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齊桓公伐楚之十

齊桓公伐楚之十

010【原文】齊侯陳諸侯之師,與屈完乘而觀之。《齊桓公伐楚》

【原文】齊侯(1)陳(2)諸侯(3)之(4)師(5)(6),與(7)屈完(8)乘(9)而(10)觀(11)之(12)。

〖註釋〗

(1)齊侯:齊桓公,春秋五霸之一。齊屬侯爵,故文中稱齊侯。齊桓公(?-前643年10月7日),姜姓,呂氏 ,名“小白”,春秋五霸之首,上古五霸之一,與晉文公並稱“齊桓晉文”,公元前685-前643年在位,春秋時齊國第十五位國君。

齊桓公是姜太公呂尚的第十二代孫,齊僖公的第三子、齊襄公之幼弟,其母為衛國人 。在齊僖公長子齊襄公和僖公侄子公孫無知相繼死於齊國內亂後 ,公子小白與公子糾爭位成功,即國君位 。

齊桓公任管仲為相,推行改革,實行軍政合一、兵民合一的制度,齊國逐漸強盛。桓公於前681年在北杏同宋、陳、蔡、邾四國諸侯會見,是為了平定宋國的動亂。後宋國違背盟約,齊桓公以周天子的名義,率幾國諸侯伐宋,迫使宋國求和,此即為“九合諸侯”的第一次。前679年,諸侯與齊桓公在鄄(juàn)地盟會,齊桓公從此成為天下諸侯的霸主。另外,齊桓公還滅了譚、遂、鄣等小國。

當時中原華夏諸侯苦於戎狄等遊牧部落的攻擊,於是齊桓公打出“尊王攘夷”的旗號,九合諸侯,北擊山戎,南伐楚國,成為中原第一個霸主,受到周天子賞賜 。

齊桓公晚年昏庸,管仲去世後,任用易牙、豎刁等小人,最終病死 。

(2)陳:陳列,(把物品)擺放出來(供人看)。

(3)諸侯:古代帝王所分封的各國君主。在其統轄區域內,世代掌握軍政大權,但按禮要服從王命,定期向帝王朝貢述職,並有出軍賦和服役的義務。諸侯是古代中央政權所分封的各國國君的統稱。周代分公、侯、伯、子、男五等,漢朝分王、侯二等。周制,諸侯名義上需服從王室的政令,向王室朝貢、述職、服役,以及出兵勤王等。漢時諸侯國由皇帝派相或長吏治理,王、侯僅食賦稅。

(4)之:用在定語和中心詞之間,表示修飾、領屬的關係,相當於“的”。

(5)師:軍隊。

(6)諸侯之師:指參與侵蔡的魯、宋、陳、衛、鄭、許、曹等諸侯國的軍隊。

(7)與:和。

(8)屈完:楚國大夫。

(9)乘(chéng),乘車。

(10)而:表示並列關係。

(11)觀:觀看;看。

(12)之:指諸侯之師。

【直譯】齊桓公把諸侯之師陳列出來,和屈完一起觀看軍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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