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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離婚後拒絕支付前妻賠償,三十年後房子拆遷損失百萬

我們都會秉承老一輩人們留下來的傳統,每逢有紅白喜事的時候都要

操辦起來

,尤其是在農村,場面一定要大,人氣也要足夠旺,這其實也是一種

認祖歸宗

的表現形式。

男子離婚後拒絕支付前妻賠償,三十年後房子拆遷損失百萬

不敢聲張的死訊

今天的故事發生在江蘇省宜興市,這裡有一個叫

陳國連

的老人,幾年前他的妻子

萬珍

因病過世了,想想妻子生前的諸多操勞與不易,當時的陳國連覺得妻子的殯葬儀式

不應該潦草

但是很奇怪,這家人非但沒有按照習俗請親朋好友相聚,反而還

極力地遮掩

,似乎對萬珍離世的訊息絲毫

不敢聲張

。家裡除了失去親人的傷感,更有一種提心吊膽的緊張氣氛,似乎隨著萬珍的離世,災難馬上就要降臨。

原來這家人不敢張揚萬珍亡故的訊息確實

事出有因

,他們是在躲著某些人,可是最終還是沒能躲過,一場

兇險的噩夢

還是來了。

男子離婚後拒絕支付前妻賠償,三十年後房子拆遷損失百萬

據陳國連講,他們現在最怕的兩個人不是別人,

正是萬珍的兩個親生女兒。

陳國連回憶說妻子萬珍彌留之際還專門拉著他的手不停地叮囑,說萬一哪天要是自己走了,千萬

不能告訴

兩個女兒,一點訊息都

不能透露

,不然的話必定會有大禍臨頭。

要說這裡頭的事確實

大有文章

,想要弄清楚所有的來龍去脈還得從

三十多年前

說起。那個時候的萬珍還很年輕,懷著對婚姻的美好憧憬就結了婚,但是當時的物件不是陳國連,而是另外一個叫

王國榮

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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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年前的往事

婚後萬珍和王國榮育有兩個女兒,也就是現在那兩個叫人提心吊膽的女兒。當時萬珍和王國榮夫妻倆日子過得倒還可以,還蓋了一幢

五層的小樓

,不過人前風光不一定背後也一樣和睦,夫妻倆之間有一個

不能說的秘密

本來夫妻間鬧矛盾就是牙齒碰了嘴唇,也不是一件了不得的大事,可是萬珍的孃家人卻說王國榮有

家暴的行為

,而且不算是小打小鬧,搞不好是要出人命的。

所以日子過到這個份上對萬珍來說每一天都是煎熬,夫妻情分也就

不復存在

了,為了解脫同時也為了保護自己,萬珍就決定和王國榮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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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在1990年,萬珍和王國榮去法院申請了離婚,當時法院批准離婚,對雙方的財產和兩個女兒的撫養權也

進行了分割

大女兒跟母親,小女兒跟父親,至於那棟五層小樓判給了王國榮所有,而王國榮則要拿出房屋評估價值的一半,也就是說要拿出

一筆現金

給萬珍作為補償,這就相當於平均分割。

當時法院評估了那棟房子的價格,然後確定了一半的補償金額。1990年的時候房子很便宜,最後法院判決王國榮補償給萬珍

一萬七千塊錢

,萬珍也沒有任何異議就和王國榮簽字離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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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以要回的補償款

但是樹欲靜而風不止,誰能想到最後王國榮竟然

耍起了賴皮

,明明在法院答應給萬珍錢作為房屋的分割補償,可結果他卻

拖著不給

就這一萬七千塊錢拖了整整十年,要知道從1990年往後推十年房價不知飛漲了多少,當年用這一萬七千塊錢萬珍還可以安家,十年過後就算給了這筆錢對萬珍來說也是

杯水車薪

當然這十年裡萬珍也不可能接受這種事,她也豁出去了,不給錢就繼續住著

不搬出去

。就這樣一個不給錢,一個不肯搬,雙方

僵持不下

,這個問題始終沒有得到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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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期間雖說萬珍和王國榮之間有筆難纏的爛賬,但是因為萬珍帶著大女兒生活,畢竟這也是王國榮自己的骨肉,他也

