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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顧於歡辱母殺人案:防衛過當不是我們最終想要的正義

今天,8月5號,於歡結婚了,看起來非常幸福,我先祝福他和妻子百年好合,早生貴子。

回顧於歡辱母殺人案:防衛過當不是我們最終想要的正義

有人問,於歡是誰?於歡是曾經轟動全國的“辱母殺人案”的兇手。那“辱母殺人案”又是怎麼一回事呢?

下面就讓我們來回顧一下整起案件的始末,在回顧之前,我先說一句,防衛過當不是正義!為什麼要這麼說,後面我再慢慢解釋。

回顧於歡辱母殺人案:防衛過當不是我們最終想要的正義

2015年4月14日下午,借款人吳學佔的手下杜志浩帶著十幾個身上有紋身的壯漢去了位於山東冠縣經濟開發區的山東源大工貿有限公司的工廠裡,催逼老闆蘇銀霞還錢。

2014年7月的時候蘇銀霞為了辦廠向吳學佔借了100萬元,當時約定的借款月利息是10%,這已經明顯超出了國家法律規定的借貸最高利息,屬於民間高利貸。

蘇銀霞已經前後歸還了152。5萬元,可利滾利的高利貸仍然沒有還清。因此,才有了上面所提到的催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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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銀霞表示沒有錢還。杜志浩等人就像無賴一樣在廠子的辦公大樓里弄了桌燒烤,邊吃邊喝,吆五喝六。看樣子,如果他們拿不到錢的話,是不會讓廠子正常運營下去的。

蘇銀霞的兒子於歡當時也在廠裡。他要求杜志浩等人再給他一點時間,有錢了會馬上歸還。如果他們繼續賴在廠裡不走的話,會給廠子帶來負面影響,影響生產經營,到時候賺不到錢就更沒有錢歸還他們了。

回顧於歡辱母殺人案:防衛過當不是我們最終想要的正義

杜志浩等人對他的話無動於衷,繼續在辦公樓裡吃喝玩樂,大有一種不給錢就在這裡常住下去的姿態。

酒足飯飽之後,杜志浩等人見蘇銀霞和她兒子於歡還是不肯還錢,就把母子二人帶到了辦公室一樓的接待室。

杜志浩先是對蘇銀霞母子二人進行了一番令人難以啟齒的言語侮辱,逼迫二人馬上拿錢,否則就不放二人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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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銀霞實在拿不出錢來了,所有的錢都已經投入了生產活動中。

“敬酒不吃吃罰酒!”杜志浩罵了一句後,讓人把於歡摁在地上,強行脫下了於歡的鞋子,在蘇銀霞的面前晃了晃,然後轉身“啪”地一巴掌狠狠扇在了於歡的臉上。

於歡只覺得臉上火辣辣地疼痛,拼命掙扎,想要擺脫對方的束縛,但被幾個壯漢死死地按著,無法動彈。他只能勉強抬起憤怒的雙眸,瞪著杜志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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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志浩見此不以為意,反而露出一臉奸笑,問蘇銀霞:“現在有錢了嗎?”

看著兒子臉上清晰通紅的掌印,蘇銀霞見兒子被打,心如刀絞,眼眶一紅,落下淚來。悔不該向別人借高利貸,禍及家人。

“對不起,兒子,媽媽對不起你!”她心中無限懊悔,但已於事無補!

杜志浩見蘇銀霞沒有迴應,再次拿著於歡的鞋子在她眼前晃了晃,接著問道:“我再問你一次,有錢還嗎?要沒有的話,下一次打在你兒子臉上的可就是這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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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鞋子打臉雖然不至於受到致命傷害,但其中的侮辱性極強!於歡雙目圓睜,瞪著杜志浩,對這個濫用私刑的職業催債人毫不畏懼。

“不要打我兒子!不要打我兒子!我現在真的沒錢還,求求你再給我一點時間!一有錢我馬上就還給你們!不要打我兒子!”蘇銀霞苦苦哀求。

“看來你們真的是不見棺材不掉淚!”杜志浩放下鞋子,對蘇銀霞進行侮辱。

回顧於歡辱母殺人案:防衛過當不是我們最終想要的正義

蘇銀霞緊閉雙唇,使勁把臉轉向另一邊。

於歡見母親受辱,腦子裡充滿了想要保護母親免其受辱的念頭。他更加拼命地掙扎,伴隨著身體各處傳來的疼痛,他甚至能聽到被人摁住的骨頭關節發出咔咔咔的聲音,一時間,他還以為自己的骨頭已經斷了。

這時,警察來了,不知是誰報的警。在見到警察的瞬間,於歡以為看到了救星,臉上浮現喜色,並懇求警察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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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似乎對事情的來龍去脈也有一定程度的瞭解,知道蘇銀霞母子是欠債不還被逼催。

幾乎在所有人的人認知裡,欠債還錢都是天經地義的事。警察也是如此,蘇銀霞欠債不還,人家過來催債也沒什麼不對。於是囑咐了杜志浩等人一句“要賬可以,但不能打架,不能打人,要好好說。”後就離開了。

眼見救星離去,於歡心裡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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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想到接下來杜志浩等人不知道會做出什麼更過分的事,不知道會如何侮辱他的母親,於歡心裡就有些害怕,同時,回想起剛才母親受辱的畫面,他心中又頓時充滿了憤怒。

急於保護母親免其受辱的於歡擺脫束縛,拿起現場的一把刀就朝杜志浩等人刺了過去。他的腦子裡只想著要阻止這些人傷害他的母親,手中的刀不停揮舞。

最終,杜志浩和幾個壯漢受傷,其中,杜志浩被送往醫院後搶救無效死亡。

回顧於歡辱母殺人案:防衛過當不是我們最終想要的正義

於歡因為殺人罪,一審被判了無期徒刑,後又改為防衛過當,被判了五年有期徒刑。

事件發生後,立即引發了社會輿論。很多網友都說於歡的行為是正義之舉,他是為了保護自己和母親的人身安全和尊嚴而被迫反抗。

這一點,我不能苟同。殺人,無論是什麼情況下,都不能算是正義!可以說是被逼無奈之下的反抗,不能說是正義!我們的正義從來不是忍無可忍或被逼到絕路上無奈的反抗!那麼,在當今社會,什麼樣的行為才算是正義呢?

違法必究,有罪必罰即是正義!但那也不是我們最終要追求的正義,我們最終要追求的正義應該是這樣子的:無論是白天還是黑夜,每個國人都能夠坦坦蕩蕩地行走於各個大街小巷之間,而不必擔心會受到不法分子的傷害!

我們的孩子可以自由自在地在幼兒園和學校裡一邊學習一邊玩樂,而不用擔心會有人突然間闖入,隨意殺害;我們的妻子和女兒可以在深夜時分坐在燒烤店裡,安安心心地就著啤酒,吃著肉串,而不用擔心會被人無緣無故地毆打……這才是我們最終要追求的正義——世間無惡人,人間無罪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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