治也者。於是質之仲景氏之書,其用柴胡也,無不有胸脅苦滿之證。今乃施諸胸脅苦滿而寒熱往來者,其應猶響之於聲,非直瘧也,百疾皆然。

無胸脅苦滿證者,則用之無效焉。然則柴胡之所主治,不在彼而在此”。

此案加此論,我們似乎又可以認為,胸脅苦滿對於小柴胡湯證的辨證具有決定性的作用。

可以想知,歷代不少醫家都在思考、摸索對方證的辨識,這種辨識在一定程度上是積極的、有意義的。但時至今日,我們並沒有發現對任何一個方證的辨識有刻板可循。換句話說,我們並沒有見到一個實用的標準化的方證辨識。

方證的辨識需要脈證合參,需要“慧然獨悟”。

方證的存在屬“形而下”的範疇,而方證的辨識,不但屬“形而下”的範疇,還屬於“形而上”的範疇。

馮世綸老師在《解讀張仲景醫學》一書中指出:

“故少陽病之辨,與其求之於正面,還不如求之於側面,更為正確。

即要輔以排除法,因為表裡易知,陰陽易判,凡陽性證除外表裡者,當然即屬半表半里陽證,也即少陽病。”此說從臨證中來,可供參考。

02

“但見一證”和“不必悉具”

《傷寒論》第101條:“傷寒中風,有柴胡證,但見一證便是,不必悉具……”對於本條的理解,

歷代注家歧義迭見,辯論焦點在於“一證”為何?

當代醫家趙錫武指出:“所謂一證是言主證。主證有三:一為寒熱往來,二為口苦、咽乾、目眩,三為胸脅苦滿、乾嘔。而胸脅苦滿為主證中之主要者。”(《趙錫武醫療經驗》)

劉渡舟教授指出:“少陽病證狀很多,臨床上不可能在一個患者身上同時全部見到,因而也無需諸證俱備,才可用小柴胡湯或其他柴胡劑。‘但見一證便是,不必悉俱’,講的就是這個意思。‘一證’當活看,不要認為就是一個證,更不能認為是任意一個症狀。而應該理解為一、二個能確實無誤地反映出少陽病病變特點的主證。如見到往來寒熱或胸脅苦滿等,便可使用小柴胡湯……”(《傷寒論詮解》)

劉教授還指出:“個人認為‘一證’和‘不必悉具’應對照來體會,著眼點在於‘不必悉具’,如嘔而發熱,或脅下痞硬,或往來寒熱,但見少陽主證,使人確信不疑,便宜與柴胡湯,不必待其證候全見。使用柴胡湯應以此說為準。”(《傷寒挈要》)

儘管“著眼點在於‘不必悉具’”,但讀者仍易將思考點落在“一證”上。

筆者在反覆學習柴胡證時,突然明白,對於這一條文的理解,重在明理,而不重在“一證”與“悉具”等字眼上。

此理為:病證無論在表或在裡,只要有小柴胡湯見症,哪怕僅僅是一症,也就意味著單用表證或者單用裡證無法完全解釋見症者,此時單治表或單治裡均屬治不對證,而應當先予小柴胡湯(或小柴胡湯類方)和暢表裡、通達上下,或在此基礎上取用汗法或下法。

臨床上,我們經常遇到某一具體病患,似乎可以辨為某一證或某一方證,但總有那麼一兩個症狀不支援此番辨證。這時候,很多醫者會選擇忽視這一兩症的存在。

但細細品讀《傷寒論》中對少陽病和小柴胡湯證的描述,我們可以感知到作者對這類狀況的處理,是重視這一兩症的存在,然後進一步思考,重新辨證。

太陽病見口苦,也許並不是太陽病,而是少陽病(或太陽少陽合病);陽明病見胸脅苦滿,也許並不是陽明病,而是少陽病(或少陽陽明合病)……如此類推,這實為臨床辨證開一法門。

《傷寒論》一書的偉大之處極多,其中之一是教給後學者:

中醫臨證必須辨證,並且辨證一定要精細。

徐靈胎在《傷寒論類方》中指出:

“少陽之外為太陽,裡為陽明,而少陽居其間。故少陽之症,有兼太陽者,有兼陽明者,內中見少陽一症,即可用小柴胡湯,必能兩顧得效。仲景所以獨重此方也。”

也許,後世醫家在臨證中廣用小柴胡湯之原因,可從此理悟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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