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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有的汽車前車燈太刺眼,有沒有相應《規範》?

現在有的汽車前照燈太亮,反光嚴重,導致前方司機無法正常檢視車輛後視鏡,眼睛會被強光刺痛、刺暈,對行車安全構成重大安全隱患。

有沒有相應《規範》出臺,進行約束?

為適應行業發展需要,我國自2012年開始實施《汽車用LED前照燈》強制性國家標準,其中對LED近光燈和遠光燈的配光限值提出明確要求,包括近光燈對方行車道駕駛員眼點位置照度、遠光燈照度等,與此前實施的GB 4599-2007《汽車用燈絲燈泡前照燈》(傳統鹵素燈泡)要求一致。國際上,聯合國法規UN Regulation No。112《關於批准發射不對稱遠光和/或近光並裝用燈絲燈泡和/或LED模組的機動車前照燈的統一規定》也提出有關限值要求,在相同測試電壓條件下,與我國限值要求相同。

LED光源具有壽命長、抗震性好、能耗低、結構簡單、體積小、重量輕等特點,有利於車燈佈置和多樣化設計,近年來應用越來越廣泛。

LED燈光照度等要求與傳統鹵素燈是一致的,與國際標準要求也基本相同,但在實際使用過程中可能存在駕駛員不合理使用近遠光或進行非法改裝、使用不符合規定的LED前照燈等問題。

工信部門需要繼續跟蹤標準實施情況,積極收集各方面反饋資訊,不斷完善有關標準,保障燈光使用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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