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黟縣審結首例非法生產銷售使用竊聽、竊照專用器材案

1月8日,黟縣檢察院訊息,近日,由黟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趙某、餘某等七人非法生產、銷售竊聽、竊照專用器材一案,黟縣法院作出了一審判決,以非法生產、銷售竊聽、竊照專用器材罪判處趙某、餘某等七人有期徒刑六個月至一年四個月不等,並處罰金。該案是黟縣公檢法合力辦理的首例非法生產、銷售竊聽、竊照專用器材案,目前判決已生效。

黟縣審結首例非法生產銷售使用竊聽、竊照專用器材案

網路圖,下同

隨著電子資訊科技的快速發展,不法分子利用竊聽、竊照專用器材從事違法犯罪活動的情況越來越嚴重,大量偽裝成日常生活用品的竊聽、竊照器材被用來偷拍隱私、跟蹤定位,甚至被用於敲詐勒索、綁架等違法犯罪活動,竊聽、竊照專用器材的生產者、銷售者、非法使用者之間形成了違法犯罪利益鏈條,給社會帶來嚴重危害後果。

從2017年12月份開始,在未經有關主管部門批准、許可的情況下,趙某僱請餘某、王某某等四人,非法生產“監控模組”及煙感器、電子鐘、插座等樣式的具有竊聽、竊照功能的各類微型攝像機。後趙某等人將生產出來的各類微型攝像機透過微信等網路平臺銷售出去以謀取利益,其中銷售給宋某等人5000多套,金額共計人民幣81萬餘元。

黟縣審結首例非法生產銷售使用竊聽、竊照專用器材案

宋某批次購進各類微型攝像機後,透過微信等網路平臺銷售至全國各地,其中銷售給趙某某2600多套,金額計人民幣30萬餘元。趙某某從宋某等人處批次購進微型攝像機後,透過淘寶、微信等網路平臺銷售至全國各地,其中一位購買者使用該類微型攝像機偷拍他人隱私。黟縣公安局民警將餘某等人抓獲時,現場繳獲各類微型攝像機近千餘套,還有大量零配件、包裝盒、生產工具等物品。

黟縣審結首例非法生產銷售使用竊聽、竊照專用器材案

檢察官提醒,目前市場上依舊有不少竊聽竊照裝置,消費者要加強法律意識,不要買來非法使用,上述七人在認罪認罰的情況下,接受了法律的制裁,相信也給廣大消費者帶來警醒。(鮑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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