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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產糾紛八大幽默判詞

作者:鄭曉嬌。

財產糾紛八大幽默判詞

法官結案時,自然要草擬案情,作出判決,但是大多數判詞都刻板冗瑣,但也有少數才華橫溢且詼諧幽默的官員,給後人留下了一些短小精悍的判詞佳句,使人讀之不禁拍手稱妙。

判決書雖系公文,但也經常有判詞妙趣橫生。漢語博大精深趣味無窮,即便是多為刻板枯燥之語的古代官府斷案判詞中,亦有語鋒機巧令人忍俊不禁者,其中有八則幽默的判詞,值得我們去細細品讀。

北宋崇陽縣縣令張詠發現管理錢庫的小吏每日都將一枚小錢放在帽子裡帶走,便以盜竊國庫罪將他打入死牢。小吏認為判得太重,遂高喊冤枉。張詠提筆寫下判詞:“一日一錢,千日千錢,繩鋸木斷,水滴石穿!”小吏無話可說。

南宋清官馬光祖擔任京口縣縣令時,當地權貴福王強佔民房養雞餵鴨,反狀告百姓不交房租,示意地方官代他勒索。官司到了衙門,馬光祖實地勘驗後,判決道:“晴則雞卵鴨卵,雨則盆滿缽滿;福王若要屋錢,直待光祖任滿。”

明朝代宗時,江西南昌寧王府飼養了一隻丹頂鶴,為當朝皇帝所賜。一天,寧王府的一位僕役帶著這隻鶴上街遊逛,不料被一戶平民家飼養的黃狗咬傷。狗的主人嚇壞了,連忙跪地求饒,周圍的百姓也為之講情。但這位僕役不顧眾人,拉扯著狗的主人到府衙告狀。狀詞上寫著八個大字:“鶴系金牌,系出御賜。”知府接狀,問明緣由,揮筆判曰:“鶴系金牌,犬不識字;禽獸相傷,不關人事。”判詞堪稱絕妙,給人入情入理之感,僕役無言以對,只得作罷。

明朝末年凌濛初編著的《初刻拍案驚奇》第十三卷《趙六老舐犢喪殘生張知縣誅梟成鐵案》中,講述兒子深夜打賊誤殺父親,本來殺賊可恕,但卻因不孝當誅而被判死罪的故事。某地有一財主趙聰,甚為富有,與其父趙六老分開生活。一天夜裡,一人在牆上鑽洞,爬進財主家,被家人發現,一陣亂棒,活活打死。待到舉燈一看,被打死的賊子竟是財主的父親!報了官,當地有關官員覺得甚難判決:兒子打死父親,本應判死罪;而當時只知道是賊人並不知是其父,按理又不應死罪。知縣張晉判道:“殺賊可恕,不孝當誅。子有餘財,而使父貧為盜,不孝明矣!死何辭焉?”隨即將趙聰重責四十,上了死囚枷,押入死牢。

明代天啟年間,有位御史口才頗佳,一名太監心懷嫉妒,設法取笑御史,便縛一老鼠前去告狀:“此鼠咬毀衣物,特擒來請御史判罪。”御史沉思片刻後判曰:“此鼠若判笞杖放逐則太輕,若判絞刑凌遲則太重,本官決定判它宮刑(閹割)。”太監自取其辱。

明代時,一年仲春,湖南長沙農村兩戶農民的牛頂鬥在一起,一牛死去,一牛受傷。兩家主人為此大吵大鬧,不可開交,當地的縣令也難斷此案。這天,兩家主人聽說太守祝枝山察訪民情路經此地,便攔路告狀。祝枝山問明情況,當即判道:“兩牛相鬥,一死一傷。死者共食,生者共耕。”雙方一聽,覺得合情合理,於是爭端平息,兩戶人家來往比以前更加親密。

