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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家界墜亡女騎手遺體還鄉百人迎接 丈夫:她也是值了

8月8日12時左右,在湖南省張家界市舉辦的第十屆張家界天門山“天路”腳踏車挑戰賽結束後,來自湖南冷水江市的33歲參賽女騎手賀妃在騎行返程途中,於下山公路一彎道處不幸發生意外跌落懸崖,經搶救無效死亡。

8月14日早上8時左右,賀妃的遺體被家屬運回家鄉湖南省冷水江市,來自冷水江、新化、邵陽及附近多個縣市的騎友和跑友、義務救援隊、冬泳協會等數百人守候在高速公路口,迎接賀妃“回家”。賀妃的丈夫朱先生說,這讓他和家人非常感動,“她也是值了!”

張家界墜亡女騎手遺體還鄉百人迎接 丈夫:她也是值了

↑義務救援隊迎接隊友賀妃回家(圖據受訪者)

據朱先生介紹,賀妃是湖南省冷水江市人,因此她在報名參賽時填報的是“冷江騎樂無窮俱樂部”。朱先生是湖南婁底人,夫妻倆於2009年元旦節結婚,事發時賀妃已是三個孩子的媽媽,三孩中老大12歲、老二10歲、老三才7歲。

據朱先生介紹,結婚後賀妃一直在家照顧老人孩子,“我父母身體都不是很好,全靠她照顧。”朱先生說,妻子比較喜歡跑步,四年前開始騎腳踏車,也經常參加各種比賽。但到張家界天門山參加比賽,賀妃還是第一次。朱先生評價妻子是個比較沉穩的人,運動時會做好安全保護措施。

公開的媒體報道顯示,在2021年12月16日舉辦的“巔峰湖南·2021”六大名山登山賽(冷水江站)中,登山組女子組冠軍由選手賀妃以37分12秒的成績奪得。記者梳理發現,該組比賽的賽程長度為8。7公里,道路情況比較複雜,由此可見賀妃的綜合體能不錯。

朱先生告訴紅星新聞記者,事發後有現場騎友最先給他打了電話,後賽事組委會也有人聯絡到他。當晚,悲痛欲絕的朱先生及三個孩子、賀妃父母等家屬趕到張家界市,負責比賽落地執行的張家界天馬文體發展有限公司的一名副總接待了家屬,安排了酒店食宿。

此後,張家界市文化旅遊廣電體育局一位鍾姓副局長出面,組織家屬和執行公司進行了多次座談。最終,雙方達成由執行公司一次性補償家屬45萬元的協議了結此事,補償款已於8月13日支付到位;另外,賀妃在比賽前報名參加的套餐費用中包含意外保險,可以獲賠50萬元,由家屬配合執行公司向保險公司理賠。

朱先生告訴紅星新聞記者,妻子意外去世給他們一家帶來沉重打擊,除了三個年幼的孩子需要撫養,賀妃的父母也需要贍養。但考慮遺體不宜長期存放、風俗習慣、老人心願等諸多因素,朱先生表示接受補償協議,以便妻子早日入土為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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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拉松隊友悼念賀妃(圖據受訪者)

來自冷水江微馬中隊特馬分隊的跑友“文文”在惦念完賀妃後更新了朋友圈,釋出了“週日大跑合影悼念隊友賀妃”的影片並留言稱:“親愛的飛飛,辛苦啦!你太優秀、太有天賦,但也太多遺憾,太多不甘,天堂再沒有傷痛、痛苦!感謝你來到我的人生成為我的朋友!一路走好!”

14日下午,紅星新聞記者致電張家界市文化旅遊廣電體育局鍾姓副局長求證相關情況,鍾副局長表示經過調查,此次腳踏車比賽的組織方面沒有問題,因此對於遇難騎手也不存在賠償問題;但確實由天馬文體發展公司一次性補償賀妃家屬45萬元了結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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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圖

延伸閱讀

張家界墜亡女騎手丈夫泣不成聲:遺物中發現偷買禮物

8月8日,湖南省張家界市天門山發生一起跌落事故,一名剛參加完第十屆“天路”腳踏車挑戰賽的女騎手在返程途中意外從下山公路彎道處跌落,經搶救無效死亡。據張家界市文化旅遊廣電體育局訊息,事故發生後,相關職能部門及賽事舉辦方已迅速展開情況調查及善後處置工作。

