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都會秉承老一輩人們留下來的傳統,每逢有紅白喜事的時候都要
操辦起來
,尤其是在農村,場面一定要大,人氣也要足夠旺,這其實也是一種
認祖歸宗
的表現形式。
不敢聲張的死訊
今天的故事發生在江蘇省宜興市,這裡有一個叫
陳國連
的老人,幾年前他的妻子
萬珍
因病過世了,想想妻子生前的諸多操勞與不易,當時的陳國連覺得妻子的殯葬儀式
不應該潦草
。
但是很奇怪,這家人非但沒有按照習俗請親朋好友相聚,反而還
極力地遮掩
,似乎對萬珍離世的訊息絲毫
不敢聲張
。家裡除了失去親人的傷感,更有一種提心吊膽的緊張氣氛,似乎隨著萬珍的離世,災難馬上就要降臨。
原來這家人不敢張揚萬珍亡故的訊息確實
事出有因
,他們是在躲著某些人,可是最終還是沒能躲過,一場
兇險的噩夢
還是來了。
據陳國連講,他們現在最怕的兩個人不是別人,
正是萬珍的兩個親生女兒。
陳國連回憶說妻子萬珍彌留之際還專門拉著他的手不停地叮囑,說萬一哪天要是自己走了,千萬
不能告訴
兩個女兒,一點訊息都
不能透露
,不然的話必定會有大禍臨頭。
要說這裡頭的事確實
大有文章
,想要弄清楚所有的來龍去脈還得從
三十多年前
說起。那個時候的萬珍還很年輕,懷著對婚姻的美好憧憬就結了婚,但是當時的物件不是陳國連,而是另外一個叫
王國榮
的男人。
三十年前的往事
婚後萬珍和王國榮育有兩個女兒,也就是現在那兩個叫人提心吊膽的女兒。當時萬珍和王國榮夫妻倆日子過得倒還可以,還蓋了一幢
五層的小樓
,不過人前風光不一定背後也一樣和睦,夫妻倆之間有一個
不能說的秘密
。
本來夫妻間鬧矛盾就是牙齒碰了嘴唇,也不是一件了不得的大事,可是萬珍的孃家人卻說王國榮有
家暴的行為
,而且不算是小打小鬧,搞不好是要出人命的。
所以日子過到這個份上對萬珍來說每一天都是煎熬,夫妻情分也就
不復存在
了,為了解脫同時也為了保護自己,萬珍就決定和王國榮離婚。
那是在1990年,萬珍和王國榮去法院申請了離婚,當時法院批准離婚,對雙方的財產和兩個女兒的撫養權也
進行了分割
。
大女兒跟母親,小女兒跟父親,至於那棟五層小樓判給了王國榮所有,而王國榮則要拿出房屋評估價值的一半,也就是說要拿出
一筆現金
給萬珍作為補償,這就相當於平均分割。
當時法院評估了那棟房子的價格,然後確定了一半的補償金額。1990年的時候房子很便宜,最後法院判決王國榮補償給萬珍
一萬七千塊錢
,萬珍也沒有任何異議就和王國榮簽字離婚了。
難以要回的補償款
但是樹欲靜而風不止,誰能想到最後王國榮竟然
耍起了賴皮
,明明在法院答應給萬珍錢作為房屋的分割補償,可結果他卻
拖著不給
。
就這一萬七千塊錢拖了整整十年,要知道從1990年往後推十年房價不知飛漲了多少,當年用這一萬七千塊錢萬珍還可以安家,十年過後就算給了這筆錢對萬珍來說也是
杯水車薪
。
