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鶴山人注意啦!未來農房和村莊這樣建!

近日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農業農村部

國家鄉村振興局聯合印發

《關於加快農房和村莊

建設現代化的指導意見》

提出了12項應遵守的原則要求

鶴山人注意啦!未來農房和村莊這樣建!

《指導意見》提出的12項原則要求詳情如下:

我國農房和村莊建設因嚴寒與酷暑地區的不同、乾旱與豐雨地區的不同、山區與平原地區的不同、農林牧地區的不同,既具有明顯的差異性,也具有共同的目標和底線要求。在推進農房和村莊建設現代化工作中應遵守共同的建設原則,落實以下要求。

(一)堅持“避害”的選址原則。

新建農房要避開自然災害易發地段,

合理避讓山洪、滑坡、泥石流、崩塌等地質災害危險區,

不在陡坡、沖溝、泛洪區和其他災害易發地段建房。

(二)堅持生態友好、環境友好與鄰里友好。

農房和村莊建設要尊重山水林田湖草等生態脈絡,注重與自然和農業景觀搭配互動,

不挖山填湖、不破壞水系、不砍老樹,順應地形地貌。

農房建設要與環境建設並舉,注重提升農房服務配套和村莊環境,

鼓勵新建農房向基礎設施完善、自然條件優越、公共服務設施齊全、景觀環境優美的村莊聚集。

農房佈局要利於促進鄰里和睦,儘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內空閒地建設農房,營建左鄰右舍、里仁為美的空間格局,

形成自然、緊湊、有序的農房群落。

(三)提升農房設計建造水平。

農房建設要先精心設計,後按圖建造。要統籌主房、輔房、院落等功能,精心調配空間佈局,滿足生產工具存放及其它需求。提煉傳統建築智慧,因地制宜解決日照間距、保溫採暖、通風采光等問題,促進節能減排。要適應村民現代生活需要,逐步實現寢居分離、食寢分離和淨汙分離。

新建農房要同步設計衛生廁所,因地制宜推動水衝式廁所入室。

鼓勵設計建設無障礙設施,充分考慮適老化功能需求。新建農房的地基基礎、結構形式、牆體厚度、建築構造等要適應當地經濟發展水平和建築施工條件,滿足質量安全及抗震設防要求。

鼓勵就地取材,利用鄉土材料,推廣使用綠色建材。鼓勵選用裝配式鋼結構等安全可靠的新型建造方式。

(四)營造留住“鄉愁”的環境。

建立村莊歷史文化遺產調查評估機制,充分挖掘和保護傳承村莊物質和非物質文化遺存,保護並改善村落的歷史環境和生態環境。

農房建設要尊重鄉土風貌和地域特色,精心打造建築的形體、色彩、屋頂、牆體、門窗和裝飾等關鍵要素。

傳統村落中新建農房要與傳統建築、周邊環境相協調,營建具有地方特色的村莊環境。提煉傳統民居特色要素,傳承優秀傳統建築文化。提升傳統民居空間品質,改善傳統民居室內照明條件,保證傳統民居房屋結構安全和消防安全。

鼓勵結合發展民宿、旅遊等產業,

進一步加強傳統村落和傳統民居保護與利用。

(五)提升村容村貌。

以農房為主體,利用古樹、池塘等自然景觀和牌坊、古祠等人文景觀,營造具有本土特色的村容村貌。

保護村莊固有的鄉土氣息,

鼓勵宅前屋後栽種瓜果梨桃,構建“桃花紅、李花白、菜花黃”的自然景觀,營造“鶯兒啼、燕兒舞、蝶兒忙”的鄉村生境。

保持村內街巷清潔,做到無斷壁殘垣、無亂搭亂建、無亂埋亂倒、無亂堆亂放,構建乾淨、整潔、有序的鄉村空間。重視村莊公共活動空間的佈局和建設,統領鄉村容貌特色。

(六)推進供水入農房。

提高農村供水安全保障能力,實現供水入農房。因地制宜改善供水條件,依據給水規模合理確定供水模式、給水水壓、管材管件等。保證鄉村水源地的清潔安全,

有條件的地方可將靠近城鎮的村莊納入城鎮供水體系。

(七)因地制宜推進農村生活汙水處理。

鄉村宜採用小型化、生態化、分散化的汙水處理模式和處理工藝,合理確定排放標準,

推動農村生活汙水就近就地資源化利用。

居住分散的村莊以衛生廁所改造為重點推進農村生活汙水治理,鼓勵採用戶用汙水處理方式;規模較大、人口較集中的村莊可採用村集中處理方式;有條件的地方可將靠近城鎮的村莊納入城鎮生活汙水處理系統。合理組織村莊雨水排放形式和排放路徑。

(八)倡導農村生活垃圾分類處理。

傳承鄉村“無廢”的生產生活方式,進一步完善農村生活垃圾收運處置體系,以生活垃圾分類為抓手,推動農村生活垃圾源頭減量,變廢為寶。

最佳化農村生活垃圾分類方法,可回收物利用或出售、有機垃圾就地漚肥、有毒有害垃圾規範處置、其他垃圾進入收運處置體系。

以鄉鎮或行政村為單位,建設一批區域農村有機廢棄物綜合處置利用中心。全面建立村莊保潔制度,確保村村有保潔。

(九)推動農村用能革新。

引導農村不斷減少低質燃煤、秸稈、薪柴直接燃燒等傳統能源使用,鼓勵使用適合當地特點和農民需求的清潔能源。

推廣應用太陽能光熱、光伏等技術和產品,推動村民日常照明、炊事、採暖製冷等用能綠色低碳轉型。

推進燃氣下鄉,支援建設安全可靠的鄉村儲氣罐站和微管網供氣系統。推動既有農房節能改造。

(十)完善公共服務設施。

盤活利用閒置農房提供公共活動空間,降低公共建築建設成本,拓展村民公共活動場所的提供渠道。鼓勵村莊公共活動場所綜合利用,室外公共場所可兼做集市集會、文體活動、農作物晾曬與停車等用途;室內公共活動場所,

除必須獨立設定之外的,可兼顧托幼、託老、集會、村史展示、文化娛樂等功能。

村莊道路及其他基礎設施應滿足村民的生產生活需求,村內道路應通暢平整。有條件的地區應積極推動寬頻、通訊、廣電等進村入戶。

(十一)加強農房與村莊建設管理。

建立農村房屋設計、審批、施工、驗收、使用等全過程管理制度,規範村莊設計與農房設計、建設、使用的行政程式管理,明確責任主體,做到有人管、有條件管、有辦法管。全方位實施職、責、權一體化模式,建立責任追究機制,

按照誰審批、誰監管、誰負責的原則,確保房屋質量安全。

探索建立鄉村建設工匠培養和管理制度,加強管理和技術人員培訓,充實鄉村建設隊伍。

(十二)深入開展美好環境與幸福生活共同締造活動。

以改善群眾身邊、房前屋後人居環境的實事、小事為切入點,以建立和完善全覆蓋的基層黨組織為核心,以構建“縱向到底、橫向到邊、共建共治共享”的鄉村治理體系為路徑,發動群眾決策共謀、發展共建、建設共管、效果共評、成果共享,共同建設美好家園。

充分尊重和保障農民群眾在村莊建設中的各項權益,建立村莊建設農民滿意度調查評價制度,引導村民將農房和村莊建設現代化的有關要求寫入村規民約等村民自治章程,支援引導村民參與建設家園、維護家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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