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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姆萊在二戰後期職銜相當於陸軍元帥但並非元帥,二者有不同銜級

在第一次世界大戰中戰敗後,德國所成立的“魏瑪共和國”是一個怪胎,它雖然表面上是政黨制的西式政治,而實際上軍人出身的總統興登堡和超然於政黨存在的陸軍(由於凡爾賽和約禁止德國擁有真正的海軍、當時更沒有什麼空軍,所以“陸軍”成為德國軍隊的代名詞),卻在德國擁有舉足輕重的地位,儘管這支軍隊只有10萬人。所以民選總理的權力是非常有限的,而且興登堡和陸軍對於他們不滿意的政黨或者總理,也有足夠的能力搞掉之。

在1932年4月舉行的總統選舉中,第二輪投票興登堡的得票率為53%,而希特勒的得票率為36。8%,說明納粹黨頭目仍然不敵這位老元帥的威望,並且在這次選舉中,有40萬衝鋒隊員被動員起來在柏林周圍構建了一道警戒線,儘管衝鋒隊頭子羅姆跟陸軍解釋成為“必要的預防措施”,但是納粹企圖在選舉失敗後實施“政變”的企圖已經昭然若揭。興登堡和陸軍隨後穩定了局勢,同時也開始對沖鋒隊這支龐大的準軍事武裝有所警惕。

為了鎮懾希特勒的野心,興登堡於8月6日在總統府接見了

希特勒

,老元帥一手拄著柺杖,嚴厲地訓斥了希特勒的不臣之舉,在官方公報中有如下的訊息:“總統嚴重地告誡希特勒先生,他要以騎士的風度來領導國社黨(納粹)作為反對黨的運動,要記住他對祖國和德國人民的責任”。翻譯過來,就是興登堡警告希特勒,可以透過民選上臺,但是如果想憑藉衝鋒隊搞軍事政變,那肯定是死路一條。

希姆萊在二戰後期職銜相當於陸軍元帥但並非元帥,二者有不同銜級

保羅·路德維希·漢斯·安東·馮·貝內肯多夫和馮·興登堡

所以在當時的政治氣候下,興登堡和堅決支援他的陸軍,在

希特勒

面前那是神一般的存在,納粹再不敢以非常手段奪權,只能乖乖地抓選舉。並且在壟斷資本、失業工人等階層的支援下,終於在政黨選舉中成為國會的第一大黨,那麼理論上希特勒將成為德國總理,興登堡猶豫再三,在希特勒不斷表示的恭順之下,最終做出了這一任命,時間是1933年1月30日。

1927年的希姆萊,已經是從屬衝鋒隊而存在的黨衛隊“全國副總指揮”,黨衛隊也成為希特勒的嫡系近衛力量,其忠誠度比魚龍混雜的衝鋒隊要高得多,到希特勒上臺的1933年初,黨衛隊已經發展到52000餘人,最關鍵的是,希姆萊一直致力於將黨衛隊獨立於衝鋒隊而存在。因此希姆萊後來在黨衛隊內部也設定了銜級,最高一級是“全國總指揮”,其他諸如什麼小隊長、突擊隊中隊長、突擊隊大隊長、旗隊長等等。

但是要注意,第一這還不能稱為“軍銜”,而只是準軍事組織自己封的東西,並不具備合法性和官方的認可,第二,就50000多人的隊伍,希姆萊的級別也高不到哪裡去,也就相當於箇中將軍長,所以討論黨衛隊的軍銜,必須結合不同的歷史時期來解讀。包括衝鋒隊的什麼衝鋒隊員、下級突擊隊長、上級突擊隊長和高階突擊隊長等銜級,也是自己弄自己玩的,德國官方並不承認,比如羅姆的職銜就是衝鋒隊參謀長、全國總指揮。

希姆萊在二戰後期職銜相當於陸軍元帥但並非元帥,二者有不同銜級

恩斯特·羅姆

希特勒上臺後,衝鋒隊的人數和實力急劇膨脹,到1934年初已經達到250萬之眾,而實際控制人羅姆更加野心勃勃,企圖把衝鋒隊建設成為“第二陸軍”,這就讓興登堡和陸軍大為光火。於1934年2月28日,希特勒召集陸軍和衝鋒隊首腦舉行三方會談,議定陸軍才是德國唯一的武器持有者,而衝鋒隊則負責入伍前的青年、退伍軍人的軍事訓練,但是羅姆等衝鋒隊高層並不滿意這個結果,叫囂進行“第二次革命”,最終遭到“長刀之夜”的大清洗。

