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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的贅婚是怎麼回事?明朝是怎麼對待後宮的女人的?明代的贅婚?

明代的贅婚

明代是一個特殊的朝代,它之前的元朝是少數民族蒙古族統治的朝代,之後的清朝是少數民族滿族建立的政權。元朝是中國第一個少數民族建立的大一統國家,實行積極對外擴張的政策,疆域非常遼闊,成為民族大融合的時期。

另外,元朝統治時期,積極推崇蒙古族的思想文化,與漢族文化相博弈相交融。因此,明朝統治者或多或少受到元朝統治時期遺留下來的少數民族思想文化的影響。當然,明朝統治者極力想要重塑漢族傳統的封建專制主義統治思想,但是,其在制定政策法規時也會參照元朝政府的統治規則;且百姓在潛移默化中受到蒙古族思想風俗的浸染。在這種背景下,明代贅婚的形成就具有自己獨特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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贅婚形成的原因

贅婚與其它婚姻形式最大的不同點就是其違背了父權制社會的主體規則和常理,它和主流嫁娶婚截然相反,也和封建制倫理相悖,因此,它有自己獨特的形成因素。另外,在贅婚被世人所歧視的情況下,為什麼還有男子願意入贅?現從當時的社會情況、經濟發展、政府規定、文化教育、思想觀念、情感原因、自我發展因素等社會背景方面和男女方自身原因來探討明代贅婚形成的原因。

客觀原因

政策方面。國家政策的制定使得贅婚逐步被社會認可,政府出臺的一些政策法規對贅婚和贅婿有一定的保障。《大明令》中載“凡招婿須憑媒妁,明立婚書,開寫養老或出舍年限,止有一子者,不許出贅。如招養老女婿者,仍立同宗應繼者一人,承奉祭祀,家產均分。如未立繼身死,從族長依例議立”。

《問刑條例》中載“若義男、女婿為所後之親喜悅者,聽其相為依倚,不許繼子並本生父母用計逼逐,仍依《大明令》分給財產。若無子之人家貧,聽其賣產自贍”。由此看來,明代政府在法律上明確保障了贅婿在財產繼承方面的權利。另外,統治者為了加強統治,避免一些不必要的刑事糾紛,在贅婚不可抑制的情況下,制定相關法律進行約束,《大明律》中載“凡逐婿嫁女,或再招婿者,杖一百。其女不坐。男家知而娶者,同罪。不知者,亦不坐。其女繼付前夫,出居完聚”。

經濟方面。明代經濟在初期經過休整之後,中後期商品經濟快速發展,人們逐漸重視金錢,因此,錢財在婚姻中佔據越來越重要的地位,婚姻中拜金主義盛行。婚姻嫁娶逐漸變得奢侈,許多男家付不起聘禮,女家給不起嫁妝,並給社會造成極大的影響。許多家庭因給不起嫁妝而選擇極端的方式——溺女,在明代江南地區,溺女現象頻繁,福建、湖廣、江西等地區溺女成風,如《湖廣縣誌》載“婚禮納彩……尤重妝奩,故有一女方嫁而家產蕩然,致使貧窮之家,或溺女不舉,或女老不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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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種情況下,溺女的問題就可以透過招贅婚的方法來緩解。 思想方面。明代中後期,在商品經濟的衝擊下,封建思想和倫理思想受到極大的衝撞,人們的思想觀念逐漸開始發生變化,人們開始追求婚姻自由,傳統的倫理觀念逐漸被淡化,贅婚也逐步被人們所接受。另外,受貞節觀念的影響,大量女子在喪夫之後選擇守寡,這樣更增加了男性娶妻的難度,因此,一些家庭貧困的女子也能招到贅婿。

社會方面。一方面,一些富裕家族溺愛女兒,不願女兒出嫁。另一方面,由於傳統封建倫理思想根深蒂固,男尊女卑和重男輕女的觀念深深存在於人們的心中,從而造成男女比例失調,男多女少。再加上拜金主義和婚姻論財風氣造成的溺女現象,對男女比例也產生了一定的影響。 民族融合方面。明代之前的朝代——元朝,一個邊境少數民族——蒙古族政權統治的朝代,在其統治時期帶來了蒙古族的文化和風俗習慣,加速了各民族之間的融合。

明代時期,政府實行的土司制度、分而治之政策和改土歸流制度也增進了民族間的融合。民族大融合有利於各民族之間經濟、政治、文化、思想、民俗等各方面的交流。少數民族的婚俗與漢族的婚俗進行一定的碰撞和融合,進而使得漢族更加容易接受少數民族地區較為普遍的招贅婚、掠奪婚、收繼婚等。

贅婚歷史傳統傳承方面。贅婚經歷了長時間的發展變化,沒有因為朝代的更迭而終止,也沒有因為時代的發展而中斷,它始終隨著社會的發展而改變。另外,每個朝代的婚俗也不可避免地受到前代婚俗的影響,明代贅婚也繼承了元代贅婚的某些方面,並持續發展。

主觀原因

婚的主觀原因主要從男子為什麼入贅和女子為什麼招贅兩個層面進行分析和研究。

男子入贅原因:首先,男方子多家貧是每個時代贅婚產生的根本原因和普遍原因,一般男方家庭有能力娶妻的,很少會選擇入贅女家。如:《明史》載“王叔承,字承父,吳江人。少孤。治經生業,以好古謝去。貧,贅婦家,為婦翁所逐,不予一錢,乃攜婦歸奉母,貧益甚”。明代的判案集《蕭曹遺筆》卷二《告主佔妻》記載:六合縣某人,身貧無配,贅豪黨俊九使婢為妻。

議工三年,準作彩禮,婚帖存證,今身工滿求。包括後文引用婚書中的胡天得、程祜一、汪有壽等都是因為家貧入贅。其次,還有一部分男子是為了貪圖女方家族的財產或藉助女方家族的勢力發展自己的仕途而自願入贅。除了以上這些,還有一些其它原因,如男子為了本家族勢力的發展、為了女方的美貌、父母雙亡為了尋求安定的生活、男子喪偶無力再娶等某些原因從而入贅。

如:《休寧範氏族譜》載範氏家族為了擴充套件本家族的勢力,族內男子多次入贅權貴富豪之家。 女子招贅原因:女方招贅大部分是因為家中無子,需要招贅男子來延續宗族的香火。還有一些家庭是為了增加勞動力、養老送終、管理家業,或父母溺愛女兒不願其出嫁,或家中兒子太小等原因招贅入家,《大明會典》載:“有先因子幼而招婿、今子長成而婿歸宗另爨者”;還有一些女方家族是因為看重男子的才華等,也會選擇招贅。

明朝的贅婚是怎麼回事?明朝是怎麼對待後宮的女人的?明代的贅婚?

寡婦招贅多是因為前夫去世後需要撫養前夫與自己的孩子或照看前夫之父母等,從而招接腳伕。還有一種是招夫養夫的行為,多因丈夫年老、殘疾、痴傻或其它方面不能勞動的家庭,會選擇招夫來補充勞動力,減輕家庭的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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