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 託 人】
何
*
(原告)
【審理程式】
一審
【代理結果】
成功追回
45000
元借款
一、
基本案情
2017
年
10
月
11
日,被告陳
*
生以做生意週轉為由向原告
何
*
借款
50000
元,為此被告向原告出具《借條》,約定被告提供名下現代小汽車作為抵押,借款於
2018
年
5
月
30
日前全部還清。原告透過微信及銀行轉賬的方式向被告支付
50000
元借款。
2018
年
4
月
15
日,被告透過微信向原告還款
5000
元。借款到期後,原告多次催促被告歸還剩餘借款,但被告一直不予歸還。遂原告
何
*
委託我所代理案件,追回借款。
(文中所用均為化名)
二、
代理過程
我所接受當事人委託後,指派律師進行案件辦理。為了順利經辦案律師與當事人瞭解案情後,制定辦案思路和方案。向對方發律師函、起草起訴狀、法律文書,整理證據清單,收集證據材料,到法院立案。開庭前辦案律師準備好庭審方案及材料,在庭審上據理力爭。
最終,法院支援我方訴請,判決被告返還借款本金
45000
元及利息。
當事人對此十分滿意。
佛山市南海區人民法院作出如下判決:
被告陳
*
生應於本判決發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內歸還借款本金
45000
元,並支付以
45000
元為本金從
2018
年
6
月
1
日起至實際清償之日止按照年利率
6%
計算的利息予原告
何
*
,息隨本清。
三、
爭議焦點
1
、雙方之間是否存在借貸關係?
2
、借款金額是多少?
四、律師點評
借方借款時需要防範風險,儲存好借條、銀行流水等借款證據,留下對方的身份資訊,以便能追回款項。如對方拒不還款,及時委託律師啟動法律程式,維護自身利益。同時,律師建議做好財產保全工作也是促成調解的重要手段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