當然這十年裡萬珍也不可能接受這種事,她也豁出去了,不給錢就繼續住著
不搬出去
。就這樣一個不給錢,一個不肯搬,雙方
僵持不下
,這個問題始終沒有得到解決。
在這期間雖說萬珍和王國榮之間有筆難纏的爛賬,但是因為萬珍帶著大女兒生活,畢竟這也是王國榮自己的骨肉,他也
不太好意思動粗
把母女倆趕出去,所以儘管萬珍拖得越久吃虧越大,但多少還算有個容身之所,暫時過了一段安生日子。
說是安生,但其中的辛酸
不難想象
,一個女人帶著女兒討生活,揹負著生活的沉重壓力,同時在情感冰川中一個人獨行,連個說知心話的人都沒有,萬珍的境遇很
讓人同情
。
後來發生了變化,村裡有好心人給萬珍介紹了陳國連,就這樣兩個人
走到了一起
。
再添新矛盾
陳國連是個憨厚踏實的熱心腸,對萬珍體貼入微,萬珍的生活裡終於也算迎來了
一縷陽光
。兩個人結婚之後萬珍並沒有搬走,相反還讓陳國連住進了這棟小樓裡,做起了
上門女婿
。
可想而知這個舉動勢必會引起一場新的風波,萬珍剛開始沒幾天的陽光生活很快就
戛然而止
了。老陳前腳搬進了屋子,緊接著就有人來生事端了。
王國榮心想萬珍再婚總算能搬出去了,他也就能省下那筆補償款還能獨佔房子,可沒想到最後
如意算盤落空
,對方不但沒有搬走還住進來一個不相干的男人。
這下可把王國榮氣得血脈噴張,之前礙於女兒的情分不好意思動粗,現在隨著老陳的入住,王國榮
徹底憤怒
了,幾次三番地來挑釁鬧事。
原先老房的矛盾就沒化解,現在老陳又摻和進來,事情變得
越來越複雜
,雙方的紛爭愈演愈烈。經過無數次的爭吵,房產糾紛始終沒有解決,王國榮依舊隔三差五的來鬧騰,萬珍和老陳時刻準備應對著,他們的日子
過得特別累
。
據老陳回憶妻子萬珍也想過要放手,可一想到王國榮賴賬還得意的嘴臉她的血液就直衝腦門,剛剛平復下來的心情
又會起波瀾
,整日都睡不好覺,後來終於引起了新的變故。
對孩子的影響
人們都說成年人的世界錯綜複雜,恩怨糾葛不僅讓他們自己身心俱疲,也會直接影響著
孩子的成長
,大人數年的爭鬥也讓孩子的心裡蒙上了陰影。
萬珍和王國榮離婚之後,大女兒跟著母親一起生活,可隨著這場戰爭的持續,大女兒王雲的心態
很矛盾
,她開始變得不太愛和母親說話了。
本來老賬就沒算清,現在又多出來一個老陳,整個情況亂得像鍋粥一樣,
為了躲開
這個是非之地,大女兒王雲躲到了奶奶家。王雲的這種選擇可以理解,這種局面下成年人都快要崩潰了,更何況當時她還是個孩子。
奶奶家那邊畢竟都是熟悉的人,就這樣王雲漸漸地和母親
生疏了
。在電話採訪當中,王雲說自己和母親的關係說不上有多好,也說不上有多不好,反正就是
很平淡
。
本應是一家人其樂融融,卻鬧成如今這幅局面,而且這還不止,接下來母女之間的心結
越結越深
,關於老房子的戰爭硝煙也越來越濃烈。
可笑的敗筆
雙方開始了拉鋸戰,這樣一拖又過了十年,萬珍還是沒有搬出這棟五層小樓,而就在這十年過後,一個天大的好訊息傳來了,這棟五層小樓居然
要拆遷了!