不太好意思動粗

把母女倆趕出去,所以儘管萬珍拖得越久吃虧越大,但多少還算有個容身之所,暫時過了一段安生日子。

說是安生,但其中的辛酸

不難想象

,一個女人帶著女兒討生活,揹負著生活的沉重壓力,同時在情感冰川中一個人獨行,連個說知心話的人都沒有,萬珍的境遇很

讓人同情

後來發生了變化,村裡有好心人給萬珍介紹了陳國連,就這樣兩個人

走到了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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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添新矛盾

陳國連是個憨厚踏實的熱心腸,對萬珍體貼入微,萬珍的生活裡終於也算迎來了

一縷陽光

。兩個人結婚之後萬珍並沒有搬走,相反還讓陳國連住進了這棟小樓裡,做起了

上門女婿

可想而知這個舉動勢必會引起一場新的風波,萬珍剛開始沒幾天的陽光生活很快就

戛然而止

了。老陳前腳搬進了屋子,緊接著就有人來生事端了。

王國榮心想萬珍再婚總算能搬出去了,他也就能省下那筆補償款還能獨佔房子,可沒想到最後

如意算盤落空

,對方不但沒有搬走還住進來一個不相干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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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下可把王國榮氣得血脈噴張,之前礙於女兒的情分不好意思動粗,現在隨著老陳的入住,王國榮

徹底憤怒

了,幾次三番地來挑釁鬧事。

原先老房的矛盾就沒化解,現在老陳又摻和進來,事情變得

越來越複雜

,雙方的紛爭愈演愈烈。經過無數次的爭吵,房產糾紛始終沒有解決,王國榮依舊隔三差五的來鬧騰,萬珍和老陳時刻準備應對著,他們的日子

過得特別累

據老陳回憶妻子萬珍也想過要放手,可一想到王國榮賴賬還得意的嘴臉她的血液就直衝腦門,剛剛平復下來的心情

又會起波瀾

,整日都睡不好覺,後來終於引起了新的變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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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孩子的影響

人們都說成年人的世界錯綜複雜,恩怨糾葛不僅讓他們自己身心俱疲,也會直接影響著

孩子的成長

,大人數年的爭鬥也讓孩子的心裡蒙上了陰影。

萬珍和王國榮離婚之後,大女兒跟著母親一起生活,可隨著這場戰爭的持續,大女兒王雲的心態

很矛盾

,她開始變得不太愛和母親說話了。

本來老賬就沒算清,現在又多出來一個老陳,整個情況亂得像鍋粥一樣,

為了躲開

這個是非之地,大女兒王雲躲到了奶奶家。王雲的這種選擇可以理解,這種局面下成年人都快要崩潰了,更何況當時她還是個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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奶奶家那邊畢竟都是熟悉的人,就這樣王雲漸漸地和母親

生疏了

。在電話採訪當中,王雲說自己和母親的關係說不上有多好,也說不上有多不好,反正就是

很平淡

本應是一家人其樂融融,卻鬧成如今這幅局面,而且這還不止,接下來母女之間的心結

越結越深

,關於老房子的戰爭硝煙也越來越濃烈。

可笑的敗筆

雙方開始了拉鋸戰,這樣一拖又過了十年,萬珍還是沒有搬出這棟五層小樓,而就在這十年過後,一個天大的好訊息傳來了,這棟五層小樓居然

要拆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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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萬珍所在的村子趕上了拆遷,她和老陳住的那棟老房子也在拆遷範圍之內,而房屋拆遷能帶來一筆不小的利益,可是這樣的好事萬珍和老陳卻高興不起來,他們嗅到了火藥味,可能這回就不僅僅是常規的戰爭了。

