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贅婿的歷史非常的有趣,為何在古代男人嫁女方都要嫁給贅婿

最近,郭麒麟主演的喜劇《贅婿》看得不少觀眾既上頭又下飯,穿越到古代成“贅婿”的現代人幫助老婆搞事業大玩商戰,最後還成了江寧首富。是時候來說說劇中在男德學院扎堆的贅婿們了,紫牛新聞《侯教授的文化簡史》就請青年文化學者侯印國來八一八有關贅婿的掌故。

中國古代把男子“嫁”入女方,成為女方家庭一員的婚姻方式叫做“入贅”,也叫“贅婚”,古代典籍裡還稱之為“入舍”,俗語也叫做“倒插門”、”倒踏門”,“贅婚”的男性就是“贅婿”。

侯印國表示,“贅婚”的歷史非常悠久,可以想象,在母系氏族社會,“入贅”是非常尋常的婚姻方式。但到了父系社會,伴隨著男權主導,贅婚就變成一種“非同尋常”的婚姻形式了。我們可以簡單回顧一下中國的“贅婿歷史”,從這個角度看看古代的特殊婚姻文化。

贅婿的歷史非常的有趣,為何在古代男人嫁女方都要嫁給贅婿

處處低人一等:

三代之內不能為官,還要充軍

劇中武朝公主的駙馬,也是全劇地位最高的贅婿創立了男德學院,讓同在婚姻中地位不高的“贅婿”們來學習三從四德。隨處可見的“以婦為綱”的女權牌匾,日常聊天內容則是“夫人養面首怎麼辦?只好接受,反正都是自家兄弟嘛”。

那麼在古代社會中,贅婿的地位如何呢?侯印國說,“在現代社會,男性婚後到女性家生活已經是很普遍的事情,對於贅婿的歧視已經大大減少。但在古代,‘贅婿‘地位往往不高,這種風氣由來已久。”

1975年,在湖北的雲夢縣秦代墓葬中出土了一千多枚竹簡,寫於戰國晚期到秦始皇時期,這就是有名的睡虎地秦墓竹簡。其中定名為《為吏之道》的文字中所附的《魏戶律》中記載“廿五年閏再十二月丙午朔辛亥”(十二月初六)的一條政令,翻譯成白話文就是“有民眾離開居邑跑到野外,跑進孤寡家庭,謀求人家的婦女,這不是國家舊有的現象。從今以後,贅婿不許立戶,不分給田地和房屋,其後代三代以後才能做官,而且要在檔案上註明是贅婿某某的後代。”

而同一批竹簡《為吏之道》所附的《魏奔命律》,也有一段關於“贅婿”的王令,王對將軍說,“給人做贅婿的,我很不喜歡。想把他們殺掉,但又擔心連累其同一宗族的弟兄,所以現在把他們派去從軍,將軍不要體恤憐惜他們。在犒賞軍士的時候,只給他們三分之一的飯,不要給他們肉吃。攻打城池的時候,哪兒人手不足就把這些贅婿送到哪兒,將軍有需要的時候,完全可以拿他們去填壕溝。”可以看到,當時的政令對“贅婿”極為不友好,不僅無法落戶,分不到田產房屋,還要被打上低人一等的標籤,甚至連帶後代子孫也要貼上“贅婿”後人的標籤,寫進身份證明,而且三代之內不能做官。

更狠的是贅婿還要被抓去充軍,在軍隊中毫無人權,專幹最苦最累最容易犧牲的活,在軍隊殺牛犒賞的時候,他們也分不到肉,分到的飯也只有其他軍人的三成。可以說,“贅婿”在當時地位低下,飽受欺凌。

不僅出土竹簡記錄了贅婿的悲慘地位,傳世文獻也有類似的記錄。司馬遷《史記》中記載,秦始皇三十三年,“發諸嘗逋亡人、贅婿、賈人略取陸梁地,為桂林、象郡、南海,以適遣戌。”就是徵發那些曾經逃亡的犯人、贅婿、商人充軍去奪取陸梁地區,在設定桂林、象郡、南海等郡後,又把這批受貶謫的人派去防守。《漢書·晁錯傳》說“秦時,北邊胡貉,築塞河上,南攻揚粵,置戍卒焉……因以謫發之,名曰謫戍。先發吏有謫及贅婿、賈人,後以嘗有市籍者,又後以大父母、父母嘗有市籍者,後入閭取其左。”

秦朝和漢朝初期,都有所謂的“七科謫”,把七類人謫發遠征或戍邊,雖然不同時期的七類人並不完全相同,但“贅婿”一直都被納入其中,作為“奴隸兵”充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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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真有贅婿逆襲成大佬,

成語“一鳴驚人”就和他有關

劇中郭麒麟飾演的寧毅堪稱嫁入豪門逆襲的“贅婿”經典案例,現實中有這樣的爽劇情節嗎?侯印國表示,先秦時期最有名的贅婿非淳于髡莫屬,他堪稱逆襲典範。《史記·滑稽列傳》記載:“淳于髡者,齊之贅婿也,長不滿七尺。”作為齊國的一名贅婿,身高不足七尺,可以說出身卑微,身材矮小,其貌不揚,但他依靠幽默和博學,成為傑出的思想家和政治家。

