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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新聞| 女子騎無牌摩托被攔下咬住輔警手:你們抓我的車我咬你了

4月15日上午,南安石井交警中隊在設卡盤查查處交通違法行為時,發現一名女子騎著無牌摩托車,遂將其攔下。

令執勤人員沒有想到的是,女子非但不配合,

還拉住正在執勤的輔警,用嘴巴咬住他的左手背,將她的摩托車鑰匙搶走,

而後被現場民警控制。

國內新聞| 女子騎無牌摩托被攔下咬住輔警手:你們抓我的車我咬你了

女子反手抓住了警察的手

“你們交警抓我的車,我趕著去上班,不想讓你們抓,就咬了你們的工作人員了,我知道錯了。”被抓後,看到輔警的傷口,該女子顯然有些懊悔,但錯誤已經犯下,該女子已涉嫌襲警罪,將面臨刑事處罰。

國內新聞| 女子騎無牌摩托被攔下咬住輔警手:你們抓我的車我咬你了

傷口非常深

目前,案件已移交水頭刑偵中隊審理,涉嫌襲警罪的嫌疑人王某蘭(女,46歲,南安人)已被南安市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2021年3月1日起,最新刑法修正案施行,正式明確“襲警罪”。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條第五款規定:“暴力襲擊正在依法執行職務的人民警察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槍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駕駛機動車撞擊等手段,嚴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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