那套五層小樓拆遷之後的回遷房至少不下於五套,按照現在的房價保守說也值

好幾百萬

。既然十六年前的這筆賬沒清,萬珍就

不可能承認

這是王國榮的財產,所以現在萬珍和老陳就認為拆遷帶來的利益應該是一人一半。

王國榮當年的得意手筆如今看來成了最

可笑的敗筆

,房子該怎麼補償一時間也說不清,他的心裡翻江倒海腸子都要悔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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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次王國榮發了狠,決定要把房子的問題解決掉,於是他帶著兩個女兒一塊上門,打算

全體搬回來住

老陳回憶說當時王國榮和兩個女兒可不是三個人來的,而是來了

一大幫人

,他們拉著一些生活用品強行要搬進老房子住,不知道的還以為是來尋仇的。

暫時落下帷幕

就這樣針尖對麥芒誰都不肯讓步,最後當地法院介入了,在法院的監督之下,雙方進行了一個多月的談判終於達成了

一個協議

所有房產平均分為三份,萬珍一份,兩個女兒各得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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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王國榮賴賬不地道,但這次多少

還是顧及

了兩個女兒,他相當於把自己的那份都給了女兒,於是在這場拆遷利益的鬥爭當中,

萬珍和老陳得到了兩套小戶型房子和兩個車庫,兩個女兒各分得一套大戶型房子和一個車庫。

不管怎麼說爭鬥了十多年的房產戰爭終於

落下了帷幕

,雙方都還滿意,事情算是暫時平靜了下來。

不過這也只是表面的平靜,王國榮一定會甘心嗎?拆遷帶來的鉅額利益他本有機會一個人獨佔,他的

心裡不爽

也很正常,雖然當年是自己作孽,但是吃了這麼大虧他又怎麼會善罷甘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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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怨再起

就這樣第三輪戰爭

還是爆發了

,引起這次戰爭的導火索就是萬珍的去世。萬珍的突然離世讓老陳和她的孃家人都很悲痛,老陳說萬珍在彌留之際就留下一句話讓他們

不要發喪

,更別叫王國榮和兩個女兒知道這件事,不然的話肯定要有新的災難發生。

萬珍的心裡很清楚,一旦自己過世,兩個女兒肯定又要來爭房子,她們關係再不好也有血緣,再加上王國榮的挑唆,這場遺產之爭肯定

不會避免

。所以萬珍死後她的家人就遵照她生前的叮囑,對她的死訊

秘而不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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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事實卻

沒能如願

,怕什麼就來什麼,兩個女兒還是知道了母親的離世。暫時平復的恩怨重新突現,剛剛才平息的戰火又再次燎原。

第一輪的戰爭衝突是大女兒王雲給老陳寫的一封信,在信裡王雲明確表示讓老陳在一個禮拜之內

搬出去!

要知道萬珍死後老陳作為丈夫也是擁有繼承權的,就算女兒要繼承母親的遺產也不能全部霸佔,這樣的要求著實讓老陳

接受不了

,老陳決定要捍衛自己的權利,特別是他堅信王雲的背後一定有王國榮的身影,這就讓他更

咽不下這口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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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人質疑的婚姻關係

按理說老陳是萬珍的丈夫,兩個女兒的要求看上去

並不合理

,可是沒想到就是這麼一個誰都認為如此這般的問題,偏偏就非常戲劇化的起了爭議。

萬珍的兩個女兒理直氣壯地說她們敢提這個要求,就是因為陳國連

從來都不是

母親的合法丈夫。老陳後來一想才反應過來,原來當初他和萬珍結婚的時候遵照的是舊時農村的習俗,只是擺了幾桌酒席,

他們並沒有去民政局登記領證。

其實這種情況在早前的農村很常見,很多人都是這樣一輩子過來的,如果沒事還好,一旦出事

麻煩就大了

。萬珍的兩個女兒如今以此為由要求老陳搬出去,並且馬上就把老陳

告上了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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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場官司的審理過程也是跌宕起伏,在如此強大的攻勢之下,老陳的

