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豐交警
對不聽勸導的交通違法人員
“零容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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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推進
交通安全百日大整治
嚴厲打擊各類交通違法行為
10月16日,陸豐市公安局行政拘留一名
不戴頭盔、無證駕駛
且無視警察勸導的交通違法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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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 要 案 情
10月16日上午11時許,陸豐市公安局交警大隊車管所民警
在陸豐市東海鎮四十米大道
市政府紅綠燈路口勸導崗點執勤時,發現兩名未戴頭盔的男子駕駛摩托車在等候綠燈通行,執勤民警示意兩人戴上頭盔,但
兩名男子均將民警勸導置若罔聞,迅即驅車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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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後,陸豐市公安局交警大隊陸城中隊民警充分發揮智慧新警務效能,確定了二名男子的身份及基本資訊,並對其進行傳喚。當天下午15時許,
二名交通違法人到陸城交警中隊接受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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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查,熊某江(男,42歲,重慶市萬州人)無摩托車駕駛證,另外一名男子鄧某聖(男,47歲,重慶市連平縣人)持有準駕車型為C1、D型駕駛證,兩人均如實承認了未佩戴安全頭盔、不聽勸導的違法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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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陸豐市公安局對熊某江依法處以罰款1000元,並處行政拘留15日處罰;對鄧某聖依法記2分,罰款200元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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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馨提示
駕駛摩托車、電動車請牢記:
有牌證、戴頭盔、限兩人、靠右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