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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的十大罪狀,你知道幾個?方孝孺被腰斬,手蘸血連書12個半

1402年,朱元璋第四子,燕王朱棣攻入南京,是為“靖康之役”。為了名正言順地詔告天下,朱棣找到了當時的儒學大家方孝孺,命令其起草詔書。

被傳喚到朝廷上的方孝孺痛哭流涕,以建文帝臣子的身份不斷質問朱棣,朱棣威脅道:你不怕我誅你九族嗎?方孝孺大笑:誅我十族又如何?朱棣聽罷大怒,下令誅其十族,並腰斬方孝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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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說被腰斬後,方孝孺還以肘撐地爬行,以手蘸血連書十二個半“篡”字才斷氣。透過六百年前的史書,我們似乎還能感受到那陰森的刑場,腰斬這種如此殘忍的行刑手段,極其符合當時大明王朝封建集權步入巔峰的病態。

腰斬在歷史上存在的時間極其久遠,在春秋戰國時期,就有過近似於腰斬的酷刑的記載,但是由於青銅武器的鋒利程度達不倒腰斬的要求,實際上是在戰國後期,也就是中國剛剛進入封建時代之時,隨著鐵器的盛行,腰斬才逐漸地成為了一種廣為人知的酷刑。

《史記·商君列傳》中就最早表達了對“腰斬”的定義,秦朝的開國丞相李斯就是被“腰斬於咸陽”,由於人體的主要器官都存在於上半身,腰斬之後的犯人往往不會立即死亡。彼時行刑的劊子手對於等待腰斬的犯人會索取賄賂,得了錢他們會使刀斧偏上,快速而下,可令其速死,以免承受痛苦。如果沒得到家屬的賄賂,則緩緩而下,更有甚者半個時辰也不會死,其痛楚可想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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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酷刑,似乎特別符合封建統治者的口味,它並不是我們想象當中的“一刀兩斷”,而主要是透過流血與恐懼折磨犯人,使其慢慢死亡。

從確立封建制度的秦朝開始,一直到最後一個封建王朝清朝,腰斬幾乎貫穿了中國整個封建社會。據說最後一個受到腰斬的是清朝大臣俞鴻圖,在受刑以後,他的上半身在地上打滾,痛苦萬狀,死亡之前用手指蘸血在地上連續寫了七個“慘”字,才慢慢痛苦地死去。監斬官向雍正帝報告了這一慘狀後,雍正帝難忍惻隱之心,遂下令廢除,腰斬才正式退出歷史舞臺。

縱觀腰斬的歷史,它興盛於中國封建時代的萌芽時期,又在最後一個封建王朝江河日下的時候,退出了歷史舞臺。在所有酷刑中,它似乎最符合封建時代君王懲治知識分子的心理,而死於該酷刑下的犯人,幾乎都是學問大家。諸如秦國丞相李斯,西漢主張削藩的大夫晁錯,大明名士方孝儒,也許在君主心裡,兼具恐懼和折磨的腰斬,才是他們最值得驕傲的黑暗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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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歷史會證明這種想法是錯誤的。李斯被腰斬後,大秦帝國瞬間崩塌;晁錯被腰斬後,漢朝出現七國之亂;方孝孺被腰斬後,朱棣也同時斬去了天下讀書人的心。這種酷刑,恰恰反映出封建君主的無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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