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文字中證道。——唐淚」
劉德華在《魯豫有約》中講。
自己在剛出道的幾年裡,演技還是很受肯定的。
大家也都並沒有說他有偶像包袱。
而這種說法,是自他1985年開始進軍歌壇後開始的,因為歌手要特別注意自己的形象。
有沒有道理?或許有。
但另一件事情,可能被他自己忽略了。
那就是當年無線的“雪藏”。
所有人都知道劉德華是勞模。
他也是香港影壇主角型演員中,拍片數量最大的一個。
另外還有一個數據。
如果刨除成龍和周星馳、鄭伊健這三個演員。
劉德華的商業電影在總作品數量中的佔比,也很可能是所有演員中最高的一個。
這種情況的發生,剛好就在“雪藏”風波之後。
此前七部電影,只有一部商業娛樂型別的動作電影《毀滅號地車》,其他盡皆小眾劇情片。
而令他嶄露頭角的文藝電影《投奔怒海》,則有另外一個故事。
攝影師鍾志文推薦了劉德華。
這個時候的劉德華,就已經表現出了“聰明”的本色,他覺得既然周潤發這樣的大明星都不接演,肯定其中另有緣故,於是徑直找到周潤發拍戲的地方去詢問。
周潤發則在拍戲間隙一邊吃飯一邊和他聊,聊到最後說,你看你現在什麼都沒有,我和你聊了一個小時也不知道你是誰,所以你怕什麼?
然後到了1984年,因為不肯與無線籤長約,被晾在了一邊。
慢慢入不敷出,比如他自己說「那年碰巧譚詠麟開演唱會,閒著沒事,口袋裡又沒有半毛錢,於是就上「特高」幫忙劃演唱會的票,每天向張國忠拿二百塊的車馬費。」
而這種情況,像不像失業又沒能找到下一份工作期間的年輕人?
人生其實大抵相似。
以上情況,有沒可能潛移默化影響劉德華的接片原則?
其實是真有可能的。
比如像他在《魯豫有約》裡講,自己也知道電影同質化與曝光率太高,會影響觀眾的觀影體驗,但商業嘛,是沒辦法的事情,也就是說他始終是偏商業角度考量的。
這一點特別像王晶,而王晶則是因為小時候看著自己父親王天林拍文藝電影,搞得家境窘迫,很早就下定決心一定要做賺錢的電影,這麼幾十年,他也確實一直都在這麼幹,哪怕拍到口碑撞牆,都絕不回頭。
拿同為天王的其他三人來講,黎明從小家境優渥,郭富城是家裡最小的孩子,也很晚熟,只有張學友從小家境就糟糕,所以他在早期也有一個瘋狂接戲的階段。
而以1986年的王晶電影《魔翡翠》為標誌。
劉德華這架商業戰車開始狂奔。
從1986年到1995年的十年裡,他接拍了75部電影,少數客串。
這是一個極為可怕的數量,冠絕同時代的所有人。
而這其中只有大約六部電影,可以勉強歸入小眾文藝型別。
大部分都是比如王晶的《最佳損友》、《精裝追女仔》、《至尊無上》這種搞笑、賭片型別,或者《肝膽相照》、《義膽雄心》之類的江湖片。
而他能在那個年代裡位列五大巨星,或者是影壇“四大天王”,直至今天也是香港影壇的頂流人選,這與他相對亮眼的票房表現是分不開的,所以很難講這種路線是對是錯。
但這種路線一旦開啟,就很難停下腳步。
因為經年累月的持續結果,是培養了大量型別片的觀眾,甚至包括在投資者和導演的認知裡,你就是這樣一個商業娛樂型演員。
另外一個問題是,商業票房的誘惑,沒有幾個偶像派演員能經受得住。
尤其商業娛樂電影的表演難度相比小眾文藝要低很多,拍攝週期也較短,而如果去拍小眾型別電影,一則耗時費力,二則票房大機率會較差,對演員自身的所謂“號召力”也必然有減損。
從投入和產出比去衡量,自然也很容易做出選擇。
劉德華的天賦不算超強。
但也起碼應該是中等以上的資質,其學習能力以培訓班全科優的成績結業也可印證。
而商業路線的數十年狂奔,致使其演技進步緩慢並固化較早。
在進入一零年代後,開始嘗試商業與藝術路線的平衡,但始終其重心還是在商業電影方面。
比如最近十年左右,參演電影二十六部,只有三、四部可歸類小眾文藝類。
馬踏事件後,傷愈復出拍了一部《香港地》,就馬不停蹄拍攝了《掃毒2》和《拆彈專家2》兩部到動作電影,緊接著又是兩部商業大製作的《金手指》和《危機航線》,再加上參演《流浪地球2》,以及規劃中的《七聖》等電影。
商業大片,基本上就或是劉德華職業生涯裡最後的寫照。
而不管對他是什麼態度,有一點要承認,劉德華比這個世上絕大多數人都要更加努力。
世事總是可資借鑑。
很多事情,都是“失之東隅,收之桑榆”。
也都在得失之間兜轉。
做好自己能做的,拿到自己能拿得。
也恰如劉德華橫亙娛樂圈數十年的偶像傳奇。
這麼結局,或就最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