2006年,萬珍所在的村子趕上了拆遷,她和老陳住的那棟老房子也在拆遷範圍之內,而房屋拆遷能帶來一筆不小的利益,可是這樣的好事萬珍和老陳卻高興不起來,他們嗅到了火藥味,可能這回就不僅僅是常規的戰爭了。
那套五層小樓拆遷之後的回遷房至少不下於五套,按照現在的房價保守說也值
好幾百萬
。既然十六年前的這筆賬沒清,萬珍就
不可能承認
這是王國榮的財產,所以現在萬珍和老陳就認為拆遷帶來的利益應該是一人一半。
王國榮當年的得意手筆如今看來成了最
可笑的敗筆
,房子該怎麼補償一時間也說不清,他的心裡翻江倒海腸子都要悔青了。
這次王國榮發了狠,決定要把房子的問題解決掉,於是他帶著兩個女兒一塊上門,打算
全體搬回來住
。
老陳回憶說當時王國榮和兩個女兒可不是三個人來的,而是來了
一大幫人
,他們拉著一些生活用品強行要搬進老房子住,不知道的還以為是來尋仇的。
暫時落下帷幕
就這樣針尖對麥芒誰都不肯讓步,最後當地法院介入了,在法院的監督之下,雙方進行了一個多月的談判終於達成了
一個協議
,
所有房產平均分為三份,萬珍一份,兩個女兒各得一份。
雖然王國榮賴賬不地道,但這次多少
還是顧及
了兩個女兒,他相當於把自己的那份都給了女兒,於是在這場拆遷利益的鬥爭當中,
萬珍和老陳得到了兩套小戶型房子和兩個車庫,兩個女兒各分得一套大戶型房子和一個車庫。
不管怎麼說爭鬥了十多年的房產戰爭終於
落下了帷幕
,雙方都還滿意,事情算是暫時平靜了下來。
不過這也只是表面的平靜,王國榮一定會甘心嗎?拆遷帶來的鉅額利益他本有機會一個人獨佔,他的
心裡不爽
也很正常,雖然當年是自己作孽,但是吃了這麼大虧他又怎麼會善罷甘休呢?
恩怨再起
就這樣第三輪戰爭
還是爆發了
,引起這次戰爭的導火索就是萬珍的去世。萬珍的突然離世讓老陳和她的孃家人都很悲痛,老陳說萬珍在彌留之際就留下一句話讓他們
不要發喪
,更別叫王國榮和兩個女兒知道這件事,不然的話肯定要有新的災難發生。
萬珍的心裡很清楚,一旦自己過世,兩個女兒肯定又要來爭房子,她們關係再不好也有血緣,再加上王國榮的挑唆,這場遺產之爭肯定
不會避免
。所以萬珍死後她的家人就遵照她生前的叮囑,對她的死訊
秘而不宣
。
然而事實卻
沒能如願
,怕什麼就來什麼,兩個女兒還是知道了母親的離世。暫時平復的恩怨重新突現,剛剛才平息的戰火又再次燎原。
第一輪的戰爭衝突是大女兒王雲給老陳寫的一封信,在信裡王雲明確表示讓老陳在一個禮拜之內
搬出去!