“比賽前她告訴我說這是最後一次參賽,因為我最近剛做完心臟搭橋手術,她打算以後全心全意陪我養身體,幫我減肥。沒想到這一次,她沒有準時回來。”8月9日中午,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記者聯絡上遇難女騎手的丈夫朱先生,悲痛的他表示自己正在張家界處理相關事宜。

收拾遺物時發現給家人買的禮物

家屬質疑賽道護欄未閉合

8月8日下午,網上開始流傳一段天門山腳踏車賽發生事故的影片,影片中一名女騎手摔在山路邊,現場有騎友在對其進行心肺復甦。有騎友在接受媒體採訪時稱,女騎手從距墜落地點數十米處的彎道墜落,當場便失去了意識與心跳。

當天,剛出院不久的朱先生接到了妻子騎行隊友的電話,他們告訴朱先生,“飛飛”(朱先生妻子網名)下山的時候出了事,被送到醫院進行搶救。朱先生回憶道:“我一開始不相信是真的,直到一個我們本地的騎友給我打電話說還在搶救,我才反應過來。當時我想只要能搶救過來,不管怎樣都行,沒想到一點希望都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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騎友在對墜落女子進行心肺復甦

朱先生告訴紫牛新聞記者,妻子今年33歲,他和妻子都是湖南婁底市人。當天晚上8點多他就趕到了張家界,但此時妻子已被送到太平間。“她在醫院躺著,我看到她臉上都是血跡和傷痕。”在為妻子處理後事時,朱先生髮現妻子在比賽前還提前給他買好了禮物,準備帶回家給他。“她知道我愛喝茶,我在整理遺物時發現,她偷偷給我買了幾罐當地的茶葉,沒有提前告訴我。”說到此處時,朱先生在電話中泣不成聲。比賽前妻子還曾和他約定,這會是她最後一次參加比賽,之後她將把時間更多花在陪丈夫養好身體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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騎行女子意外跌落

朱先生介紹,妻子喜歡騎行已有四五年,每年會參加兩三次比賽,以前去過長沙、桂林,也從沒讓人擔心過她的安全。9日上午,朱先生去了妻子騎車墜落的地點,他看到事發地除了有一排留有較大縫隙的低矮水泥樁外,沒有更多防護措施。“那個地方彎很急也很陡,主辦方跟我說有的地方有護欄,有的地方沒有,沒辦法給所有彎道都裝上護欄。如果早知道是這樣的比賽場地,我根本不會讓她參加比賽。”從現場參賽選手提供的圖片和影片中,紫牛新聞記者看到,賽事下山的路線中,路邊的護欄並非完全閉合,不少彎道處採用間隔式水泥樁,空隙對於腳踏車選手來說足以透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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賽道護欄空隙較大

全職照顧三個孩子的“運動達人”

她是家裡的“擎天柱”

朱先生告訴紫牛新聞記者,2009年他與妻子結婚後,妻子辭去了工作,一直很好地照顧著家人,他們共育有3個孩子。朱先生因為工作的原因常在外地出差,但在妻子的操持下,他們的小家一直很溫馨。“她性格大方愛笑,為家庭付出了很多。有一次,我父母生病的時候,她在醫院服侍了7個月,寸步不離。平時她很包容我,我出差前還會幫忙收拾東西。”朱先生表示,妻子幾乎操心著家裡的所有事情,“毫不誇張地說,她是我們這個家庭的擎天柱。”

婚後的13年裡,朱先生擔心過妻子在家會無聊,經常催妻子多出去玩一玩,哪怕打打牌認識些朋友。大約5年前,朱先生買了一輛腳踏車,妻子看到後也想騎,騎著騎著便愛上了騎行運動。朱先生告訴記者:“她當時騎行、跑步、游泳什麼都去玩,馬拉松比賽也常參加。我和她說過許多次,玩可以,不用去參加什麼比賽,家裡也不需要她去拿什麼獎,有我掙錢養家就行。”自從妻子愛上運動後,朱先生更加感受到妻子開朗優秀的一面。

