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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這些人去世後連祖墳都入不了

關於葬入祖墳的資格,我首先想到了清東陵和清西陵的一個小細節,那就是清朝帝、後陵墓至道光以後就沒有了“二柱門”,這是位於陵墓正門和“石五供”中間的石柱門,道光以後之所以沒有了這種設定,就是因為道光之後的掌權者皆喪失了國土,包括慈禧太后。這就是清朝帝王之家的入葬規矩,丟失國土者沒有資格設定“二柱門”,這與題中入祖墳的資格有著異曲同工之效。

所謂入祖墳的資格,無非就是考慮祖墳的風水和對後世的影響

“葬者乘生氣也,經曰,氣乘風則散,界水則止,古人聚之便不散,行之使有止,故謂風水。”——《葬書》

我國古代喪葬是非常講究的一件事,不僅禮儀繁瑣,且對墳墓的選址看重風水,尤其是一個家族的祖墳選址,必須經過風水大師勘探,名門望族的祖墳皆不惜重金定穴,這些喪葬禮儀和祖墳風水也一直穿插於中華文化當中。如我們現在所說的“五服”,主要指的是親戚間的遠近關係,而它的由來卻是喪葬期間的“斬衰、齊衰、大功、小功、緦麻”五種孝服,在傳統喪葬禮儀中,男子穿不同的孝服為死者守孝,這個差異便是根據男子與死者的關係而定,故而演化成現在親戚間的親疏遠近。

古代這些人去世後連祖墳都入不了

祖墳的選址也是如此,自古便有風水寶地的說法,古人認為祖墳的風水直接影響了家族以及後代的命運,故而選址尤其慎重。一旦祖墳的地理位置定下來後,就會圍繞祖墳的風水定下諸多規矩,如祖墳之上不得有帶刺的樹、祖墳的四個方位不得有拐角或者水渠插入等。封建帝王有時會為了國運從祖墳下手,如明末摧毀金國的皇陵,意在斬斷女真人的龍脈,保大明江山永固,這種行為看似迂腐,但也說明風水的影響在我國古代深入人心。

古代這些人去世後連祖墳都入不了

古代祖墳的風水也不光表現在墳墓本身,在長期的文化積澱中,很多種死者是對祖墳風水不利的。限制亡故者葬入祖墳的主要依據是婚嫁子嗣、死亡原因、職業影響。

婚嫁子嗣

“子弟死而無妻者,或求亡女骨合葬之。”——《元史·列女傳》

一般來講,男子未婚而亡沒有資格入祖墳,男子未婚在古代被看作恥辱,適婚年齡的男子娶不到老婆屬於光棍,這種人去世後入祖墳會影響後代的昌盛。一般人家會給男子另立一個墳頭,而在大戶人家,這種另立的墳頭被稱作孤墳,也會影響家族後代昌盛,故而在大戶人家會以冥婚解決這個問題。如三國時期,曹操愛子曹衝未婚早亡,曹操便下聘已死的甄小姐做為曹衝的妻子,把他們合葬在一起,而據曹操墓的發掘來看,曹衝墳屬於安陽魏王陵系,故而說明冥婚解決了入祖墳的資格問題。

古代這些人去世後連祖墳都入不了

同樣於女子未婚去世者不得入祖墳,這個很好理解了,因為女子是要嫁人的,女人一般是隨丈夫入男方祖墳,並與丈夫合葬居多,還有陪葬、殉葬等形式。所以如果女子未出嫁便去世的,一般人家則遠離祖墳另立“姑女墳”,女兒嫁不出去在古代也是一個恥辱的事情,排除外祖墳之外也是避免影響後代女子的婚嫁。為了解決女子孤墳的問題,在明末清初形成了名為“搭骨屍”的特色喪葬辦法,即鄉里鄉親之間,有男女未婚者去世的,搭夥兒下葬,男女雙方家裡結為親家,稱“骨屍親”,趁著夜間把白事兒當喜事兒辦,與此同時,入葬之後還要舉行合婚祭,男、女雙方的父、母等家屬邊哭邊道“大喜”,也屬實奇葩!

