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當防衛,指對正在進行不法侵害行為的人,而採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
這個正當防衛的概念,看起來很簡單,但是現實的情況卻是非常複雜,僅靠概念是無法判斷的下面這個案例,就是典型的例子,案情並不複雜,但是關於到底構成什麼罪,卻爭議很大。
基本案情
孫某是個慣犯,這次來到一個建築工地踩點,準備偷點鋼筋賣錢,正在小心張望時,看到偏僻處有一個工棚門開著。
李某正在睡覺,孫某便悄悄進去,準備性侵,遭到李某激烈反抗,孫某緊緊掐住李某的脖子,導致李某昏迷。
正在脫衣服的時候,李某的丈夫張某從外面回來,看到情況,兩人扭打在一起,張某拿起家中的水果刀,直接刺向孫某面部,導致孫某鮮血直流。
孫某見狀,趕緊逃跑,邊跑邊喊,殺人啦,殺人啦,保安王某看一個人拿刀在追另一個鮮血直流的人,一時也搞不清狀況。
結果孫某逃跑時,撿起一塊磚砸向張某,張某躲閃後,順勢刺中孫某,保安眼看要出人命,就一棍子打向張某。
張某當場昏迷,幾天後搶救無效死亡,保安構成正當防衛嗎,需不需要承擔刑事責任?
案情分析
案情比較簡單,但卻涉及到正當防衛的好幾個方面,張某看到妻子正在被侵犯,這個時候屬於不法侵害正在進行,可以進行正當防衛。
而且屬於無限防衛的情況
,“對正在進行行兇、殺人、搶劫、強姦、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採取防衛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不屬於防衛過當,不負刑事責任。
也就是說,在這種情況下,張某就算是真的刺死了孫某,也是不需要負刑事責任的,張某的行為定性是沒有問題的,那麼保安的行為是否構成正當防衛呢?
在保安的眼裡,張某正在拿刀追趕孫某,眼看著就要出人命,這個時候,保安上去給了張某一棍子,這個行為在本案中,不構成正當防衛。
正當防衛,只能針對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但是張某追擊孫某的行為,不屬於不法侵害,因此保安的行為,本質上屬於假想防衛,而假想防衛不是正當防衛,依然需要負法律責任。
保安的行為,屬於過失致人死亡,保安肯定沒有追求或者放任張某死亡結果的發生,因此主觀狀態肯定不是故意。
保安的心態屬於過失,在沒有完全搞明白事情的時候,就貿然出手,而且下手的部位和力度,都比較重,才導致了張某死亡的結果。
綜合來說,本案中,保安構成過失致人死亡罪,而保安的職責,在本案中,並不能成為法定的免責事由,只能作為量刑情節予以考慮。
《丈夫追趕性侵妻子者,卻被保安一棍打死,能構成正當防衛嗎?》本文案例來源新聞報道/裁判文書,當事人系化名;本文所用圖片,來自網路搜尋,如有侵權煩請聯絡作者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