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柚子
圖/源自網路
愛一個人,就是愛這個人的全部,不管她過去經歷了什麼,遇到了什麼人,這都是她生命裡難以抹去的一部分。你既然愛她,就要連同這些過去一同接受,否則也就算不上是真愛。
可是生活中有很多人,總是過不去心裡的那道坎兒,無法說服自己,繼續和對方交往下去。
過去的那些事,就像紮在心裡的一根刺,既拔不出來,也融入不進去,每每碰到就會隱隱作痛許久。這種精神上的折磨,讓人無比崩潰。
為了終止這種痛苦,很多人會選擇及時止損,即便再愛一個人,也不會繼續這份緣分,而是找一個合適的機會,和對方好聚好散。
其實,這樣的愛根本不是愛,相比於愛對方你更愛的人是自己。
所謂真愛,並不是一時興起,而是看透了對方依然不離不棄。不管她過去經歷了什麼,不管她有著什麼樣的缺點和不足,都會全盤接受。因為你知道,你愛她只是因為她是她,而不是自己追求的所謂完美。
只可惜,這樣的愛又有多少人呢?大多數人以為自己愛一個人,不過是自私自利地謀取一己私利罷了。
一旦對方身上存在著自己無法接受的地方,就會斷絕往來,無論曾經多麼相愛。
一:結婚前發現跟對方不合適,及時止損還是將錯就錯?
熱搜上有一個話題是:如果臨近結婚發現跟對方並不合適,你會選擇及時止損
的
退婚,還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湊合著過下去?
大多數人選擇的是退婚,他們覺得難堪一時,總好過委屈一世。
但也有人選擇將錯就錯,湊合著過,他們覺得跟誰結婚最終都會後悔的,在這個世界上,本就不存在百分百完美的愛人。
話雖如此,還是有很多人無法將就,一旦在婚前發現對方並非良人,或者對方身上存在著自己無法接受的地方,寧願被親戚朋友笑話,也要堅決退婚。
我朋友的表哥便是一個典型的例子,他跟前女友在一起兩年多了,從戀愛到商談婚事,每一步進行得都很順利。
他的父母對於這位準兒媳也十分滿意,不僅裝修好了新房,還給了女方三十萬的彩禮。
但是沒想到,親戚
朋友全
都通知到位了,婚禮也準備得差不多了,卻突然打聽到女方的一件私事,而後一切終止。
原來,朋友的表哥偶然得知,前女友曾經有過一段長達五年的戀愛,從十八歲到二十三歲,而且兩人早早就同居過了。
這件事,前女友從來沒有跟他提過,他覺得自己被欺騙了,無論如何不能接受,並把這件事告訴了自己的父母。父母得知後也很氣憤,聲稱被女方清純的
表象欺騙了。
思來想去,他們還是決定退婚,為了不讓女方大吵大鬧,壞了他們家的名譽,母親直接說道:
“就算三十萬彩禮不要了,這個婚也得退,這樣不懂得自愛的女孩,不能進我們的家門。”
女方知道以後,整個人震驚了,沒想到在如今這樣一個開放的年代,還有人思想如此保守,女人談過一段失敗的戀愛又有什麼錯?
二:婚姻是人生大事,順利度過磨合期以前,不要輕易談
在亦舒的長篇小說《玫瑰的故事》裡,也有一個類似的情節。
男主人公和其女朋友,也是談了多年的戀愛,但他從來不知道,女朋友曾經有過一段失敗的婚姻,當他得知後,信誓旦旦地問她:
“這麼重要的事,你為什麼瞞著我?既然決定要和我過一輩子,你怎麼能一直騙我?就算你告訴我,我也會原諒你的。”
他的女朋友萬萬沒想到,他會這麼問,於是直接不客氣地回懟:
“我做了什麼事,需要你原諒?難道就因為我結過婚,然後又離了嗎?
這是我的過去,我有權不公開,你既然愛我,就愛全部的我,真實的我,這些過去何嘗不是我過去的一部分?”
最後,她失望至極,認為他對於自己的愛根本不是真愛,於是果斷選擇分開。
細品這件事,到底是誰的錯?或許誰都沒有錯,只是兩種觀念截然不同罷了,對於男生來講,他覺得有權知道女生的過去。
但對於女生來講,她覺得過去的事,自己有權不說。
觀點截然相反,矛盾也就產生了,男生覺得自己被騙了,女生卻覺得男生對自己不是真愛,兩者僵持不下,最終只能走散。
在生活中,這樣的事也從來不在少數,很多男生的思想觀念過於保守,無法接受女朋友在自己以前,愛過別的男人,談過別的戀愛。
可是你自己呢?你敢保證你這是初戀嗎?
做人不能雙重標準,如果真心愛一個人,就好好地跟對方走下去,這輩子能遇到真正喜歡且合得來的人,並不容易。
不要因為一些舊思想和舊觀念,讓自己錯過一個對的人和對的緣分,很有可能這會是你終生的遺憾。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