因為這個時候興登堡還健在,因為羅姆已經不大聽從希特勒的招呼,因為希特勒的地位並不穩固,所以衝鋒隊被清洗勢在必行。老實說雖然衝鋒隊有數百萬之眾,但那是一群缺乏武器裝備的烏合之眾,真造起反來未必是國防軍的對手,希特勒也是權衡過利弊才下手的,而他幹掉羅姆和衝鋒隊所依靠的力量(陸軍只是監督而沒有插手),就是希姆萊的黨衛隊。

黨衛隊從此以後成為納粹的主要政治武裝力量,人數也擴充極快,尤其是興登堡1934年8月去世以後,希特勒集總統和總理(改稱元首)的大權於一身,希姆萊的勢力自然壯大,到1935年黨衛隊已經發展到47萬餘人。至1936年6月,希姆萊升任德國警察總監、蓋世太保首腦和黨衛隊帝國長官,,從黨衛隊當時的規模和級別上看,他的銜級大約相當於國防軍的陸軍大將(一級上將)。

希特勒儘管已經熬死了興登堡,但是在勢力龐大的普魯士軍官團面前,他在處理黨衛隊和國防軍的關係時,仍然是小心翼翼儘量保持平衡的。他在初期支援黨衛隊控制警察和情報、治安系統,卻不敢輕易地同意希姆萊組建武裝黨衛軍野戰部隊,直到1938年前後,才開了一個口子同意組建武裝黨衛軍三個團級戰鬥隊,然而在國防軍高層的干預下,黨衛軍並沒有獨立的徵兵系統和補給系統。

希姆萊在二戰後期職銜相當於陸軍元帥但並非元帥,二者有不同銜級

海因裡希·路易波德·希姆萊

二戰初期,武裝黨衛軍的野戰部隊從團到師,仍然是配屬給國防軍各大戰略單位作戰,並且要接受國防軍戰地司令部的指揮,到法國戰役的1940年,武裝黨衛軍的規模也僅僅在90638人的規模,尚不及國防軍的一個滿編集團軍。所以這一時期,希姆萊的所謂“全國總指揮”仍然也就相當一個大將銜,並且只是“相當”,因為國防軍從來不認為黨衛隊和武裝黨衛軍是一支正規的軍隊,雙方的矛盾也是較大的。

分水嶺應該是在1942年,在希特勒的縱容下,以及武裝黨衛軍在戰場上的狂熱表現,使其野戰部隊的規模越來越大,是年底已經發展到50萬人,再加上國內“下屬黨衛隊”的各色人員,希姆萊掌握的武裝分子已經超過百萬之數。為了讓武裝黨衛軍跟國防軍在戰場上銜級配套,不僅增設了“黨衛軍軍銜”,也就是我們瞭解的什麼黨衛軍少校、黨衛軍少將等等,同時還把黨衛隊相當於將官的肩章,全部採用與國防軍一樣的金線編織大肩章,這時候稱為軍銜還算靠譜。

與此同時,希姆萊在黨衛隊全國總指揮的銜級之上,增設自己專屬的“黨衛隊全國領袖”銜,同時保留“黨衛隊全國總指揮”、“黨衛隊全國副總指揮”等銜級,既然“黨衛隊全國總指揮”類同於大將銜,那麼希姆萊的新銜級,確實要等同於國防軍的陸軍元帥銜,在二戰末期,希姆萊能夠出任後備軍總司令和“維斯瓦集團軍群”總司令,也說明了這一對應標準。所以,希姆萊的軍銜等同於元帥,僅僅是從1942年到德國戰敗不到三年的光景。

然而僅僅是“等同”或者說是對應而已,還說不上什麼“屬於”,畢竟那是兩套銜級系統(軍隊和黨屬武裝),畢竟國防軍到戰敗也不認為武裝黨衛軍是什麼正規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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