“我沒想到的是,她在哪裡都能夠散發自己的人格魅力,她對每一個人都很照顧,每一件事都做得非常好。這次出事後,她的那些朋友和群裡悼念的訊息一直沒停過,每個人都為她傷心和惋惜。”談到這時,朱先生忍不住哭出了聲,他實在難以接受妻子離世的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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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先生髮朋友圈悼念妻子

“我現在心裡非常亂,不知道今後怎麼辦。我們家所有的事情都離不開她,三個孩子怎麼辦?我怎麼辦?我不知道。”朱先生告訴記者,現在他與岳父一起處理這件事,“未來她的父母我一定會負責贍養,只是我現在還接受不了她去世的事實。”朱先生表示,家裡的孩子也知道了這事,但他還沒想好怎麼去安慰孩子們。

賽事挑戰大,名額要靠搶

完賽後下山時最危險

參加過兩屆“天路”腳踏車挑戰賽的騎手戴先生告訴記者,這場賽事挑戰大、風景壯麗,每年吸引數千名腳踏車愛好者參加,是全球都能排進前十的賽事。

戴先生回憶,8月8日比賽結束後,選手們在山上參加完頒獎,分批由主辦方的摩托車引導下山。“我是第一批跟著摩托車下山的,到了賓館才聽說後面有人摔下來了。”戴先生介紹,賽事起點設在天門路,全程16公里,要經過99道髮卡彎,海拔提升1398米,是一個爬坡賽,非常考驗毅力。“賽事終點在山上,結束後2000多名騎手是分批下山的,每批一兩百人,然後帶隊的摩托車一直在旁邊提醒注意車速。”戴先生還給記者出示了一份賽前需要簽字的具體要求說明,其中技術規定的第11條寫了完賽後的下山安排,參賽選手由摩托車裁判分批牽引下山,時間從12:00至16:00,其中也要求運動員控制車速。

張家界墜亡女騎手遺體還鄉百人迎接 丈夫:她也是值了

比賽場地山路崎嶇

“這條賽道因為非常危險,平時都是不對外開放的,每年只有在這場賽事舉辦時才開放,這也是很多騎友爭先恐後報名的原因,很多時候名額還是要搶的。”戴先生告訴記者,不少選手第一次來這個賽道很興奮,因為風景太好了,又很刺激,容易“放坡”,也就是控制車速比較快。“我留意了一下,發生事故的距離大概是在下坡下到8公里處,這段距離如果一直捏著剎車的話,也有可能因為剎車片過熱導致摩擦力消失,和開汽車下坡長時間剎車原理是一樣的。”戴先生分析。

有不少人評價這樣的騎行是極限運動,對此戴先生認為,賽事屬於腳踏車賽裡比較有挑戰性的,但還不能算極限運動,“主辦方再三強調過安全性,另外賽事舉辦了十屆,也是頭一次出事,應該還是偶發事件。”

律師:賽事場地符合要求

是組織者安全保障義務之一

賽事結束後發生悲劇,主辦方是否有責任呢?紫牛新聞記者採訪了江蘇玄覽律師事務所林慧明律師。林律師介紹,賽事場地符合要求是組織者需要承擔的安全保障義務之一,而往返賽場時的安全也涵蓋在內。

根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條規定,群眾性活動的組織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根據《體育法》(2022年6月24日修訂,2023年1月1日施行)第一百零二條規定,體育賽事活動組織者應當履行安全保障義務,提供符合要求的安全條件,制定風險防範及應急處置預案等保障措施,維護體育賽事活動的安全。第一百一十九條規定,違反本法規定,造成財產損失或者其他損害的,依法承擔民事責任;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根據法條可見,體育賽事組織者對賽事參與人負有安全保障義務,例如配備具有相應資格或資質的專業技術人員和安全管理人員,配置符合相關標準和要求的場地、器材和設施。”林律師說,如果賽事組織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由於體育賽事本身帶有風險,即使組織者沒有過錯,也可能對運動員或觀眾造成傷害。因此,相比其他社會領域行為人的注意義務,賽事組織者的安全保障義務具有特殊性,應根據事故發生的具體場景,認定其是否違反了安全保障義務。

林律師也表示,由於事故發生的具體原因和過程以及事故現場的具體場景尚不能明確,主辦方是否應當對此次事故承擔相應責任,還需等待具體調查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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