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人節過後的第二天。
一位男同事對我說:這兩天累死我了。
我問:怎麼了?(
禮貌詢問
)
他說:昨天情人節,下班後,陪妻子逛街。送妻子了一枚金戒指,花了兩千多。(
這是標榜自己是好老公嗎?
)
我問:你前天不是調休了嗎?為什麼不昨天調休?這樣就不會太累了。(
關心同事
)
他答:前天調休是陪女朋友逛街,給她提前過情人節。送了她一套衣服,500多。(
這是標榜自己也是個好男友嗎?
)
我不解地問:你不是結婚了嗎?怎麼會有女朋友?(
我當時真的有點懵
)
他說:結婚和有女朋友不衝突吧?誰說結婚就不能有女朋友了?(
這妥妥渣男語錄呀!
還聽到過“難道結了婚就沒有資格談戀愛了嗎?”
)
我也只能說:好吧,不衝突。為什麼送妻子金戒指,送女朋友衣服?(
我的好奇心呀
)
他說:送女朋友的衣服是她穿上給我看的,看著好看我也喜歡。送妻子金戒指。可以保值。不管我妻子帶不帶,那都是家裡的財產。(
很好,很理智,給女朋友花的錢那就是花出去的,所以不能花太多錢。給媳婦多花點買成金首飾,媳婦開心,錢還是自己家裡的。
)
我說:你不怕你女朋友到時候想和你結婚。你總不能離婚吧?(
我也挺好奇他就不害怕人家要和他結婚。本以為他女朋友是被“小三”的
)
他說:不會。我女朋友有老公,也有孩子。(
……有些驚訝,看來是我多慮了……
)
我說:你為什麼不找個未婚的?(
我這該死的好奇心呀
)
他說:找未婚的太麻煩了。萬一要和我結婚,怎麼辦?我又不可能離婚。(
這是找女朋友的時候先鎖定目標人群嗎?
)
我只能說:哥們,高手呀!佩服佩服!
後面的話題沒有再繼續說下去。
這是我之前上班時一段真實的對話。
大多數情況下男人都是理智的,他們將婚姻和愛情可以分開,或者可以同時喜歡很多人。
而女人是感性的。很多女人有時候為了婚外的男人拋家棄子,最後既沒有得到婚外的男人,還失去了原有的幸福。
不管男人女人,一旦結婚,最好就是能守住身,守住心,守住自己原有的幸福。除非真的過得不幸福,起碼也可以選擇先離婚再戀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