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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平方米“宗地”竟引起長樂一對近鄰兩代糾紛...

5平方米“宗地”竟引起長樂一對近鄰兩代糾紛...

日前,長樂法院古槐法庭化解了一場綿延兩代、延宕多年的相鄰糾紛。

本案雙方系早年同居一屋的近鄰,後因舊屋翻建問題產生糾紛。

審理過程中

法官藉助人民法院調解平臺

聯絡特邀調解員共同參與調解

多次下鄉實地勘察

經過多次審理、協商後

雙方終於達成和解協議,原告撤訴了結本案

5平方米“宗地”竟引起長樂一對近鄰兩代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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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回顧

5平方米“宗地”竟引起長樂一對近鄰兩代糾紛...

本案糾紛系一塊5平方米左右的“宗地”引起的,原告述稱被告在舊房改造時將其房屋拆除並侵佔其宅基地。

早在2013年,原告便以相鄰糾紛為由訴至法院,但因土地權屬未明確被駁回起訴。原告為此又將相關部門訴至法院,經過多次行政訴訟,原告的“宗地”權屬得以確認,遂於2017年再次訴至法院。

根據經辦法官林學章研判,本案事實並不複雜,經過多次行政訴訟後,原告土地使用權屬已確認,案情明瞭。

但本案的難點在於歷程漫長,原告及被告之一先後在訴訟過程中去世,案件多次中止乃至發回重審,最終才形成延續兩代十幾人的接力訴訟。

法官聯絡到退休前系古槐鎮某村幹部、對民情民俗較為了解的特邀調解員林祥沂。法官和調解員多次聯絡雙方當事人到案涉房屋現場勘察,走訪周邊鄰居,並做雙方思想工作。

5平方米“宗地”竟引起長樂一對近鄰兩代糾紛...

在一次溝通中

當事人之一賀某金(系去世的原被告賀某之女)

終於鬆口同意調解

透過賀某金,法官趁熱打鐵

做其餘被告的思想工作

並將情況通報原告

5平方米“宗地”竟引起長樂一對近鄰兩代糾紛...

隨後法官向原告釋明

恢復原狀可能需要拆除被告已修建的房屋

念及鄰居感情,原告開始猶豫

見雙方態度鬆動

法官又與調解員聯絡當地長者

分別勸說雙方親屬

最終,歷時三個月

雙方達成和解協議,原告撤訴

5平方米“宗地”竟引起長樂一對近鄰兩代糾紛...

事實上,在第一次開庭審理結束後,合議庭已經有了初步意見。但法官認為,雙方矛盾艱深,如果輕易下判,並不能定紛止爭,反而會加劇雙方矛盾。

鄰里糾紛如果不能得到有效調處,將會影響鄉鄰和睦。因此,法官頂著壓力,做通當事人思想工作,最終化解雙方宿怨。

一葉知秋、見微知著

長期以來,長樂法院高度重視人民法庭建設,充分發揮人民法庭貼近基層和群眾的優勢,根據各類涉民生案件案情特點,推行“一案一策”,精準妥處,有效促進案結事了人和。

今後,長樂法院將以省內首創的司法服務保障鄉村振興綜合示範點掛牌為契機,堅持“三個便於”“三個服務”“三個最佳化”新時代人民法庭工作原則,精準聚焦基層群眾“急難愁盼”問題,強化創新探索實踐,提升人民法庭司法能力和建設水平,全方位賦能基層社會和諧穩定發展。

文稿 | 古槐庭 綜合辦(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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