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諸葛亮挑老婆,真的是愛黃月英的才嗎?如果你這麼想那你就錯了!

三國時期人才輩出,群雄崛起,割據一方,爭鬥不已。在各派政治集團或政治勢力相互爭鬥中,政治聯婚是個很突出的現象。作為三國時期政治家、軍事家的諸葛亮以及三國時期其他許多名人婚姻,毫無疑問,也都是“政治的婚姻”。諸葛亮的婚事在歷史上雖然有過妙趣橫生的記載:

“黃承彥者,高爽開列,為沔南名士,謂諸葛孔明曰:‘聞君擇婦,身有醜女,黃頭黑色,而才堪相配。’孔明許,即載送之。時人以為笑樂,鄉里為之諺曰‘莫作孔明擇婦,正得阿承醜女’。”

據此,很多學者大多褒獎諸葛亮以才取人而不以貌取人的婚姻觀。但是,仔細揣摩起來,諸葛亮選老婆除了值得讚許的一面之外,還有其“政治婚姻”的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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諸葛亮娶老婆—政治婚姻

諸葛亮祖籍山東,幼年成孤兒。八歲時即寄養在叔父諸葛玄家裡,十四歲時就由諸葛玄帶著他們姐弟四人趕赴豫章(江西南昌)就任太守。不久,漢朝廷又派朱皓到任。失掉官職的諸葛玄只好帶著諸葛亮等前往荊州投靠舊友荊州牧劉表。這樣,諸葛亮就在襄陽城內度過了兩三年的時間,當諸葛亮十七歲時,他的叔父諸葛玄去世。失去生活依靠的諸葛亮這時就遷居隆中,從此過了十年躬耕苦讀生活。襄陽三年、隆中十年共十三年的時間,即從十四歲到二十七歲,諸葛亮是在襄陽這塊土地上度過的,這十三年正是諸葛亮世界觀形成、政治上成熟的時期,諸葛亮正是在這人生的重要時期在襄陽這塊土地上從一個普通的青少年脫穎而出,逐步成長為一個識時務的“俊傑”的。

一個客居襄陽的外籍人,為什麼能夠在襄陽立足成長為一個青年派領袖?

除了諸葛亮的個人聰明才幹之外,他來襄陽後在上層社會里還逐步建立的人事關係是一個重要的原因。其中與當時社會的當權派和當地豪強勢力聯婚又是一個更重要的原因。

當時,在劉表統治下的襄陽一帶,主要的豪族勢力有龐、蔡、黃、蒯、馬、習、楊等家,這些豪族大家從政治分野來說,基本上有兩大派:

一派是以劉表為代表的當地豪族勢力。劉表祖籍山東,他雖然是從外地進駐襄陽的軍閥,但他已與襄陽當地豪族勾結,成為襄陽當地豪族勢力的代表。這個集團勢力中最主要的蔡、蒯兩家,蔡家有蔡瑁、蔡泉,蒯家有蒯越、蒯良、蒯祺等。劉表進駐襄陽主要是依靠蔡、蒯兩家勢力,因而劉表統治襄陽時也主要依靠蔡、蒯兩家勢力,所以蔡瑁、蒯越等都在劉表政權裡擔任顯官要職,他們是襄陽當地豪族裡面的當權派。

另一派是龐、黃、馬、習、楊諸家,其主要代表人物是龐家的龐德公、龐統、龐林、龐山民;黃家的黃承彥;馬家的馬良、馬謖;習家的習禎、習珍;楊家的楊慮、楊儀等。這幾家的關係都相當親密,他們是劉表政權的在野派。另外還有從外地避難到襄陽來的知識分子。象崔州平、徐庶、盂公威,石廣元等人。他們是一些有抱負、有見識的傑出人才。這些人與劉表政權多無來往,但與當地豪族在野派卻過往甚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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諸葛亮在裹陽是一個與兩派三方都有密切關係的人物。

其一,諸葛亮與龐家、蒯家、習家透過婚姻建立了較親密的親戚關係。

《萬曆襄陽府志》載:

“欽從祖祺婦,即諸葛孔明之姊也。”

《襄陽記》載:

“德公子字山民,亦有令名,娶諸葛亮小姊。”

這就是說諸葛亮的大姐是嫁給當時裹陽最有勢力的大族之一蒯家,姐夫蒯祺曾任房陵太守。諸葛亮的小姐姐是嫁給當時襄陽另一家最有勢力的大族龐家,姐夫龐山民乃德高望重的大名士龐德公之子。這樣,諸薯亮就與龐德公成了表叔侄關係,與龐山民成了郎舅關係,與龐德公的侄兒人稱“風錐”的龐統成了表親關係,龐統的弟弟龐林,娶的襄陽城南名門大族習禎的妹妹。這樣,諸葛亮與習家也連帶上了親威關係。這種關係可能給諸葛亮帶來兩個好處:一是有利於他在襄陽立足,免受外侮,且可形成一定的政治勢力;二是有利於他獲得良師益友,促使他學業上進,政治發展。

