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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犯了這種遭天譴的罪,犯者定會被凌遲,現在仍有人犯卻不會死

古代犯了這種遭天譴的罪,犯者定會被凌遲,現在仍有人犯卻不會死

康熙年間,一個75歲老人在家安度晚年,閒來無事與人下棋,卻遭官兵突然入門將其抓走。要說這老人一生什麼罪名都沒犯過,被抓的原因卻是起兵造反之罪。原來此人正是崇禎皇帝的五兒子朱慈煥,他化名為王士元,已埋名生活多年,膝下還有三兒兩女。

古代犯了這種遭天譴的罪,犯者定會被凌遲,現在仍有人犯卻不會死

這種罪用現在的話來說就是“故意傷害兒童罪”,古代這種罪行叫做“採生折割”,這種罪行如同漢朝時期的巫術,在古代很多人迷信,認為將孩子們的肢體可以治病,於是將小孩子們的肢體切割下來,將這些肢體入藥。但是這四個罪名之中,只要犯了“採生折割”這個罪,就必定會被凌遲,而且無論主犯從犯,一律酷刑伺候,那麼“採生折割”是個什麼罪呢?

古代犯了這種遭天譴的罪,犯者定會被凌遲,現在仍有人犯卻不會死

簡單通俗地說就是故意致使兒童殘疾,我們都知道封建時期的中國是很迷信的,有很多人信奉巫術,更多地是為了長生不老,民間就有很多巫術是以孩童的肢體、血液為藥引,特別是在五代十國時期,由於比較混亂,經常會有人虐待幼童,摘取器官,這是極其殘忍的。當然這些需要用暴力,讓那些殘疾人屈服,但是有人知道這個行的秘密以後,收益就下降了,畢竟殘疾人不多,但是有人為了謀財,將一些孩子拐走,讓他們進行行乞。這種罪行在古代犯了一定會必死,畢竟是故意讓孩子殘疾,實在太過於殘忍了,到了現代卻只是判處三到十年,對比古代的嚴厲程度相差太多了。

古代犯了這種遭天譴的罪,犯者定會被凌遲,現在仍有人犯卻不會死

這是極其嚴格的,嘉慶皇帝就曾處理過這麼一個案子,罪犯已經七十多歲,可嘉慶依舊不放過。這個罪犯叫張良璧,安徽人,他五十多歲的時候就開始沉迷於一種巫術,認為吸食女嬰的骨髓就能夠延年益壽,讓嘉慶皇帝十分生氣的是,這個張良璧從嘉慶元年就開始幹這種齷齪的勾當,可是一直幹了16年,殘害了16名女嬰,都沒有被當地官員給處罰。一直到了嘉慶16年,當地百姓將這個人告到了御史處,嘉慶才知曉了這麼惡劣的案件,立馬讓安徽巡撫錢楷查辦此案。

古代犯了這種遭天譴的罪,犯者定會被凌遲,現在仍有人犯卻不會死

在古代這種罪一旦犯了必定會死,可在現代社會,卻只被判除三到七年,其嚴厲程度相差十萬八千里,所以現在我們經常看到大街上有很多殘疾人士,他們中的很多人就是受害者,也就是現代版的“採生折割”的受害者,每年被迫害的人數以數十萬計,很多無辜的兒童成了那些喪盡良知的人的賺錢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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