要知道萬珍死後老陳作為丈夫也是擁有繼承權的,就算女兒要繼承母親的遺產也不能全部霸佔,這樣的要求著實讓老陳
接受不了
,老陳決定要捍衛自己的權利,特別是他堅信王雲的背後一定有王國榮的身影,這就讓他更
咽不下這口氣
。
被人質疑的婚姻關係
按理說老陳是萬珍的丈夫,兩個女兒的要求看上去
並不合理
,可是沒想到就是這麼一個誰都認為如此這般的問題,偏偏就非常戲劇化的起了爭議。
萬珍的兩個女兒理直氣壯地說她們敢提這個要求,就是因為陳國連
從來都不是
母親的合法丈夫。老陳後來一想才反應過來,原來當初他和萬珍結婚的時候遵照的是舊時農村的習俗,只是擺了幾桌酒席,
他們並沒有去民政局登記領證。
其實這種情況在早前的農村很常見,很多人都是這樣一輩子過來的,如果沒事還好,一旦出事
麻煩就大了
。萬珍的兩個女兒如今以此為由要求老陳搬出去,並且馬上就把老陳
告上了法院
。
這場官司的審理過程也是跌宕起伏,在如此強大的攻勢之下,老陳的
反擊戰
也打響了。老陳說他和妻子確實沒有領過結婚證,但是他們絕不是同居關係那麼簡單。
在法律上有種說法叫做
事實婚姻
,專門針對他們這種時代久遠沒領證但確實以夫妻名義生活的兩口子,這也是
受法律保護的
。
可老陳此言一出,萬珍的兩個女兒當即反駁,因為根據《婚姻法》規定,
1994年之前走到一起沒領證才能承認是事實婚姻。
關係認定的關鍵因素
原來萬珍的女兒做過調查,她們考證出當年陳國連和母親擺酒請客的那年正好是
1995年
,比法律規定的晚了一年,所以老陳從來都不是母親的合法丈夫,他也
沒有繼承權
。
老陳仔細回想了一下,卻說自己和萬珍結婚是在1993年,這個問題也成了雙方的爭論焦點,也就是說事實婚姻關係的認定成為了
關鍵因素
,法律講究的是事實,“法”的無情也在於此。
眼下的情形是法官要求老陳拿出1993年結婚的證據,不然的話一切都是空談,兩個女兒得意洋洋似乎穩操勝券,然而就在此時局勢卻發生了變化,老陳還真
找到了證據
。
老陳說他和萬珍的確是1993年元旦結的婚,因為當時辦了幾桌酒席,村裡來
參加的人
都可以證明。2011年5月,江蘇宜興市人民法院對證言和證據進行了稽核,當地村委會向法庭出示了一份雙方在1993年辦酒席的證明,在上面簽過字的媒人也
到庭作了證
。
最終法庭認為老陳和萬珍為事實婚姻關係,老陳有權利繼承萬珍的財產,萬珍的兩個女兒以及萬珍的母親均享有繼承權利。
這下陳國連起碼不必擔心會被趕出去了,而這個時候萬珍的老母親實在也
坐不住了
。
孃家人的指責
萬珍的母親說她願意把自己那份給老陳這位女婿,以回報老陳這麼多年來對她家的付出。而反過來老人卻
憤慨地指責
兩個外孫女實在是不孝,法院應該剝奪她們的繼承權。
老人家聲淚俱下,痛斥兩個外孫女的不孝行為,親戚們也都幫著老人說話,他們都證實這麼多年來兩個外孫女從來就
沒有盡過孝道
,就連萬珍病重的時候也沒有過來看望過,每次只有爭房子的時候才會出現。
古人都說“羊羔知跪乳,寒鴉知反哺”,莎士比亞也說過“醜惡的海怪也比不上忘恩的兒女那樣可怕”,親戚都認為兩個女兒不盡義務就
沒有權利
繼承母親的房產。
法庭認為萬珍的兩個女兒雖然未盡贍養義務,但
不屬於
我們國家繼承法規定的喪失繼承權的情形,只是在享受繼承權的時候
應當少分
,
所以最終判決兩個女兒對萬珍所有的房子各享有20%的份額,老陳則享有剩下60%的份額。
恩恩怨怨二十年,把房產糾紛
演成了鬧劇
,一切衝突都是當初前夫王國榮賴賬種下的因,而之後無數次的衝突和戰爭也都是由他挑起,甚至萬珍臨死之前都在害怕,想隱瞞自己的死訊,可就算這樣兩個女兒還是
奪走了一部分
。
如今人們的法律意識
都提高了
,遇到財產糾紛都知道用
法律武器
維護自己的權益,這本來是好事,但是法律是道德的底線,它判定的是
最低限度
的善惡是非。
在最後的判決中也能夠看到這種“法”的精神,在這個最低的標準之上都是合理的,
但如果一個人做事永遠參考法律底線的標準,甚至利用法律打自己的小算盤,那大概只能獲得“雖然懂法,但是缺德”的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