宋元豐年間,蘇東坡在徐州任太守時,接到一法號懷遠的和尚告鄉民無端毆打出家人的訴狀。

經查,此僧身在佛門,心戀紅塵,某日喝得酩酊大醉,調戲民女,這才被眾鄉民痛打一頓,懷遠為免遭寺規懲戒,謊稱“鄉民欺負出家人”,告到徐州府。蘇東坡悉情後在原訴訟狀上寫下十四字判狀語:“幷州剪子蘇州絛,揚州草鞋蕪湖刀。”讓懷遠回去自悟。懷遠回寺後想了幾日,仍不明判詞其義。後請教塾館先生,那先生說,這兩句話是歇後語,其後半部分是“打得好”。

蘇東坡要到杭州來做通判。這個訊息一傳出,衙門前每天擠滿了人。可是,大家伸著頭頸盼了好多天,還沒盼到。這天,忽然有兩個人,吵吵鬧鬧地扭到衙門裡來,喊著要告狀。衙役出來吆喝道:“新老爺還沒上任哩,要打官司過兩天再來吧!”那兩個人正在氣頭上,也不管衙役攔阻,硬要闖進衙門裡去。這時,來了一個騎毛驢,戴方巾,穿道袍,絡腮鬍子的大漢,他嘴裡說:“讓條路,讓條路!我來遲啦,我來遲啦!”小毛驢穿過人群,一直往衙門裡走。原來他就是新上任的通判蘇東坡。蘇東坡沒來得及貼告示,也沒來得及放號炮,一進衙門便坐堂,叫衙役放那兩個告狀的人進來。他問道:“你們兩個叫什麼名字?誰是原告?”兩個人都跪在堂下直磕頭。一個說:“我是原告,叫李小乙。”另一個說:“我叫洪阿毛。”蘇東坡問:“李小乙,你告洪阿毛什麼狀?”李小乙回答說:“我幫工打雜積下十兩銀子,借給洪阿毛做本錢。講明不收利息;但我什麼時候要用,他就什麼時候還我。如今,我急等著銀子娶親,他不還我銀子,還打我!”蘇東坡問洪阿毛:“你為啥欠債不還,還要打人?”洪阿毛磕頭分辯:“大老爺呀,我是趕時令做小本生意的,借他那十兩銀子,早在立夏前就買了扇子。想不到今年天氣涼!這幾天又陰雨,扇子放在箱裡都黴壞啦。我實在沒有銀子還債。他就罵我、揪我,我在氣頭上就打了他一拳!”蘇東坡聽了,在堂上皺皺眉頭,說道:“李小乙娶親要緊,洪阿毛應該馬上還他十兩銀子。”洪阿毛一聽,在堂下叫起苦來,說道:“大老爺呀,我可是實在沒有銀子還債呀!”蘇東坡在堂上捋捋鬍鬚,說道:“洪阿毛做生意蝕了本。李小乙娶親的銀子還得另想辦法。”李小乙一聽,在堂下叫起屈來,說道:“大老爺呀,我辛辛苦苦積下這十兩銀子可不容易呀!”蘇東坡笑了笑,說道:“你們不用著急,現在洪阿毛回家去拿二十把發黴的摺扇給我,這場官司就算兩清了。”洪阿毛高興地抱來二十把白摺扇交給蘇東坡。蘇東坡將摺扇開啟,挑那黴印子大塊的,畫成假山盆景;揀那黴印子小的,就題上詩詞,寫好畫好後,他拿十把摺扇給李小乙,對他說:“你娶親的十兩銀子就在這十把摺扇上了。你把它拿到衙門口去,喊‘蘇東坡畫的畫,一兩銀子買一把’,馬上就能賣掉。”蘇東坡又拿十把摺扇給洪阿毛,對他說:“你拿這十把摺扇到衙門口去賣,賣得十兩銀子當本錢,去另做生意。”兩個人磕了頭,道了謝,心裡似信非信,誰知剛剛跑到衙門口,只喊了兩聲,二十把摺扇就被一搶而空。李小乙和洪阿毛歡天喜地各自回家去了。

蘇東坡“畫扇判案”的事,一下就在民間傳開了。自從東坡畫扇之後,人們也學起來。因為,這一種有畫有字的“杭扇”,既可以取涼,又可以觀賞,很受顧客歡迎,所以,從北宋一直流傳到現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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