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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接案子當面溝通最重要

今天會見當事人發生了一幕很滑稽的場面。之前,當事人看到我網文後主動加我微信,聊案情聊了兩三天,雙方感覺很合得來。今天是端午節第二天,正好有時間和當事人見面。一方面,是想檢視現場,進一步瞭解案情,另一方面是當面確定訴訟訴求、訴訟思路,把代理合同簽下來。但很好搞笑,雙方一見面,腦電路根本不通,也就十幾分鍾時間,當事人一直指責我說的與微信不一樣,他說的訴訟請求我一直聽不懂,還搞人身攻擊,說我是不是中午沒午休所以才前後邏輯不通。

我壓住火氣耐著性子,慢慢與他解釋。旁邊一快來的律師同事看不下去了,直接指責他:“我在旁邊聽了很長時間了,別說邵律師沒聽懂你的訴求是什麼,我也沒聽懂。你以前說在朝陽國貿區找了幾個大律所,也沒溝通好。這麼多人都沒聽懂你的訴求?還是你自己不明白你的訴求是什麼?!當事人一聽,扭頭就走。

這是我律師人生接的第一個案子,就這樣草草收場了。

透過這件事,我總結出幾點教訓:1。如果一個當事人反覆換律師都溝通不好,最好避而遠之,這樣的人性格一般偏執、多疑、刻薄。別的律師都溝通不好,我們也不見得比別的律師水平高,怎能保證和他溝通好?2。微信、電話溝通再好,都會有資訊丟失的成分,只有真正見面,才能真正瞭解委託人的真實想法,才能知道案子能不能接。

律師接案子當面溝通最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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