雍正算是有為之君,認識到國家積弊重重,從繼位之始,即大張旗鼓地反腐,清查拖欠,革除陋規。
什麼叫陋規?就是那些不合法,但是普遍存在的,暗地裡的貪腐行為,譬如“耗羨”。
1,多收一點
農業稅,要交糧食;商業稅,要交銀子。
糧食要運輸,碎銀子要熔鑄,都會產生損耗,這就是耗羨。
耗羨怎麼解決?只有徵收的時候,多收一點。但是這個“一點”是多少呢?
不好說。但是可以肯定的是,這多收的一點,絕不至於彌補損耗,實際上它成為官員的主要收入,遠遠超過正經俸祿。
從地方到中央,各層級大小官員,都指著這個。
2,不收不行
不收行不行?
雍正曾問詢禮部右侍郎沈近思:你做過知縣,你收耗羨嗎?
沈近思很誠實:收啊。
雍正有點失望,說,原來你也搞一己之私。
沈說,不搞不行啊,妻兒養不活,就絕了人倫。
3,“廉”是要靠“養”的
不收耗羨不行;這樣任由官員暗地裡操作,無法管控,也不行。
雍正想了個好辦法:耗羨歸公,統一分配。
耗羨還是照收,但不允許官員私自支配,統統上交省庫,再做統一分配,該彌補的損耗還是要彌補,各級官員的該分多少,也制定規格,統一分配。
這項改革立刻得到廣大幹部的熱烈歡迎。本來是見不得光的灰色收入,現在獲得了合法身份,成為光明正大的津貼。
這份津貼有個名目,叫“養廉銀”。
很有道理啊。“廉”是要靠“養”的,不養怎麼廉?當真要官員們都滅絕人倫嗎。
至於養了是否就能做到廉,這個暫未可知,但與其放任官員去偷竊,肯定不如公開分配好。
4,老百姓得實惠了嗎
官員們比較滿意。
譬如閩浙總督的養廉銀是一萬八千兩,也不是很多,只是年俸的一百倍而已。
最重要的是,這錢拿的理直氣壯,心安理得,這是國家給我的津貼,不是民脂民膏。
老百姓是否滿意呢?
在雍正想來,那是必須的:耗羨本來沒有規矩,收多收少都在官員的一句話,現在定規矩了,該收多少,有法可依;而且,官員無權支配這筆錢,自然也就沒有多收的積極性。
給官員發錢,最終讓老百姓得了實惠,多麼好的事!
至於老百姓有沒有得實惠,各位看官,你們說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