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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輛出事故,對方負全責,但他只買了交強險,這三種辦法可以解決

發生交通事故報交警處理後,對方經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為全責,車輛出事故,對方負全責,但他只買了交強險,這三種辦法可以解決:第一:車主可與責任方透過交警進行調解協商,在事故發生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八十九條,經雙方當事人共同請求調解的,交警可以當場對損害賠償爭議進行調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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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車主可自行行使賠償請求權,根據《侵權責任法》第十八條、第十九條,《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六條、第二十五條,車主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將責任方和承保交強險的保險公司列為共同被告,讓保險公司和責任方強制賠償。第三:由保險公司行使代位追償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六十條,“因第三者對保險標的的損害而造成保險事故的,保險人自向被保險人賠償保險金之日起,在賠償金額範圍內代位行使被保險人對第三者請求賠償的權利。”

車輛出事故,對方負全責,但他只買了交強險,這三種辦法可以解決

肇事者有錢卻不願意墊付的怎麼辦?辦法還是有的,《民事訴訟法》賦予了受害人一個透過法律得以自我救濟的渠道,即——先予執行,先予執行,是指人民法院在終局判決之前,為解決權利人生活或生產經營的急需,依法裁定義務人預先履行一定數額的金錢或者財物等措施的制度,先予執行的著眼點是滿足權利人的迫切需要。比如交通事故中一方遭受嚴重的身體傷害,急需住院治療,原告無力負擔醫療費用,而與負有承擔醫療費用義務的被告不能協商解決,原告訴至人民法院,請求法院判決,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先予執行,就可以解決這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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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買了第三者責任險,第三者責任險也是賠付第三方人或物的,如果你把對方人受傷了或者您把對方的財物損害了,這個第三者責任險是可以賠付的。但是如果你想賠付自己車輛損失,就像你現在這樣自己全責的情況下自己車受損了,怎麼樣保險公司才能維修自己的車,只有你買了車損險,這個險種就可以維修自己車輛。我們再買保險,新車新手就是建議大家買:交強險、車損險、第三者責任險以及不計免賠這四個險種是最經濟划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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