其二,諸葛亮與劉表,原透過叔父諸葛玄已有一定的關係,且為同鄉。後又透過聯婚與劉表父子、蔡氏家族建立了更親密的親戚關係。

《襄陽耆舊傳》載:

“漢末諸蔡最盛,蔡諷妹適太尉張溫,長女黃承彥妻,小女劉景升後婦,瑁之姊也。”

《襄陽記》載,諸葛亮擇妻即是黃承彥的女兒。這就是說,諸葛亮的岳母和劉表的後婦是同胞姐妹,蔡瑁是諸葛亮妻子的親舅舅,諸葛亮是蔡瑁的外甥女婿,劉表是諸葛亮妻子的親姨父,諸葛亮亦應稱劉表為姨父。劉表的小兒子劉琮娶的又是蔡氏的侄女,這樣,諸葛亮的妻子及諸葛亮本人與劉表的兩個兒子又是表兄弟關係。這種關係既是諸葛亮在襄陽生存進取的最大政治靠山,又是他從上層統治者那裡獲取朝政資訊的源泉,這為他觀察分析形勢,瞭解天下大事提供了得天獨厚的條件

其三,諸葛亮與從外地到襄陽避難的中青年知識分子,透過交遊及同學亦建立了密切的關係。

這種關係可互學互磋,增長學問,集思廣益,便於形成重大的有見地的政治觀點。

上述三種關係,對諸葛亮能夠立足襄陽且成為青年派領袖,顯然是起著舉足輕重作用的。但諸葛亮娶黃承彥的女兒為妻,其作用可能更大些,這個嚴重的“利害關係”的問題,當時的諸葛亮是不能不再三權衡的。

一,黃氏之父黃承彥乃沔南名士。與黃氏結婚可得其岳父多方教誨和大力支援,對其成就事業大為有利。

二,黃氏乃劉表後妻蔡氏、妻舅蔡瑁之外甥女。與黃氏結婚既可與襄陽統治者劉表攀上親戚,也可以與襄陽豪族當權派蔡瑁建立密切的親戚關係。這對其在襄陽站穩腳跟,瞭解官場生活,對自己以後出山從政有很大作用。

三者,黃氏雖外貌不美,但才堪相配。與黃氏結婚可得一賢內助,對自己往後的事業大有幫助。

有此三長一短,諸葛亮從自己今後前途事業出發又何樂而不笑納呢?貌不美又有什麼關係呢?再說在那古代社會里大丈夫有個三妻四妾不是常有的事?妻貌不美,納妾就是了,諸葛亮後來不就是納妾了嗎?當然,這三者中前兩者的考慮是主要因素,至於說最後一者只能存疑難解了。因為史載黃氏的“醜”乃自其父黃承彥之口,究竟黃氏是真的“醜”,還是其父自謙之詞?“才堪相配”的“才”,究竟表現在哪裡?史無記載,不得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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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不是前兩者的“利害關係”,即如果黃氏不是與襄陽的當權者劉表和蔡氏家族有如出親戚關係,如果黃氏不是沔南名士黃承彥之女,而是無名凡夫之女,且不說貌“醜”,即使如花似玉,諸葛亮恐怕也不見得會不顧鄉里諺嘲,樂而娶之吧?!可見諸葛亮擇婦的婚姻依然是政治婚姻,是由諸葛亮與黃氏雙方的地位來決定的。所以它是政治婚姻。在諸葛亮生活的三國時代,諸葛亮的娶老婆雖然有值得讚許的一面,但無限制地美化他的婚姻觀卻是不妥的。

三國風雲人物和政治家的婚姻

如果說諸葛亮去娶老婆是政治關係的婚姻,那麼三國時期的許多風雲人物和政治家的婚姻乃是一種政治的行為,乃是一種利益的聯姻以加強自己勢力的機會;起決定作用的是家世的利益,而絕不是個人的情感。這從劉備、劉表父子的婚事上看得非常清楚。

一、劉備的婚姻

劉備的糜夫人是糜夫人的哥哥糜竺薦給劉備為夫人的。《三國志·蜀書·糜竺傳》載:

“糜竺字子仲,東海胞(江蘇海州南)人也。祖世貨殖,僮客萬人,貲產巨億”。

他把妹妹嫁給劉備顯然是從他的家族利益出發,欲藉此加強自己的政治勢力,以保護其擁有的經濟利益,且藉此想從資產巨億的商賈大富走向政治舞臺而成為當時社會的當權者。劉備願娶糜竺之妹為妻也顯然藉此得到糜氏家族經濟上的大力援助。《三國志·蜀書·糜竺傳》載糜竺進妹與劉備時即送

“奴客二千,金銀貨幣以助軍資”,

使時值軍資奇缺的劉備賴此復振軍威。糜竺也因此成為郡太守,劉備平定益州之後,廉竺“拜為安漢將軍,班在軍師將軍之右”。

劉備與孫夫人的結合,為政治鬥爭產物則更明顯。可謂司馬昭之心,路人皆知。《三國志 蜀書 先主傳》載:

“琦病死,群下推先主為荊州牧,治公安。權稍畏之;進妹固好。先主至京見權,綢繆恩紀。”