成語“一鳴驚人”,就和淳于髡有關。齊威王在位時恣意作樂,夜夜笙歌,醉生夢死不理朝政,把國事都託付給卿大夫,但這些官吏們腐敗怠工,以至於諸侯國一起來犯,齊國危亡只在朝夕之間,卻沒有一個臣子敢於諫諍的。這時候淳于髡用隱語來勸說:“國內有一隻大鳥,棲息在大王的宮庭裡,三年不飛也不鳴叫,大王可知道這鳥是為什麼?”威王說:“這鳥不飛則罷,一飛就直衝雲天;不鳴叫則罷,一鳴叫就震驚世人。”於是上朝召集各縣令縣長七十二人,獎勵了一個,處死了一個,重振軍威出戰。諸侯國一時都被震懾,紛紛歸還了侵佔齊國的土地。從此齊國聲威盛行三十六年。

齊威王八年,楚國對齊國大舉進攻。淳于髡前去趙國搬救兵,趙王給他精兵十萬,戰車一千乘。楚國聽到訊息,連夜撤兵離去。他先後多次代表齊國出使各國,每次都能不辱使命,展現出優異的口才和外交才能。有一次淳于髡出使楚國,楚王看他矮小,便戲謔道:“難道齊國就找不出一個像模像樣的人了嗎?而派了先生您來!先生有什麼特長呢?”淳于髡說:“我並沒有什麼特長,只有腰中七尺長劍,是用來斬殺無狀之王的。”楚王惶恐地說道:“請先生息怒,我不過跟您開句玩笑罷了。”

又有一次,齊王派淳于髡出使楚國,禮物是一隻鵠。結果才出城門,鵠就飛了。淳于髡帶著空鳥籠拜見楚王,信口就說“齊王派我來向大王獻鵠,我從水上經過,不忍心鳥兒飢渴,就放它出來喝水,誰知它竟離開我飛走了。我就想謝罪自盡,又擔心別人非議您因為鳥獸而導致士大夫自殺。我又想買個同樣的鵠來替代,但這其實是欺騙您,我不願意做。所以就帶著空鳥籠來了。”在他的巧舌如簧下,楚王聽了居然很感動,說“你真是齊國最誠實的人。”重重賞賜了他。

侯印國說,淳于髡的學問也很好,是齊國稷下學宮的元老。他曾多次和孟子辯論,荀子經常向他請教。《呂氏春秋》還記載齊王堅持請他做太子的老師,可見其德高望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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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宋代一場贅婿引發的官司來看,

贅婿從來最苦

劇中贅婿時常被刁難,被人看不起,寧毅還捲入家族產業繼承的鬥爭中,現實中,有贅婿引發的財產官司,還真有。

宋代初年,四川陝西一帶入贅盛行,宋太宗曾經嘗試下令禁止,他說“川陝富人俗多贅婿,死則與其子均分其財,故貧者甚多”,這個命令沒有取得實際的效果,所以後來宋太宗又有一條修訂性的詔令,說“禁川陝民父母在出為贅婿”,就是說如果父母在世,就不能去做贅婿,換言之,就是默許沒有父母養老責任的人,可以去做贅婿。

侯印國提及,南宋有部《名公書判清明集》,彙集了南宋時期一些著名官員判案子的判詞,是研究我國古代律法非常重要的材料,這部書一共十四卷,有整整六卷是關於戶婚的。其中有個關於贅婿的案子,可以讓我們大概瞭解當時社會對於贅婿的態度。

蔡氏宗族中有汝加、汝勵兄弟二人,各生梓、杞二子,梓、杞都已經去世,他們去世前各有女兒,但沒有兒子,所以都進行贅婚。楊夢登就是蔡梓的贅婿,奉其岳父的生母(也是就是蔡汝加的夫人)範氏之命,在蔡氏家族的山上斫伐柴木。結果蔡家族內子弟說“蔡氏之木,不應楊氏伐之”,群起將贅婿楊夢登責打。狀告官府後,喚到範氏,老太太說“我只想跟著兩個孫婿過活,不願意再給梓、杞這兩人立後”。

所謂的“立後”,就是從宗族裡過繼孩子到這兩人名下,作為這兩人的兒子。官府審理認為,楊夢登砍柴被打只是表面問題,深層次的問題在於他的贅婿身份,以及蔡梓、蔡杞沒有立後。所以,要求宗族內選人過繼,因為過繼涉及到分財產,大家還有爭搶,官府最後要求在官府現場抓鬮。抓鬮確定了過繼人選後,官府將所有的家產、田地、山林等,一半分給過繼的兒子,一半分給贅婿,而年老的範氏則由新過繼的兩個兒子撫養。

元明清的話本小說裡有不少故事的主角就是贅婿。比如《醒世恆言》裡有個“張廷秀逃生救父”的故事,講的就是兩個贅婿之間的鬥爭。這些故事裡往往會引用一些關於贅婿的俗語。比如《張廷秀逃生救父》這個故事裡,就說“有《贅婿詩》說得好:入家贅婿一何痴!異種如何接本枝? 兩口未曾沾孝順,一心只想霸傢俬。 愁深只為防甥舅,念狠兼之妒小姨。半子虛名空受氣,不如安命沒孩兒。”

清代短篇集《十二笑》裡有段俚語,“贅婿從來最苦,須奉丈人丈母。若稍失其歡心,幫助女兒欺侮。時常逼趕出門,忍氣吞聲猶可。倘然不守規條,惹起咆哮如虎。打罵繼以奇刑,毒手傳聞戰粟。婦人用盡心機,卻笑一毫無補。”清代臺灣地區有首竹枝詞也是關於當地贅婿風俗的,“衣裳紅紫妙新裁,贅婿多年笑口開;聞道夫回頻蹙額,怕郎歸去不歸來。”侯印國表示,從這些形形色色的俚語短詩裡,可以看到當時贅婿的生活圖景。

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記者 張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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