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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基狗被車撞,李女士心疼得直接跑到事發地點,結果. . . . . . .

李女士家裡有條柯基犬,體型不算大,屬於中型犬。平時早晚都會出門遛狗,但一直都在小區裡活動從未離開過。

一天,李女士在小區遛狗時偶遇了一起散佈的鄰居,就解開狗繩讓柯基犬自己去玩,李女士則留在原地和鄰居聊天。小柯基看見遠處有別的狗,於是就跑去找別的狗玩。李女士沒放在心上,畢竟自家的狗是很聽話的,喊一聲也就回來了。

突然不遠處傳來喊聲,“這是誰家的狗啊?”李女士立刻跑到事發地點,發現自家的柯基被車撞了,正躺在地上奄奄一息。李女士心疼壞了,立刻要送狗去寵物醫院。

但是車主張先生卻要求李女士留下聯絡方式,待他修好車後找李女士索要賠償。李女士覺得很荒謬,自己的狗都被撞成這樣了,還要她賠錢?

柯基狗被車撞,李女士心疼得直接跑到事發地點,結果. . . . . . .

柯基狗被車撞,李女士心疼得直接跑到事發地點,結果. . . . . . .

(圖片來源於網路)

張先生只好報警處理,但由於出事的這條路上沒有監控,車上也沒有記錄儀,所以難以判斷哪一方該承擔主要責任。

過了幾天,張先生打來電話,說受損的車已經送去修理店修理好了,總共花了8000多元,要求李女士賠償這筆修車款。李女士依然不願意,還罵了張先生一頓,自己的狗受了重傷,看病也花了不少錢,憑什麼不是張先生賠錢給她?

張先生將李女士起訴至法院,要求李女士賠償修理費8000元、車輛受損貶值費和精神損害撫慰金,共1萬8千元。

法院審理後認為,李女士在遛狗的時候沒有牽繩,也沒有陪同在它身邊,而是任由其四處亂跑,作為柯基犬的主人,她沒有對寵物採取安全措施,也未盡到管理義務。因此,當寵物給他人造成的財產損失時,應承擔賠償責任。

最終判決李女士賠償張先生8000元汽車修理費。

律師分析:

根據《民法典》第1245條規定,飼養的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民法典》第1249條規定,遺棄、逃逸的動物在遺棄、逃逸期間造成他人損害的,由動物原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承擔侵權責任。

本案中,李女士遛狗沒有牽繩,沒有盡到主人的安全保障義務。其次柯基犬四處亂跑消失在李女士視線中,符合上述法條中的“逃逸期間”,這種情況下發生交通事故是要由飼養人承擔責任的。因此,即使李女士的狗被車撞傷了,也依然要賠償。

律師提醒:

養寵物就應該對寵物負責,做一個盡心盡責的好主人,熟知法律中關於飼養寵物的相關規定。遛狗時一定要記得牽好繩子,不僅是為了周圍人的安全,更是為了避免事故的發生。即使寵物再聽話,我們還是應該做好安全保障措施,盡到身為主人應盡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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