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主欲在自家產權車位安裝充電樁
家住福州羅源東方星城的林先生,在今年7月初購置了一輛新能源車,為了方便充電,他打算
在自己的產權車位上安裝一個充電樁,卻不料物業方竟不配合。
林先生說,物業一直未向他說明存在怎樣的安全隱患。隨後,記者找到小區物業瞭解情況。
除此之外,
物業方面還提出需要全體業主同意才行。
當天採訪中,物業給出的理由,並不是當初告訴林先生的擔憂安全隱患。而針對物業說的這兩點理由,記者從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的《福建省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運營管理暫行辦法》查詢到,
個人在住宅小區的自有產權車位安裝充電設施的
,應在物業服務企業登記,再向區域電網經營企業提交報裝申請,
物業應當予以支援和配合。從安裝流程來看,不需要其餘業主同意。
此外,記者認為目前只是要物業蓋章,走流程,是否符合安裝條件、如何進行安裝,是下一步的事,也不該由物業把關。現場,記者也將管理辦法給專案經理檢視,但該經理仍然拒絕了林先生的需求。
隨即,物業專案經理表示拒絕接受採訪,終止了溝通。
記者也將林先生的遭遇釋出在了融媒體平臺,從《幫幫團》發起的相關投票可以看到,
支援“物業應該配合業主安裝充電樁”
的人數佔多數。
而記者也在東方星城小區周邊走訪,發現附近幾個小區已經有業主車位裝上了新能源充電樁,對於業主們的需求,
幾家物業均表示會配合辦理。
記者找到住建部門協調此事
隨後,記者將情況反映給了羅源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方副局長稱,
他們已經介入,正在跟東方星城小區物業協調此事。
方副局長告訴記者,物業只是配合,並沒有指導和執法權,是否安全,供電公會的專業人員會到現場勘察,因此他們也向東方星城物業發出了配合告知單,如果物業還是不願配合業主林先生,他們會根據《物業管理條例》進行處理。
溝通中方副局長表示,為避免再有業主安裝充電樁被物業“卡住”的情況發生,
他們接下來會給轄區內的物業企業發出告知單,普及相關規定。
方副局長表示,他們也很重視新能源充電樁安裝過程中的問題,在符合條件的情況下,也會積極協調業主安裝充電樁,解決他們的困擾。對於此事,幫幫團也將持續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