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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動碧道建設,廣州各級河長有了新的工作安排

文/羊城晚報全媒體記者 梁懌韜 通訊員 趙雪峰

廣州各級河長們又有新的工作要做了。11月28日,羊城晚報全媒體記者從廣州市河長辦獲悉,該辦已印發《廣州市河長引領推動碧道建設工作指引(試行)》(以下簡稱《指引》)。根據《指引》,廣州各級河長除了巡河,還需要參與並推動轄區內的碧道建設。

《指引》要求,市級河(湖)長原則上每季度現場巡查責任河湖一次以上,半年聽取一次碧道工作彙報。

在推動碧道建設方面:市級河(湖)長應負責稽核流域內骨幹碧道共建方案、特色營造方案等;協調國家、省級單位配合碧道建設、管護工作,並協調相關市職能部門參與碧道建設;監督廣州市相關職能部門和下級河(湖)長正確履職,審定廣州市河長辦、區級河長提交的考核或問責建議;推動國土空間規劃指導碧道規劃、水系規劃的編制實施,在城市更新、地塊開發、核發規劃許可等工作中落實空間管控要求,滿足碧道建設需要;在相關建設方案中同步配建碧道設施;探索構建政府主導、分級負責、社會參與的碧道建設管理、監測評估等資金籌措機制。

推動碧道建設,廣州各級河長有了新的工作安排

廣州市海珠區閱江路碧道(羊城晚報全媒體記者 梁懌韜 攝)

區級河(湖)長應每月現場巡查責任河湖一次以上,或聽取一次碧道工作彙報,發生水質、安全等事件時,應增加頻次;每半年參加清漂(或常態化洗河)活動一次,向碧道專案對應的市級河(湖)長彙報工作一次。

區級河(湖)長負責的工作還包括:明確轄區年度碧道建設任務的責任主體,審定年度碧道專案建設計劃,並監督實施。審定區碧道特色建設方案、共建方案;監督碧道建設方案落實省、市、區碧道建設規劃要求;明確碧道共建方案中區財政、政策等支援力度;調動整合區內生態、文化、景觀、產業、遊憩資源,打造宜居宜業宜遊的高品質水岸空間;召集廣州市相關職能部門指導碧道建設,協調解決職責範圍內碧道設施的建設、審批、移交、維護等問題;理順區相關職能部門職能分工,督促牽頭部門建立工作協調聯動機制,動員相關單位共同參與碧道建設、管理工作;確保區國土空間規劃指導碧道規劃、水系規劃的編制實施;協調與碧道同步實施的建設方案,統籌推進碧道設施建設;指導未透過評估的碧道專案制訂補短板方案,確保達到碧道要求。監督區相關職能部門和下級河(湖)長正確履職,批准區河長辦提交的問責意見。

除此以外,《指引》還要求區級河(湖)長每年結合碧道建設任務指導開展特色營造工作,

包括且不限於:因地制宜建設一個驛站、一個生態修復點、一個宣傳點、一個碧道公園、一個親水設施、1公里共建碧道的建設或升級改造;監督轄區碧道管護工作開展;按照市民對美好水生活的要求,逐步提升碧道服務能力,配置必要的服務、救援、宣傳設施;落實碧道設施管理責任人和經費,算清流域水賬、完善洪澇風險圖、制定超標準洪水防禦預案,監督相關應急預案編制與實施;監督碧道設施保護及相關執法工作開展。

對於鎮(街)級河(湖)長,《指引》要求其應協助區級河(湖)長完成碧道建設、管理任務。每月巡查責任河湖一次以上,及時上報發現的問題,發生水質、安全等事件時,應增加頻次;與上下游同級河(湖)長及相鄰網格長確認巡查範圍,確保巡查無死角;每季度組織清漂(或常態化洗河)活動一次;每月向區級河(湖)長報告碧道相關工作。

鎮(街)級河(湖)長具體工作還包括:協助建設單位編制轄區碧道建設方案,挖掘轄區內水文化、水生態、水經濟資源,對接濱水地區單位和居民需求,提出與碧道同步建設的事項,並推動濱水經濟帶建設任務實施;協助建設單位解決碧道建設用地、文明施工、交通疏解、擾民糾紛調解等問題;組織拆除影響碧道建設、使用的違法建(構)築物,整治汙染源和排汙口。協助開展生態緩衝帶劃定和建設;組織相關應急保障能力建設,制定應急預案並定期組織演練;組織志願者參與碧道管理;對移交鎮(街)管養的碧道設施,明確責任人和經費,確保服務功能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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