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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凡諾說:查扣的300多斤豬肉不是被私分了,而是檢疫後送福利院了

於凡諾說:查扣的300多斤豬肉不是被私分了,而是檢疫後送福利院了

文/於凡諾

據說,最近某地城管查扣肉販的300多斤豬肉,竟然不翼而飛了。

這是怎麼一回事呢?

9月17日6點半左右,江西上饒市玉山縣肉販汪小軍聲稱,自己剛從玉山縣屠宰場拉了一車豬肉,在沿河大市場附近的木器廠老店鋪取東西時,十餘名城管隊員趕來執法,把他的車輛並300多斤豬肉,以及電子秤、砧板,悉數扣押。

汪小軍說,自己僅在老店停留了約10分鐘,絕無任何經營行為。

當時,他與對方發生爭執。隨後,轄區民警和居委會工作人員也趕來,共有30餘人。

後來他放棄爭辯,只想騎電瓶車離開回家,也被拒絕。

早上8點左右,城管未向其開具任何書面證明,沒有扣押清單或者辦理任何手續,僅僅是登記了他的姓名和手機號碼,就將三輪車連肉帶車拖走了。

上午9點左右,汪小軍表示,他在城管局附近的草坪看到了自己的三輪車,只不過車上已經空無一物。“他們說會把肉送到福利院老人(給)吃了。”

另據玉山縣城管局方面迴應稱,

肉販汪小軍系流動攤販長期佔道經營,屢次被要求整改未聽從。

實際上,包括汪小軍在內,當地有5戶流動攤販,清晨五六點露天賣菜,長期佔據公共通道經營,所在之處形成一個小小的菜市場,影響交通和居民睡覺,導致周邊居民不堪其擾,多次舉報要求整治。

此前,該局聯合相關部門單位已經連續數日對其進行宣傳引導要求其整改,但汪小軍並不聽從,且5戶中僅剩其一戶堅持不改。

因此,9月17日清晨,該局聯合農業農村局、環保、公安等7個部門,進行聯合執法。

其中向汪小軍開具了暫扣單,並將300多斤豬肉檢疫合格後,送往了福利院。

一切執法行為“都依法依規”。

原來300多斤豬肉不是被私分了,是檢疫合格後送福利院慰問老人去了。

可是就算攤販屢教不改,佔道經營,就罰沒所有物品,

這真的依法依規嗎?

這件事一經傳出,也立刻引來不少網友的熱議。

懶惰的夏日1988說:第一次聽說城管同志把扣留的食品,經檢疫合格後送到福利院,慰問老人獻愛心!感動。十年砍柴說:如果佔道經營,違反某種法規被處罰,應該開處罰書,被處罰人可據此提起行政複議。憑什麼沒收人家的物品,還處置了?這相當於開車違反交法沒收車輛。才良朱律師說:根據玉山縣城管執法局局長陳敏偉的說法,三百多斤新鮮豬肉確實被他們罰沒送福利院白吃了!北京市中聞(長沙)律師事務所律師劉凱也表示,城管將三輪車連肉帶車拖走,且將數百斤豬肉檢疫後,送往福利院已涉嫌違法。

……

事實上,依據現行相關法律法規,

如《城市道路管理條例》第四十二條明確規定,即使存在佔用城市道路經營的行為,也只能由有關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以2萬元以下的罰款。

此外,《江西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實施辦法》也規定了,責令糾正違法行為,採取補救措施,可以並處警告、罰款的措施,並無罰沒的許可權。

如此看來,罰沒做法確實沒有任何法律支援。

這一事件經過許多媒體報道之後,

今日早上九點左右,肉販汪小軍的親屬@律師徐利平釋出最新資訊,

官方說豬肉折現金返回,三輪車等退回。

於凡諾說:查扣的300多斤豬肉不是被私分了,而是檢疫後送福利院了

至此,300多斤豬肉查扣後不翼而飛一案,

終於有了明確答案,

沒有私分,

也沒有白送福利院,而是折現了。

應有掌聲,有網友說,此處需要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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