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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6月14日14時59分在分水關加油站加註汽油38。7升、2020年7月12日8時46分在蒼南縣橋墩加油站加註柴油211。71升……
“這張加油卡為何多次出現油品混加、異地加油的情況?”2021年6月,泰順縣委直屬機關紀檢監察工委對全縣各單位公車私用和私車公養情況開展專項監督,發現縣交通運輸管理中心的一張加油卡上多次出現汽油柴油混加、縣外加油的異常記錄,初步判斷其中可能存在問題。
針對這一問題線索,監督組找到負責公車和公務油卡管理的同志瞭解情況,得知這張加油卡繫結在彭溪鎮富垟公路管理站的一輛公路養護車上,此車是柴油版工具車,專用於公路養護、邊溝整理、綠化修剪等工作,日常作業範圍在泰順縣彭溪鎮富垟公路路段,一般不存在出縣作業的任務,該車配備的公務油卡由彭溪鎮富垟公路管理站自行保管和使用。
掌握相關資訊後,監督組將目標鎖定在了彭溪鎮富垟公路管理站站長李祖亮身上。
“站裡公路養護車的作業範圍就在縣內,為什麼油卡上有去蒼南縣橋墩加油站加油的記錄?”在約談中,監督組開門見山。
“那段時間離我們管理站最近的分水關加油站在維修,不能正常加油,所以選擇了去蒼南橋墩加油站。”李祖亮一開始顯得比較從容。
“那為什麼這輛柴油車會多次出現加汽油的情況呢?” 隨著談話的深入,在李祖亮越來越不能自圓其說,最終承認了違規使用公務油卡的問題。
原來,因工作需要,彭溪鎮富垟公路管理站配備了一輛公路養護車,配套的油卡由站長李祖亮自行保管。油卡使用不需要上級審批,也沒有其他人監管,油卡使用額度更是沒有明確限制,
李祖亮萌生了“揩公家油”的念頭,並付諸行動。
在2016年至2018年期間,他累計9次使用公務車加油卡為其私家車加註95號汽油,金額共2428餘元。
2021年6月,李祖亮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違紀所得予以退繳
。
隨後,監督組以點帶面對各鄉鎮公路管理站公務油卡使用情況進行了全覆蓋核查,又查處了原泗溪鎮公路管理站站長吳方富違規使用公務油卡“私車公養”問題。
兩起案件暴露出縣交通運輸管理中心在公車管理使用方面的制度漏洞,縣紀委縣監委督促該單位開展以案促改,分析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環節,進一步健全公車使用管理辦法,完善和細化公務車輛的日常用車登記、加油卡的管理和使用等具體規定,從源頭上預防此類問題的再次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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