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汽車/ 正文

婚姻家事律師說,打離婚官司要花多少錢

婚姻家事律師說,打離婚官司要花多少錢

在離婚這件事情上,許多當事人都會自我代入“弱者”的角色,一想到請律師要花錢,上法院要交訴訟費,還一定能達到效果,就退縮了。

因此,今天特意聊聊,打離婚官司需要哪些成本。

1、訴訟費

其實,如果沒有財產的或者財產很少的離婚官司,訴訟費微乎其微。譬如,需要分割的財產在20萬元以下的,訴訟費是300元;財產超過20萬元的,超過部分按5‰收取。舉例:在財產50萬元的,需要交的訴訟費是300+(50-20)*5‰=1800元。(各地政策可能有所偏差,以及簡易程式可以減半徵收)

而且這個訴訟費由原告預交,最後原則上是由原被告各自承擔一半。因此,一場離婚官司涉及的訴訟費達不到家庭資產的2。5‰。

2、保全費

如果要查封、凍結對方的財產,保全費5000元就封頂了。因為現在基本上是提供保險公司出具的保函就能達到擔保的效果,保函的費率一般也在1‰以內。即50萬元財產的擔保函,也就只需花500萬元在保險公司買個保函就行。

因此,保全財產的成本不到涉案財產的0。3‰。

3、評估費

這種費用不是一定會產生的,只有在雙方對車輛、房屋的價值協商不一致的情況下,才會需要請第三方來評估。那一般也就300萬的財產,評估費在1萬元左右。

4、律師費

那不同律師的收費肯定是有差別的,每位律師都有自己的“身價”。人人都想請名律師,那是否人人都請得起名律師呢。那不妨考慮一下這個律師費的價效比如何。

那如果以財產標的來估算固定的律師費,一般以財產標的1%-5%左右來估算,100萬財產的離婚案,一般律師費在1-5萬之間。

所以,要打一場離婚官司所花的費用也就佔家庭財產的2%-4%左右。也是一般人都能夠承擔的成本。正所謂,雞都買了,還捨不得買塊生薑麼。花小錢保大錢才是王道。

關注我,不定期更新法律小知識。

相關文章

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