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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訊的七個方法

審訊的七個方法

審訊的七個方法

01。單刀直入法

對於那些證據掌握得很充分,案件比較簡單,或屬於初犯的犯罪嫌疑人的審訊、我們不必人為地將方法搞得太複雜,可以在問好基本情況之後,直截了當問及案件實質問題,比如可以問“你做這種事做過幾次啦,做了之後怎麼想的”等問題,

讓對方認為我們已經胸有成竹,有了十分把握,而直接交代

02。各個擊破法

對於那些處於交代邊緣,並且有多人參與作案團伙案件的犯罪嫌疑人之一,可以選中一人,直截了當利用他們各自間互不信任,互相猜疑,對其進行“離間”。

暗示他的同夥已經交代,並且已經把事情推到他一個人頭上,告誡他要爭取主動、免得到最後千鈞重擔一人挑。然後再借力打力,用他交代中的可信部分,作為敲門磚,再攻開其他成員的嘴,造成一種群起互相供訐的局面,我們再多方比較、去偽存真,搞清案件真面目。

03。引而不發法

如果只掌握零星的、區域性的證據或罪行,可利用被審訊人‘做賊心虛’的心理弱點,“張弓搭箭,引而不發”,用暗示的方法,讓其誤以為我方已完全掌握了他這樣或那樣的罪行。

比如在審完一個案子後,可以這樣發問“現在你可以把新近做的事情講一下了”,他就會以為新做的盜竊或搶劫罪也已經穿幫了,不得不進行交代。

04。抽絲剝繭法

對於那些已經從心理上瓦解,開始進行交代的違法犯罪嫌疑人,尤其對於那些系列盜竊案,跨地區、跨年度案件的作案人,我們審訊人員必須耐下性子,慢慢地像繅絲工抽絲一樣,一步一步由小案件至大案件、由本地案件至外地案件、由年內案件至年外案件、由立案案件至隱案積案,一點點將其理清楚。分門別類,時間、地點、作案同夥、作案過程等六要素齊全準確。這有可能要花去我們幾天幾夜的時間,但作為審訊人員要不怕苦累、乘勝追擊,窮追不捨、趁熱打鐵,一鼓作氣地完成任務,否則過了最佳時機,又要重砌“爐灶”,多花功夫了。

05。‘’激將‘’法

在確認被審訊人的性格屬於衝動型,豪爽型之後,我們審訊人員再也不能擺出一副說教式的腔調,而應顯得也很直爽、夠義氣,不能粘粘乎乎,否則對方會認為你是個文縐縐的書呆子,案件問題與你不值一談。我們可以用似乎有點‘江湖’的語調與他交談,讓他逐漸放鬆誡備,甚至對你產生好感,從而出於“重面子、重義氣”的狀態下進行供述。

06。“農村包圍城市”法

對於那些有一定知識、智商較高、社會閱歷較豐富的人,

我們只能先設想好他可能要抵賴的幾個方面,一一假想他可能產生的對答

。在正式交鋒時,

由外及裡,由淺入深,由小事至“正事”,逐步駁斥謊言,逐漸縮小包圍圈,直至他一切謊言都無濟於事,成為黔驢技窮,不得不交代。

07。剛柔並濟法

在審訊時單純講理批評也是不可取的。在以不變應萬變的條件下,有時候能夠娓娓而談講理讓其搞清楚其緣由;有時候能夠大聲斥責。戳其痛點讓其明曉其卑鄙的一面。一切都應時而用。讓被審訊人的情緒被帶著走,進而在其感情敏感時痛下一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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