古代這些人去世後連祖墳都入不了

子嗣情況是決定能否入祖墳的重要因素,古代稱“不孝有三、無後為大”,男子婚配後沒有子嗣的可以透過兄弟過繼,這種過繼就是保留男子入祖墳的資格。而女子享受不了這種過繼的紅利,如果不能生育,最大的可能是被休,即滿足休妻制度“七出三不去”中的“四十九以下無子,不合出之”,其次就是入不了男方家祖墳。

死亡原因

古人對死亡不僅恐懼,而且敬畏。所以死者的死亡原因對入葬祖墳的影響較大,其中橫死者不得入祖墳形成一個潛規則,這也是受佛教文化傳播的影響,即因果報應、善惡輪迴,皆會對子孫後代造成影響。

“是命終人,未得受生,在七七日內,念念之間,望諸骨肉眷屬,與造福力救拔。過是日後,隨業受報。若是罪人,動經千百歲中,無解脫日。若是五無間罪,墮大地獄,千劫萬劫,永受眾苦。”——《地藏經》

佛教裡說的橫死最主要的是非命死,即本不會死,但最終還是死了,如小病不治轉成大病無救而終,這種死亡原因一般不會限制死者葬入祖墳。佛教中的橫死還包括牢獄之災至死、因殺戮過重突然暴斃、火災、溺水、獸咬、墜崖、投毒、飢餓這八種。除此之外,古人比較在意的橫死如女子產子時死去,這對丈夫和家族大為不利,一般不準入祖墳;又如患惡疾而亡,這對後代健康成長不利,不入祖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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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如幼子早夭的,自古的風俗講究認為早夭的人屬於天譴而亡,埋進祖墳會對這個家族以後的運勢不吉利;自殺者則屬於陽壽未盡而自己了斷,是逆天而為,且屬於大不孝,故而也不得入祖墳。這些因素也因人而異,但大部分漢族喪葬習俗會遵從,包括滿清入關後,也學習漢人喪葬習俗,很多皇帝陵墓的地宮配殿裡明明留下位置,卻嚐嚐空著也不入葬后妃,其中就有這方面因素。

職業影響

古人職業影響入葬祖墳的資格主要是從兩個方面來看,一是與子嗣、死亡原因有聯絡,二是與古代尊卑禮教有關係。

封建社會中,男子是宗族的附庸,女子是男子的附庸,男子的傳宗接代是一個家族的任務與責任,如果男子從事的行業不能夠另其擔當傳宗接代的任務,那麼他就無法葬入祖墳,這與上述的子嗣原因雷同,例如太監、和尚。和尚本就屬於寺廟體系中的職業,和尚去世自有寺廟安排,與家族並無干係;而太監在服役時間到期後,幾乎無法回到家族生活,他們不僅無法傳宗接代,而且是不完整的另類,古代社會中,若非家中貧困,誰也不會願意做太監,這個職業既可憐,又可悲。

古代這些人去世後連祖墳都入不了

乞丐這個職業在古代並不是單純的貧困潦倒之人,據史料記載,宋代時就出現了職業乞丐,他們是有組織有紀律的職業團體,但這部分人就是典型的不孝之人,即《孟子》裡說的“惰其四支”者,這類人不論是社會地位,還是封建禮教,都是家族中的恥辱,是無法入葬祖墳的。

古代這些人去世後連祖墳都入不了

說到社會地位,就不得不說我國古代流行的“三教九流”的說法,正如《禮記》所說“棺有厚薄之度,人有貴賤之分”。三教顧名思義是指儒釋道三教,九流則透過社會發展及分工而分為上中下三等,對於社會行業也有“三教九流、五行八作”的說法,這就體現了我國古代社會的行業尊卑,許多行業是遭人唾棄和看不起的。

基本說來,不受人待見的職業總結為:一流戲子,二流推,三流王八,四流龜,五剃頭,六擦背,七娼,八盜,九吹灰。二流推指的是車伕一類的職業,王八就是巫婆一類跳大神治病的職業,龜就是指半夜敲鐘的更夫。

古代這些人去世後連祖墳都入不了

戲子不用多說,在古代最受唾棄的職業,他們是無情的代表,也是富貴人家的玩物,一個家族如果出了一個戲子,那便是家族的恥辱。值得一提的是古代娼妓並不是一類人,娼是出賣肉體,在紅樓工作,而妓只是賣藝,在青樓工作,所以古代大戶人家娶青樓女子,沒人說娶紅樓女子,由此看來,妓與戲子算是一類職業,同樣不受待見,即使被娶入大戶人家,也入不了大戶人家的祖墳。

古代這些人去世後連祖墳都入不了

跳大神的巫婆與相士、算命先生屬於同一種,他們往往存在洩露天機的問題,這類人在陽間飽受追捧,而到陰間要受到制裁,所以入不了祖墳。再說一下剃頭匠,這在古代是一個非常特殊的行業,古人講“身體髮膚受之父母”,減掉頭髮如同割下頭顱一般,三國時期曹操的座駕踏入農田,他便削髮代替削首,以明軍紀,可見剃頭匠乾的是如同“殺人”的買賣。與此相似的就是劊子手和屠夫,這兩大職業是真正的殺戮過重,此類人不宜入祖墳。

綜上,古代許多職業限制死者入祖墳,主要是封建思想造成的,放眼今天,過去的戲子類似今天的娛樂明星,反而成為社會的上流階層,這也得益於社會的發展與進步,物質文明充足的今天,人們更加追捧精神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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