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只要受過刑罰,就會留下案底。
生活中,我們經常聽到有人說“坐牢影響三代”,這裡說的影響其實就是刑事案底造成的。
刑事案底能不能取消?
這是很多刑釋人員及其家屬最關心的話題。
可惜,答案是不可以的。
01
刑事案底,擠壓刑釋人員的生存空間
李某,“窩藏罪”,蹲了兩年監獄。
出獄後,想著自己一沒文化,二沒特長,但是幹體力活還可以,於是去物流運輸公司應聘搬運工。
“物流公司招聘人員接過我的身份證,在電腦那裡點選了幾下,臉一下子就拉下來了,那種鄙視的眼神,把我的身份證幾乎是扔過來”。
後面又去面試了另外幾家物流公司,態度好一點的會微笑著和他說已經招滿人了,更多的是查完身份證後就不再理睬了。
正式員工入職沒戲,現在只能在不查身份證的工地打零工維持生活。
小編有話說:
一方面是刑釋人員出獄後面臨的嚴重就業難題,另一方面是社會各行各業對刑釋人員缺乏一定的包容性。
例如美團、滴滴,因為之前出現過刑釋人員重新犯罪事件,出臺了規定,嚴格限制有刑事前科人員進入。
除此之外,還有一些行業,自我標榜行業的特殊性的,在法律之外自行設定門檻,將有刑事前科人員拒之門外。
刑釋人員出獄後,就業空間越來越小,再加上現在社會整體就業環境不好,這種做法可能會增加他們重新犯罪的機率,給社會安全埋下一個定時炸彈。
02
坐牢,影響三代
張某,兩年前因危險駕駛被判處拘役兩個月,緩刑三個月。
事情發生後,給張某工作、生活帶來了嚴重影響。張某坦言,事情發生後,自己最愧疚的就是因為接受刑罰留下案底,親手斷了子女前途。
“兒子今年上大一了,入伍參軍是他一直的理想,現在因為我的刑事前科案底,影響到孩子入伍政審,畢業後考公務員可能也會受到影響,想到這裡就特別難受,特別對不起孩子,他們是無辜的”。
03
輕罪消滅制度是否應該先行一步?
上述一些罪名錶面上看雖然很輕,真正的影響是刑事案底給刑釋人員發展及其子女造成的障礙,它是潛在的,而且是巨大的。
姑且不說肇事者本人,與他們子女與之何干?
有些孩子在他們父(或母)犯罪時還未出生,他們來到這個世界就註定要承擔非本人所造成的後果,這是不公平的。
但是我們也知道,一些罪行影響是很惡劣的,例如涉及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毒品犯罪等罪行,取消刑事前科存在一定隱患。
那麼,對於危險駕駛、窩藏罪......等短刑期,輕罪行的,建立前科消滅制度,是否可以先行一步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