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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ventors@Google|創新,是我們的宿命

nventors@Google|創新,是我們的宿命

近日,谷歌在其舉辦的“Inventors@Google”活動上,集中性地介紹了他們在目前基於AI技術所取得的研究成果,並展示了這些研究成果轉變為創新型技術產品之後,如何在生活中得到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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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TechWeb

這些創新型技術產品,包括了:①支援48種語言的、更快速的、更準確的實時谷歌翻譯;②能夠幫助語言障礙人士更好地與他人或者機器交流的Project Relate;③能夠在乳房X光檢查中,透過AI技術提高癌細胞判別準確度,同時減少醫務人員工作量的Google健康;④使用了機器學習技術打造的、已經覆蓋了3。6億人口的洪水預報系統Google Flood Hub;⑤可以將使用者拍攝的寵物照片與全世界藝術作品進行相似度匹配的趣味功能Pet Portraits。此外,現場的觀眾還在Google 量子AI的首席工程師Erik Lucero的帶領下虛擬瀏覽了Google量子AI實驗室,並瞭解到了Google在量子計算領域的最新進展以及一些重要洞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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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Google官方

透過這次“Inventors@Google”,Google不僅展示了其作為全球科技巨頭的技術底蘊和創新精神,也展示了技術在應用過程中對於多數人和少數人的關懷。

創新,是我們的宿命

創新精神是刻在Google的骨子裡的。

2019年5月7日至9日,Google舉辦了“I/O”開發者大會。

在為期3天的釋出者大會上,Google一口氣釋出了100個創新產品。

Google的創新產品不僅數量多,而且具有很強的超前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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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維基百科

Google無人汽車正在Google的總部附近測試

2009年,Google就正式宣佈啟動了他們的“自動駕駛”專案。2012年4月1日,Google宣佈其研製出了一輛使用了無人駕駛技術的賽車。同年5月8日,Google的無人駕駛汽車便獲得了由機動車輛管理局(Department of Motor Vehicles)頒發的合法車牌,正式上路了。

在科技領域,唯有創新才能引領未來,從趨勢來看,“創新”的重要性正在日益彰顯。放眼全球,隨著網際網路經濟的進一步成熟,靠資本跑馬圈地、以軟實力稱霸的時代似乎漸漸落下帷幕。未來,唯有把創新當作信仰,才能一路披荊斬棘。

閃馬智慧也同樣走在創新的路上。2021年4月,閃馬智慧在品牌日活動上宣佈了智慧城市創新院的成立。智慧城市創新院旨在深入研究社會現象,肩負更多社會責任,培養更多的科技人才。10月,閃馬智慧攜手浙江大學上海高等研究院成立的城市空間智慧管理聯合創新中心正式簽約揭牌。

創新的結構,自然會誕生創新的產品。在產品方面,閃馬智慧的VisionMind影片智慧分析平臺和ATOM深度學習平臺目前已經積累並實現了300+影片流演算法及時空資料演算法,對於城市交通系統實現了較好的支援效果,而在未來,閃馬智慧也將利用自己的技術優勢拓展更多的可能性。

創新的閉環

2010年10月10日,Google的自動駕駛技術獲得了《紐約時報》的報道,從某種角度來說,目前我們所經歷的這一輪人工智慧的熱潮的起點正是Google自動駕駛汽車的誕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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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紐約時報》

裝配了Google自動駕駛裝置的汽車

在此後的一段時間裡,Google的自動駕駛汽車一直在持續地“跑圖”,積累行駛資料,Google也藉此申請和獲得了多項相關專利。但直到2017年11月,Google的自動駕駛汽車才正式開始在鳳凰城進行有限度的載客,而若想體驗Google的自駕車服務則還要再等一年。如此緩慢的商業化程序,無疑為Google自動駕駛汽車的未來埋下了伏筆。

以今天的眼光來看,在自動駕駛領域獨領風騷的無疑是在埃隆·馬斯克領導下的特斯拉,Google的自動駕駛似乎已經居於次位。究其原因,這或許是二者的發展道路不同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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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維基百科

自動駕駛五等級分類系統

2016年,美國國家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NHTSA)提出了自動駕駛五等級分類系統,將自動駕駛技術依據智慧化程度的不同劃分為5個等級。該分類系統也是目前主流使用的自動駕駛技術分類模式。

在探索自動駕駛的過程中,Google更加“醉心”於技術,其研究方向始終面向的是L4級別的自動駕駛汽車,也正因如此,Google的自動駕駛汽車在商業化的道路上一波三折,而特斯拉,乃至當下主流的新能源車廠所生產的自動駕駛汽車,在自動駕駛技術上,大部分還停留在L2或L3的階段。但正是這種“低階”的技術,讓更多的人有機會去接觸和體驗,也讓汽車生產商在商業(和火箭發射)上取得了成功。

毫無疑問,Google和特斯拉都是偉大的公司,他們在自動駕駛領域的參差,更多的是主動選擇的結果。假以時日,Google攜更加成熟的自動駕駛技術殺回賽道,城頭變幻大王旗也未可知。

快比慢好

在Google的十大價值觀中,有一條是說:

“快比慢好”。

這句話本身是在講,對於一個搜尋引擎而言,如何提高產品的執行速度,讓使用者更快、更簡單、更直接地獲得想要的結果,是“好”的。

但若我們嘗試著將這句話平移至其他領域,不難發現,它具有一定的普適性。如上文所述,Google在自動駕駛領域的“遭遇”,不僅是對“快比慢好”的正確性的印證,而且還具有一定的延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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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一個產品,從研製開發、應用落地,再到運營銷售,在技術安全、科技向善的前提下,“整體的快”,要好過“區域性的快”,同時,“快”永遠“比慢好”。

在閃馬智慧11月的“All-Hands”全員大會上,閃馬智慧創始人兼CEO彭垚也面向全體閃馬人分享了他的觀點。他認為,只有品牌與營銷、交付與服務、產品與開發,三方面密切地配合,緊緊擰成一股繩,才能更好地激發自己的能量,去為更大的系統賦能。

在當前市場的競爭格局下,我們不僅要更快速地向前奔跑,也要強調團結,攜手並肩地向前奔跑,而在奔跑的過程中,也不能忘記創新的重要性,不能丟下思考的習慣,這便是閃馬智慧一直在強調的“Move Fast,Live Conscious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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