反擊戰

也打響了。老陳說他和妻子確實沒有領過結婚證,但是他們絕不是同居關係那麼簡單。

在法律上有種說法叫做

事實婚姻

,專門針對他們這種時代久遠沒領證但確實以夫妻名義生活的兩口子,這也是

受法律保護的

可老陳此言一出,萬珍的兩個女兒當即反駁,因為根據《婚姻法》規定,

1994年之前走到一起沒領證才能承認是事實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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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係認定的關鍵因素

原來萬珍的女兒做過調查,她們考證出當年陳國連和母親擺酒請客的那年正好是

1995年

,比法律規定的晚了一年,所以老陳從來都不是母親的合法丈夫,他也

沒有繼承權

老陳仔細回想了一下,卻說自己和萬珍結婚是在1993年,這個問題也成了雙方的爭論焦點,也就是說事實婚姻關係的認定成為了

關鍵因素

,法律講究的是事實,“法”的無情也在於此。

眼下的情形是法官要求老陳拿出1993年結婚的證據,不然的話一切都是空談,兩個女兒得意洋洋似乎穩操勝券,然而就在此時局勢卻發生了變化,老陳還真

找到了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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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陳說他和萬珍的確是1993年元旦結的婚,因為當時辦了幾桌酒席,村裡來

參加的人

都可以證明。2011年5月,江蘇宜興市人民法院對證言和證據進行了稽核,當地村委會向法庭出示了一份雙方在1993年辦酒席的證明,在上面簽過字的媒人也

到庭作了證

最終法庭認為老陳和萬珍為事實婚姻關係,老陳有權利繼承萬珍的財產,萬珍的兩個女兒以及萬珍的母親均享有繼承權利。

這下陳國連起碼不必擔心會被趕出去了,而這個時候萬珍的老母親實在也

坐不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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孃家人的指責

萬珍的母親說她願意把自己那份給老陳這位女婿,以回報老陳這麼多年來對她家的付出。而反過來老人卻

憤慨地指責

兩個外孫女實在是不孝,法院應該剝奪她們的繼承權。

老人家聲淚俱下,痛斥兩個外孫女的不孝行為,親戚們也都幫著老人說話,他們都證實這麼多年來兩個外孫女從來就

沒有盡過孝道

,就連萬珍病重的時候也沒有過來看望過,每次只有爭房子的時候才會出現。

古人都說“羊羔知跪乳,寒鴉知反哺”,莎士比亞也說過“醜惡的海怪也比不上忘恩的兒女那樣可怕”,親戚都認為兩個女兒不盡義務就

沒有權利

繼承母親的房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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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認為萬珍的兩個女兒雖然未盡贍養義務,但

不屬於

我們國家繼承法規定的喪失繼承權的情形,只是在享受繼承權的時候

應當少分

所以最終判決兩個女兒對萬珍所有的房子各享有20%的份額,老陳則享有剩下60%的份額。

恩恩怨怨二十年,把房產糾紛

演成了鬧劇

,一切衝突都是當初前夫王國榮賴賬種下的因,而之後無數次的衝突和戰爭也都是由他挑起,甚至萬珍臨死之前都在害怕,想隱瞞自己的死訊,可就算這樣兩個女兒還是

奪走了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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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人們的法律意識

都提高了

,遇到財產糾紛都知道用

法律武器

維護自己的權益,這本來是好事,但是法律是道德的底線,它判定的是

最低限度

的善惡是非。

在最後的判決中也能夠看到這種“法”的精神,在這個最低的標準之上都是合理的,

但如果一個人做事永遠參考法律底線的標準,甚至利用法律打自己的小算盤,那大概只能獲得“雖然懂法,但是缺德”的評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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