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英美法系的角度來看, 劉靜堯vs.劉強東案的結局, 劉強東凶多吉少矣!(有關僱主替代賠償責任,我個人已經在前些篇文章中,論述過了,有興趣的朋友可以翻一翻、看一看)第二點:美國是判例法系國家,判例在法律和生活中具有“強力”的作用...Read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