孫權嫁妹給劉備顯然是從政治鬥爭的需要考慮的,一則是想借此聯劉抗曹;二則是以此限制劉備的發展,且伺機奪取荊州。劉備為發展自我,為聯吳抗曹計,當然樂於接受。顯然,劉備與孫夫人的結合,不可能是“愛情”的婚姻。劉備娶孫夫人時已經年近半百,孫權當時只有二十九歲,其妹也不過二十來歲。一個風華正茂的女子焉能愛上一個將近五十之老翁?孫夫人與劉備結婚之後雖然隨劉備到了荊州,實際上卻是孫權集團的代言人,他們夫妻感情的好壞,常為兩國政治關係所左右。劉備與孫夫人的婚姻,始終貫穿在政治鬥爭這根主弦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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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劉表父子的婚姻

劉表與蔡瑁的小姐姐的結合也是政治鬥爭需要的聯婚。史載:

“劉表字景升;山陽高平人”,“少知名,號八俊”。“以大將軍掾為北軍中侯”。“靈帝崩,代王叡為荊州刺史。是時山東兵起,表亦合兵軍襄陽”。

劉表進駐襄陽是得到中廬人蒯良、蒯越,襄陽人蔡瑁等支援的。故劉表佔據襄陽後,蒯、蔡兩家均有人在劉表政權裡擔任重要官職。而且蔡家從其家族利益出發,為了鞏固其在劉表政權中的地位,劉表也從鞏固其政權,更好地得到蔡家豪族勢力強有力的支援的目的出發,於是蔡、劉兩家聯婚,劉表娶蔡瑁小姐姐為後妻。蔡氏甚得寵於劉表,她為了鞏固蔡家權勢;又將自己的侄女許配給自己的兒子劉琮為妻,從而使劉、蔡兩家親上加親,以此達到維護其各自家族利益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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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國婚姻只是政治鬥爭的工具

婚姻既然是服從於政治鬥爭需要的產物,那麼就毫不考慮女性的命運和意願,僅把婦女當統治集團政治鬥爭工具的婚事就屢見不鮮了。

有勇無謀、不講信義、反覆無常的呂布對待他女兒的婚事就是典型的例子。當袁術與曹操相互對壘,相互鬥爭的時候,《三國志·魏書·呂布傳》載袁術

“欲結布為援,乃為子索布女,布許之,術遣使韓胤以僭號議告布,並求迎婦。”

呂布亦同意送女完婚。但當他聽到陳珪說:

“曹公奉迎天子輔讚國政,威靈命世,將徵四海,將軍宜與協同策謀,圖太山之安。今與術結婚,受天下不義之名,必有累卵之危”

之後,加之怨恨術初不已受,就把送去完婚已在途中的女兒追回來拒絕了這次婚姻。後來當曹操圍攻呂布時,呂布又求援袁術,解釋上次拒絕婚姻的原因,同時夜裡打算把送女兒送到袁術那裡,結果遇到曹操的守兵只得退回城裡。最終曹操破城,呂布妻女都被曹操俘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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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國時期的婚姻還有一個引注目的問題是,各政治集團之間雖然為了各自的利益,從政治鬥爭需要出發,想以政治聯婚的辦法達到其各自的目的。但是歷史事實卻告訴人們,當各政治集團之間發生根本利害衝突時,他們是不會顧及婚姻關係的,他們寧肯犧牲私人婚姻也要維護其政治集團的利益,因而造成了許多婚姻悲劇。

劉備與孫夫人的婚事就是如此。他們的結合完全出於政治鬥爭的需要,年齡懸殊很大,也沒有真正的志同道合的“愛情”基礎。雖然他們留下了結婚時的“相親樓”,漢昭烈娶孫夫人的“繡林山”,先主納吳女處的“劉郎浦”等美好傳說的遺蹟,但更多地是留下了他們結婚後相互猜疑,別築“夫人城”居之,短暫婚居,同床異夢,以及劉備死後,孫夫人遙祭夫君,投江殉節的慘痛悲劇。吳、蜀集團為爭奪荊州的矛盾,也沒有因為劉備與孫夫人的結婚而得到解決。吳、蜀爭奪荊州之戰、吳蜀夷陵之戰照樣發生。

結束語

在這個政治聯婚問題上,蜀漢名將、威振華夏的關羽可能是正確的。當關羽鎮守襄陽時,孫權

“遣使為子索羽女羽罵辱其使,不許婚”。

據此,論者多以為關羽不顧大局,破壞了吳、蜀聯盟。似乎關羽把女兒送給孫權作兒媳就能鞏固吳、蜀聯盟,吳國就不會再爭奪荊州了。其實,吳、蜀矛盾的焦點是荊州,荊州對於東吳是門戶,是屏障,是與國之安危息息相關的戰略要地,是必爭不讓的關鍵地帶,東吳對荊州必爭的方針絕不會以關羽是否答應其聯婚為轉移的。恐怕“五虎上將”之首的關羽或許從劉備與孫夫人的婚姻問題上看透了這一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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