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價上漲、停車位難,什麼都不如一輛電動車實惠。我國電動腳踏車的保有量已經3。5億了,可以說很普及了,但是車好騎路不好走!
為什麼這麼說呢?汽車有交規,行人有便道,但電動車卻屢屢鑽法律空子,殊不知,正是因為有了這種想法,一旦發生交通事故,其危害也是不低的!
1、人行道上不守規矩
不管機動車是出於素質在斑馬線讓行,還是出於怕被罰款讓行,但總歸來說,很多地方的司機慢慢地養成了斑馬線上讓行行人的習慣,儘管這條路還需要走很長的時間來改善。
但你如果仔細觀察,電動腳踏車群體在斑馬線前是沒有讓行習慣的,不論是否有訊號燈,他們永遠都是直來直往,你敢走我就敢罵街和嚇唬你。
其實他們自己也忘了,你們也是肉包鐵,如果撞了行人,你們也未見得有好下場!
再者,斑馬線前不禮讓行人,承擔的經濟賠償更是一筆不小的數目,更何況很多電動腳踏車車主沒有投保保險,撞了恐怕更多的是扯皮!
除了不讓行斑馬線的行人外,很多電動腳踏車的車主過斑馬線時是騎行狀態,其實過斑馬線應該是推行,而非騎行,如果與行人發生斑馬線糾紛,吃虧的還是自己。
2、逆行
電動車的另一個讓人詬病的問題就是逆行,這與騎腳踏車時養成的毛病是一樣的,只是腳踏車車速慢,而電動車車速快,出了問題也就更嚴重一些。
3、人行便道騎行
本來就是違規的事情,但很多車主不僅騎行在人行便道上,還可能會對行走的人按喇叭催促,這種行為就真的不可取了,非常容易引起不必要的糾紛。
4、長時間佔用機動車道
如果說機動車違停導致你借用機動車道還能理解,但某些電動車的車主為了騎得快些,長時間佔用機動車道騎行。
這不僅是違反交規,還給自己增加交通事故的風險。
總結:除了以上四條駕駛陋習外,騎車時儘量佩戴安全頭盔,切勿玩手機,保證自己的騎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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